破案后,入室盗窃案侦破后多长时间能把抢去的钱财归还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网 2025-02-06 06: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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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室盗窃案侦破后多长时间能把抢去的钱财归还
破案可每个准,有些案子看着麻烦,几个小时就搞定了,有些案子看着简单,几年都没进展。能追回来的钱,还有看人家什么时候陪不能追回的赃款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2,报案后嫌疑人抓到后到派出所做什么呢
会进行询问,就事件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论做出是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分别作出结论并采取相应措施。看什么案件了,如果是一般的盗窃案件,抢劫案件,估计也就是没什么希望了。送礼也没有用。根据案情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待违法或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后做下一步程序处理。。。这不是简单的几句话能够说清楚的,如果是刑事案件会比较繁琐,最后接受法律制裁。
3,报案过不过期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上述规定,治安处罚的追诉期限为6个月。因此案情不一样,有效期不一样。比如,是交通事故,一般要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过期交通警察部门不便处理;一般民事纠纷,2年的诉讼期;其他的刑事案件,要在追诉期内报案。比如一个小偷20年以前偷了一条牛,显然报了案也没有用了,因为过了追溯有效期。报案后,只要*部门立案,就一直会保留这个记录,知道破案。诉讼时效也就中断了。
4,小橙信网贷被骗了怎么办
1、遭遇网络*,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罪2、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退赔退赃,一般来说嫌犯为了取得被害人谅解得到*轻判也会主动退赔退赃;但是不管如何,一定要记住的是,如果是被骗一定要报警。需报警由警方破案后解除责任,否则,会承担不利的后果,银行为向借贷合同当事人追讨贷款的。在借贷合同上签字,则须承担法律后果。虽然你们之间的行为存在欺骗,但贷款的银行与你们之间是合同当事人,建立了合同关系。显然,这个合同关系中你们是受骗了,一是向警方报警提供相应证据,由警方立案处理;二是向*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否则是要承担偿还义务的。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不及*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项,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约。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同,及房产低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一楼的回答我想骂你,欠小贷还不起的人本身就水深火热了,你他妈还吓人家,信合小贷根本就不上征信,最多在小贷联盟里面有记录,以后不容易问小贷再次贷款,不懂什么东西瞎逼逼,捷信,维信,平安,阳光,等等都上征信,其余的小贷公司90%都不上征信,只要你心理素质好,实在没钱不还没事,有钱了跟人家协商还上,几万块钱他们能杀了你啊?别怕,等你有钱了一次性还上
5,人遇到坏人伤害谁来承担医疗费
保险公司在保险时搞一大堆条款,谁有空来想,他们都是专业人士写的,老百姓根本看不明白,签字拉倒。理赔时就有话说了,这个不算,那个不赔,气人呀,买保险就是买平安。http://www.gxnews.com.cn/channel/cafair/read.php?id=162144发帖不能没有实际内容,请输入3个中文以上!意外伤害保险就是预防不测的,坏人行凶,坏人故意,但对自己来说不是意外伤害?抢劫属刑事案件,应由*机关处理,破案后,受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获取民事赔偿,受害方因伤治疗所必需的医疗费用也是赔偿的项目之一,原则上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责任方(歹徒)在逃,*部门立案后半年以上未能破案,受害人尚未获得赔偿,且符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其因遭受抢劫而受伤的治疗费用可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解决。在*机关破案后,受害参保人获得相应赔偿的,应及时通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并予以返还该费用。 http://www.zhmzj.gov.cn/shbx/law/lawmodule.jsp?messageid=2328保险公司在保险时搞一大堆条款,谁有空来想,他们都是专业人士写的,老百姓根本看不明白,签字拉倒。理赔时就有话说了,这个不算,那个不赔,气人呀,买保险就是买平安。这个问题很重要等专业人士解答我估计应该是自认倒霉,如果破不了案,即使破了,案犯没得偿还能力也是自认倒霉吧
6,怎样分析犯罪现场心理痕迹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途径
