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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不是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开庭审理

公开审理和开庭审理是两个概念。公开审理对应不公开审理。开庭审理对应书面审理。只有在开庭审理时才有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说法。

是不是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开庭审理

2,法庭审理民事诉讼有什么程序

开庭审理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通过展示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的调查,从而为进入开庭审理的下一个阶段做好准备的活动。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要阶段,其任务是审查核实各种诉讼证据,对案件进行直接的、全面的调查。法庭辩论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3,首次开庭和开庭审理有什么区别

一个案件,可能需要开庭审理几次,第一次开庭审理就叫首次开庭(首次开庭审理)。正常情况下,民事案件一般只需开庭审理一次。所谓开庭审理 就是指人民*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

首次开庭和开庭审理有什么区别

4,开庭审理的步骤

开庭审理的步骤:开庭审理是指人民*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其核心步骤如下: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5,*开庭审判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要区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是不同的。一般就是第一是阶段是法庭调查,第二阶段是举证质证,第三是辩论,第四是最后陈述。
一、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三、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四、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五、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七、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八、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九、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十、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十一、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十三、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十四、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十五、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十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四十九条

6,求法庭开审具有流程

开庭审理的流程1、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况不需回避。2、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证据(有时候法官为了节省时间,一般会用一句话带过,说被告已看过起诉内容,则此步可以省略)。除非原告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3、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4、法官分别询问原告和被告关于案件的证据,有什么观点和看法或反驳——这叫质证,还会询问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如果需要对证据进行进一步的鉴定“是否属实”的,此时应该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辩论。6、辩论完毕,法官会向双方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并能调解成功的,法官会出具调解书,双方签名之后生效;如果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则法官不再调解。如果在开庭几天后,双方可以再调解,并能达成一致意愿的,可以告诉法官,按调解成功来解决,由*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7、整个庭审过程,有书记员记录双方各自的发言。如果其中一方不愿调解,那么在各自发表完毕陈述后,书记员将庭审的记录打印出来,要求双方看过有没有跟在庭审过程发表的言语有出入,有的可以适当修改并在修该处签名。双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审笔录之后,庭审结束。扩展资料:开庭审理意义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开庭审理能够确保人民*审判权的正确行使。通过开庭审理,审判人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的事实进行客观的认定,对证据进行全面的审核,分清是非责任,对民事案件作出公正的处理,从而实现人民*的审判职能。其次,有利于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开庭审理将案件的审理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第三,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民事诉讼法对开庭审理中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及其行使的方式作了充分的规定,开庭审理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最终保护了当事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第四,有利于充分发挥开庭审理的教育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开庭审理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  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  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6、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  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现在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  原告,被告:到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不坐)报告审判长,原告吴亚军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刘大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点头示意书记员就坐)  (法官敲法锤)核对当事人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吴亚军,汉族,1950年2月2日生,A省书画协会会长,现住A省B市西江路10号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代理律师):张安琪,A省B市旗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被告:刘大东,汉族,1978年2月9日生,A省美术学院毕业研究生,住在美术学院学生宿舍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代理律师):张云波,A省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代理起诉、出庭、质证、辩论、和解。