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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

职责:督促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义务:配合单位做好对职工的教育工作。

2,工会有什么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着力营造企业稳定发展的内部环境。通过调研发现的一些情况和职工反映的问题来看,很大一部分职工有
这个,你进了工会就知道了。但是主要的问题就是和企业,商会,个体户之间打交道。工会福利蛮不错的。有些东西你问一百个人的回答或许都有相似差不多的地方,但是你没进这个系统你就不知道有什么难做的,其实当你进来后就知道,工会的事并不是说的那样。要做的不是说的,说的基本上是要做的。不过,工会大部分的时候是闲差,要是忙也能忙死人的,需要的人不多,乡镇一级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了。

工会有什么工作

3,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职责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维护在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工会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按照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的规定,各级工会组织享有广泛的权利,如参与民主管理、签订集体合同和帮助、指导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监督劳动合同的解除、监督劳动安全卫生、参与解决劳动争议等。这些权利行使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职工的合同权益。因此,这些权利也是工会的职责。

4,38对工会履行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职责作了哪些规定

《劳动法》、《工会法》和现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对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作了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完善了这些规定,有的作出了突破性规定,为工会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一是赋予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解决劳动争议重大问题的职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也有利于工会从源头上就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主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明确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同时,对实践中工会参与或主导的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三是坚持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性原则。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这一规定体现了国际通行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性原则,明确了工会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和职责。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有利于在仲裁过程中反映职工的利益要求,发表工会的意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使劳动争议公正合理的解决。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性原则。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这一规定体现了国际通行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性原则,明确了工会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和职责。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有利于在仲裁过程中反映职工的利益要求,发表工会的意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使劳动争议公正合理的解决。
工会组织有大有小,具体可以参看《企业工会条例》。

5,工会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工会的地位是指工会在国家体制中同国家政权、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本阶级群众的关系和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权利与义务的综合体现。工人阶级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居于执政*地位。工会在党和工人阶级之间,起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和支柱。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的地位是指工会在国家体制中同国家政权、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本阶级群众的关系和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权利与义务的综合体现。它是由工人阶级的地位所决定的,主要通过工会在同其他社会组织及本阶级群众的广泛社会联系中得到体现。工会的作用第一,工会是党联系工会会员的桥梁和纽带。工会要经常了解工会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反应,是党所制定的政策更好地体现本本阶级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方针、政策提出后,工会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觉悟程度和实际状况,通过自己的工作,帮助职工提高认识,使*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第二,工会应维护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成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会从各方面支持自己的国家政权,通过组织和代表职工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发挥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使人民民主专政建立在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第三,工会应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在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工会更应当通过自己的积极工作和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业务素质,使职工成为“四有”劳动者。在社会发展中发挥自己的作用。第四,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中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出现,社会利益趋向多元化,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变得突出起来。

6,工会职业健康的职责是什么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与工会职能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1)是全面规范、改进企业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能改善与政府、员工、社区的公共关系,提高企业声誉;提供持续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机制。杜绝事故等,成为目前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对企业在环境、卫生、健康、安全管理方面作了详细的规 定,体系中较大程度地体现了工会的职责和作用,客观反映了工会的日常工作和职能的具体内容,民主管理工作在体系中得到多种形式的体现和反映。   一、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工会职能的初步体现   (一)工会职责的明确   1、在《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手册》中明确规定工会有协助和督促行政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可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同时负责对协商交流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会组织在这个体系结构中的地位很明确。   2、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要素相对应的程序文件中还明确了工会的监督职能:即“对公司管理承诺展开的改善目标及达成计划所涉及的活动的监督”。   3、在“饮食卫生管理程序”和“员工健康保护管理程序”文件中明确了工会女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即负责保障女职工权益的监督,使工会工作渗透到企业各领域。   (二)职工权利的明确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其核心内容是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管理,而这部分内容恰恰与员工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1、在体系职责要素中规定员工代表有“参与危害意思辨识、风险评价;参与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参与安全方面的协商与交流;收集安全方面合理的建议”的权利。   2、在“员工健康管理程序文件”中强调了“实行员工代表监督的原则”。   3、在“协商与交流管理程序”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内部协商和交流的内容,赋予工会、员工代表“负责协商与交流的监督工作”的职能。   体系中赋予工会和员工代表协商交流、监督检查的职能,实现了员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三)工会作用的显现   通过调查分析,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认证实施,使工会组织又有了一个更好发挥作用的载体。从个别外商投资企业实施这个体系后的情况表明,企业工会依照《工会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以及体系赋予的职责,向企业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解决各类问题维护职工的权益,工会的作用在体系中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使工会工作的开展不再游离于企业管理之外,实现了工会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凝聚力和生产经营的竞争力,并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   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完善工会职能的思考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全球数家最知名的标准制度研究认证机构共同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评估系列(OHSAS)标准,它的实施为工会工作在企业中的开展拓展了空间,并得以保证。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探索,寻求做好这项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注重源头参与   外商投资企业为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非常重视各种体系的认证实施,工会组织要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参与,使企业工会组织纳入到管理程序实施运行部门中。为此,工会组织要及时掌握各企业管理工作的动态,时刻准备配合各职能部门参与企业各项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要加强学习,对各项管理体系应具备基本的知识积累;要根据各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管理要求,注意把握各体系要素中的工会工作内容的份额。   (二)体系?刂杏Τ涫档哪谌?   调查表明,工会职能虽在体系中有许多方面已经得到明确和体现,但还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和基本任务,积极寻找结合点主动予以介入,努力使权利义务和基本任务在体系中得到全面落实。   1、在体系“机构与职责”、“培训、意识和能力”要素中,工会作为体系运行的一个部门,应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监督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定、实现员工代表参与管理、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生产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等方面,在体系中应确立牢固的地位,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   2、在体系“法律及其他”要素中,工会要及时掌握和了解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别是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信息及时向企业相关部门通报,以便于企业及时了解和执行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会在“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权利。3、在体系“协商与沟通”要素中,工会可以把已经形成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与体系进行有机的结合,在体系的实施过程中对机制进行不断巩固和完善,进一步协调企业劳动关系。   4、在体系“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要素中,工会可以把“管理承诺和计划”扩大至包括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涉及员工重大利益的有关事项上。   5、在实施运行“工作与控制”、“纠正与预防措施”要素中,工会组织可以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赋予工会的监督权利,对企业违章作业、明显重大事故隐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有权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同时将这种监督融入到体系程序中并发挥作用。   6、借助体系赋予员工代表的“参与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参与协商交流”“收集合理的建议”等诸多权利,将职工参与管理的内容具体化,充分发挥员工在体系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同时根据体系相关规定,对具体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职工代表审议。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实施,为工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工作平台和载体,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积极探索和实践,在体系中确立牢固的地位,把工会的工作内容和职能作用更多地融入到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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