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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类法律法规

1、如果你的问题是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的话,有两套足以行走了《合同法》《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院审理和判决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它俩,其他基本不用,你懂的。 在施工合同纠纷中也试图提交参照过建设部法规制度,但实际功效好像不大。 2、如果你的问题是研究其他工程类的诉讼,我真不懂行,不回答。这句算废话。

建筑工程类法律法规

2,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有哪些

如果就狭义的民事法律部门而言,当前我国还没有建设工程专门的民事法律制度。建设工程中遇到民事问题的处理,主要还是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定。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活动通常都有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也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建设工程活动更多的还是依据承包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法》等相关商事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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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有哪些

3,与建筑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标准 建筑给排水规范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建筑制图标准 旅馆建筑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等等等 太多了 法律少 规范多

与建筑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4,建设工程法规的介绍

《建设工程法规》共八章内容。第一章为建设法规概论,通过对建设法规概念、特征、作用的介绍,点明了学习建设法规的重要性;第二、三章详细介绍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即建筑许可、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等法律制度;第四、五章概述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制度;第六章重点介绍了合同法基本知识与建设工程合同法律规范;第七章阐述了建设工程纠纷处理方式;第八章概括介绍了劳动法、标准化法、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档案法、税收法等基本制度。

5,有关建筑的法律问题

其实所有的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友好协商解决。你的问题其实就是工期的索赔问题。按正常程序来讲:首先要分清原因,总的原则是谁的责任谁承担。然后再进行工期的计算,看受影响的这几项工作,是不是关键工作,是否影响总工期,如果总工期不受影响,那么工期索赔是不成功的。还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一般是28天内。然后正式提交索赔报告,里面写清事件的原因,应该谁承担,把证据整理附在后面。所有这些所依据的文件,第一是合同,然后再是相关法律,因为正常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大于法律。关于索赔的一些注意事项,你最好查一下相关的资料,建造师的教材上就有。
你们验收期已经过期 (如果在6个月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由承包人复修等。) 这样的事双方都有责任,校方在验收时已经发现有质量问题,不继续让建筑队修复,才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致残的严重后果,建筑公司以使用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这是可以想到的 ,因为你们双方的合同上有说过,( 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主体工程和内外承重砖一律使用国家标准砌块,每层加水泥圈梁;某大学可预付工程款(合同价款的10%);工程的全部费用于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交付使用后,如果在6个月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由承包人复修等。) 这是合同上说的, 但他们(建筑公司)的质量问题也确实存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你们已经上告法院 ,怎么判还是等着吧?能说服的理由是几乎没有,

6,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试行办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 `````
首先肯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在就是合同法。。。。其他的一些单行法规就不列了
1、如果你的问题是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的话,有两套足以行走了《合同法》《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院审理和判决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它俩,其他基本不用,你懂的。在施工合同纠纷中也试图提交参照过建设部法规制度,但实际功效好像不大。2、如果你的问题是研究其他工程类的诉讼,我真不懂行,不回答。这句算废话。
三十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指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其它技术措施项目,其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按规定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和完成了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图等工作后,建设单位必须填写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报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十四、建筑施工单位开工环保申报登记制度 在城市市区范围进行建筑施工,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建筑施工单位,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等情况。 五十五、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制度 在城市市区,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工地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证明。经许可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公告牌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八十二、控制噪声污染——让我们互相监督 在现代都市生活,你可能时常会被各种噪声所烦恼。如果你受到工业企业、经营性娱乐场所或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噪声的危害,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如果你的生活因居民装修房屋、家庭娱乐、高音喇叭或公共场所使用的音响设备产生的噪声的危害,你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找你们当地的媒体来报道此事 新闻媒体都喜欢报道这种事的

7,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1、《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5、《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三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二、工地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1)注意劳动保护,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2)注意消防安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周围,严禁吸烟。明火作业不得与易燃易爆作业同时同地进行。(3)各类施工机械和工具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漏电,各部件和安全防护是否正常完好。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4)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得裸露。(5)高处作业要穿紧口工作服,穿防滑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遇到大雾、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特别要注意平台防护、临边防护、洞口防护,交叉作业和攀登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在施工中不得向下投掷物料。(6)使用垂直运输设备时严禁在龙门架、外用电梯、塔吊塔身上攀爬,塔吊作业中不准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搭吊,以免发生高处坠落。龙门架、井字架运行中禁止穿越和检修。外用电梯禁止超载运行。(7)土方作业要注意预防坍塌事故和人工挖孔桩伤亡事故。(8)起重吊装现场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不准起吊不明重量和埋在地下的物体,起重指挥人员不得兼做操作工。(9)不准站在模板、钢筋上作业。(10)施工现场入口处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通道口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消防防火标志。
公路项质量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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