根据心理的实质及心理与行为的关系,我们不难获得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基本途径:犯罪现场痕迹——犯罪行为过程——行为时的心理状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一)犯罪现场痕迹的收集与整理
犯罪现场痕迹的收集与整理是对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准确的分析前提。在现场勘查中,我们应仔细认真收集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一切物质痕迹,包括有证据作用和无证据作用的各种痕迹。实践中,有经验的民警在收集有证据作用的痕迹的同时,也会对无证据作用的痕迹发生兴趣并注意认真收集,因为在它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极重要的犯罪心理痕迹。从犯罪现场收集的痕迹通常都是破碎的、杂乱的,要对其进行分析,首先得对它进行整理。整理中应先分清哪些具有证据作用,哪些不具有证据作用。对有证据作用的痕迹,应按照有关要求,将具有隶属关系、转换关系、对立关系、质变关系的痕迹各作一类。经过归类整理,原来单个的杂乱无章的痕迹就成了有序的群体痕迹链条,这样就为后面的心理分析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由犯罪现场痕迹分析犯罪心理痕迹
1、从整个犯罪现场痕迹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主要看从现场提取的物质痕迹的总体数量、种类、分布状况以及痕迹与痕迹、痕迹与犯罪行为、痕迹与犯罪结果之间有无必然的联系。例如,如果现场提取的物质痕迹多、杂、乱,且之间无因果必然联系,出现这种情况除犯罪行为人故意制造假象外,说明犯罪行为人作案时大脑处于失控状态。而犯罪过程中犯罪人的大脑处于失控状态,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精神病人发病期间犯罪,二是在高度兴奋、紧张、恐惧之时,此时的高级神经活动处于紊乱状态之中。这种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作案者精神是否正常,是初犯还是屡犯。
2、从单个具体犯罪现场痕迹进行分析犯罪现场痕迹多种多样,这里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分析几种常见的犯罪现场痕迹与犯罪心理痕迹的关系。
(1)犯罪人人体痕迹与犯罪人作案时的心理痕迹的关系。
犯罪者人体痕迹是犯罪人作案时身体造成的痕迹,如手印、足迹、气味等。这些痕迹不仅能反映作案者的某些生理特征,而且能反映当时一定的心理状态。如犯罪行为人出入现场一般会在现场留下足迹,我们根据提取的足迹特征,常常能作出这样的分析:足轻、足慢,步态清晰者为初入作案现场,边走边窃听周围有无动静;步幅大而且力重者为逃出现场时,或因作案成功而兴奋,或因恐惧而心怯;步态混乱者大多出于恐惧或有意制造假象。
(2)犯罪现场的工具痕迹与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关系。
犯罪行为人在作案时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常常要使用一定的犯罪工具,而这种工具的使用必然会在现场上留下一定的痕迹,我们通过对这些痕迹的分析,能获得犯罪行为人的作案动机、作案方式、犯罪时的情绪、犯罪人的个性等心理痕迹。例如一个单身老人一天深夜被人杀害,犯罪行为人极端残忍地用斧头将其脑袋砍下,现场勘查时发现老人睡觉的木头床椽被斧头顺势砍进约一寸深的口子,口子四周留有被害人的血迹,从这一工具痕迹我们可以分析出犯罪行为人当时是处于高度兴奋的状态之中,他调动了自己生理心理的最大能量,在挥动斧头的一瞬间,他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杀死他!”这种心理是仇恨,作案动机是报复。破案后证实了这种分析的正确。
(3)犯罪现场遗留物与犯罪人作案时的心理痕迹的关系。
犯罪现场遗留物种类繁多,其中常见的有犯罪行为人常用的物品、犯罪用的工具及犯罪人身体的分离物等。这些遗留物品不仅能反映犯罪行为人的身份、身体特征,还能反映出犯罪人当时的心理状态等。它们是案件证据的直接来源,办案人员一般都会引起重视。那种没有证据作用的现场遗留物,我们是否可以置之不理呢?实际上,有的案件的侦破,恰恰是民警们对一些看似无用的遗留物进行认真的心理分析,从而找准了案件的突破口而一举破案。例如某地发生一起杀人移尸伪造强奸杀人现场案,女被害人衣服被解,裤子被脱,但阴部却遮盖了一把油菜杆。这一把油菜杆本身没有物证价值,但却反映了犯罪人的一定的心理痕迹:犯罪人不忍被害人阴部被别人看见。侦查人员通过认真分析研究,认定此案系被害人亲属或有亲密关系的人所为,而且作案人传统守旧,由此便迅速确定了侦破范围。破案后,果然是公公与媳妇有奸情,婆婆发现后逼杀了媳妇,后公婆二人将其移尸村外,并伪造了强奸杀人现场,婆婆离开时,用油菜杆遮盖了被害人的阴部。这一盖,明显反映了犯罪人的心理活动,反映了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从而为确定侦破范围提供了至关重要的信息。所以,我们在收集、分析现场物质痕迹的时候,既要重视有证据作用的痕迹,又要注意无证据作用的痕迹,这样才有可能找到犯罪嫌疑人真实、全面的心理痕迹。常言道:燕过留声,人过留迹。人的行为必然留下一定的物质痕迹。而人的行为是在一定心理支配下发生的,犯罪行为的发生离不开犯罪行为人的心理活动的作用。故犯罪现场的任何痕迹物证,都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犯罪人一定的心理痕迹。我们只有在重视物质痕迹的同时,注意认真研究分析犯罪人的心理痕迹,才能扩大视野,扩大信息来源,使我们办案少走弯路,从而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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