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庭资格合法有效,准许参加诉讼。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A省B市中级人民*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亚军与被告刘大东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由本院法官左玉茹即我本人担任审判长,张丽芬,即我左边这位,李华锐,我右边这位,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冯博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享有法庭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驳的权利;双方均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承担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自觉履行发生效力的*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  审判长:上述权利和义务原告是否听清?  原: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  被:听清楚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原: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申请回避?  被:不申请。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应当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争议事实等与本案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与理由。  原(代理律师):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刘大东侵犯原告作品《莫干将军肖像画》的著作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10万5000元(其中包括被告侵权所得100万元;调取被告侵权的证据共支出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以及公证费用5000元;本诉讼支付的律师费用10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  本案原告吴亚军于2007年6月1日接受本国A省政府的委托,创作莫干将军肖像画。原告在接受此委托后,经过精心的揣摩和构思,于2007年6月25日创作完成该幅作品,完成后该作品深受好评,现在悬挂在省政府大楼外供人们观赏。而本案被告刘大东,没有经过原告的同意,也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报酬,就完全照搬原告的作品进行雕塑,并且在此基础上对原告的作品以从平面到立体的方式进行改编,进行展览而获取利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现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陈述完毕!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答辩。  被(代理律师):  被(代理律师): 因吴亚军诉刘大东著作权侵权一案, 我代表我的当事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第一,莫干将军肖像画上并没有署名,原告提到的接受A省政府委托创作是否约定著作权归属问题尚不明确,我方对原告的作者身份和著作权人身份表示怀疑。  首先,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1款之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款之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第4款之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现在莫干将军肖像画上没有署名,原告是否是作者值得怀疑。其次,即使原告可以证明确实创作了该作品,也不能表明原告是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原告提到的接受A省政府委托创作莫干将军肖像画,委托合同是否存在,是否约定了著作权的归属没有得到确认。假如A省政府和原告约定著作权归A省政府享有,那么现在原告就不是莫干将军肖像画的著作权人。  第二,原告所主张的我方当事人“完全照搬原告的作品进行雕塑”、在原告的作品的基础上“以从平面到立体的方式进行改编”,我方不予认可。  我方当事人的作品是“莫干将军全身裸体立体雕塑”,而悬挂在政府大楼外的绘画作品是“莫干将军半身戎装平面肖像画”,怎么会是“完全照搬”?绘画作品是二维平面的,而雕塑作品是三维立体的,“二维平面”和“三维立体”之间存在着很大差别,绘画作品和雕塑作品的制作流程完全不同,绝不是原告所称对的“改编”?  第三,对于原告所请求的赔偿额我方要求原告提出充分的证据。  综上所述,原告的作者身份和著作权人身份没有得到确认,被告对莫干将军肖像画作者不存在侵权行为。被告请求法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并判令原告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答辩完毕。  法庭质证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质证,在质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庭前所提交的证据清单所载明的序号说明证据名称,来源以及证据所要证明的对象,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发表质证意见的时候,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无证据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发表。首先由本案的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紧密围绕本案争议事实进行,不得进行与本案无关的发言,不准使用侮辱、诽谤、人身攻击的语言,在辩论时不得重复发表意见,包括不再重复事实、不再重复证据以及质证意见。现在合议庭根据庭审质证和庭审调查已查明的事实,确定法庭辩论时双方当事人应围绕下列争议焦点进行:  最后辩论意见  审判长:下面有双方发表最后辩论意见。原告。  调解  审判长:下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进行调解的,应当进行调解,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双方应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协商解决。原告是否要求调解?  宣布休庭  审判长:由于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合议庭不再组织调解。合议庭需要对本案休庭10分钟进行评议,请双方当事人查阅庭审笔录,并且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如果认为庭审笔录有错误或者有遗漏,征得书记员许可后,可以申请另页补正。下面宣布休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一、核对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二、原告(上诉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及其要求。 (简要阐述诉状)。 三、被告(被上诉人)陈述(同上)。 四、原告(上诉人)举证(阐述自己的证据情况)和质证(针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 五、被告(被上诉人)举证和质证。 六、法庭辩论。(双方对争议点发表自己更详细的意见)。 七、法庭组织调解。(是否同意*的调解)。 八、要是不同意,改天去*拿判决书!*会通知你! 九、要是同意,双方当庭达成一致!同意解决问题的方式!改天去*拿调解协议书!或是当庭打印给你!同意调解则不能再上诉!!!以上是民事案子的程序!是普通程序!刑事案子:原告是检察院!当事人为被告! 行政案子:被告是政府机关!当事人为原告!
有当庭判决与定期判决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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