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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的公平原则指的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可参见http://www.fabang.com/a/20160226/768799.html
公平原则是一个比较宽松的原则 只要存在给付对价就可以认定为公平 只要不存在被普遍社会价值观认定的显失公平不需要再签订合同时故意写明

合同签订的公平原则指的是什么

2,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合同法的公平原则既表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违约方因较小的过失承担过重的责任;还表现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因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是什么

3,关于合同中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一个比较宽松的原则 只要存在给付对价就可以认定为公平 只要不存在被普遍社会价值观认定的显失公平不需要再签订合同时故意写明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关于合同中公平原则

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法 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 合同当事人 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 2.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告诉相互权利义务关系。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得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作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 合同终止 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 合同可以说在现实生活、工作中使用的是非常多的,能够叫得出名字的合同,就包括 劳动合同 、 借款合同 、 买卖合同 、 赠与合同 、 租赁合同 、 承包合同 、 居间合同 等等,虽然不同的合同特征不一样,但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必须都是要遵循上述合同的基本原则。

5,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法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原则、以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分别规定在合同法第3到8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意思自治、合法原则、鼓励交易、不损害公众利益等,不同人编的教材说法不一样,但基本是这样。

6,合同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公平、合法”。所谓自愿,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下签约。所谓公平,合同条款必须对双方当事人同时权利、义务。所谓合法,合同必须是在不违背法律的旨意和精神的前提条件下建立签署的。合同违反了《合同法》这样的原则,合同则无效。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各方应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2.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是贯彻合同活动整个过程的基本原则,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与违约责任的承担。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7,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违约责任约定,属自愿行为,自然不涉及显失公平的问题。------如果签订合同的时候,乙方遗漏了这个环节,而且甲方出现了违约行为,那么这种遗漏对于乙方而言就不公平了,但谈不上显失公平。遗漏条款,不等于“不得主张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尽管没有甲方的违约责任条款,但乙方依然可以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合同法当中的显失公平,说白了具有非常不公平的意思,一般意义上的不公平,不构成显失公平。所以说,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申请撤销或变更的。------你所举例子当中,甲方的违约行为是否会发生,是不确定的。如果没有发生,乙方权益不会因为没有约定而受损;即便发生违约行为了,乙方仍可以依法要求赔偿,也同样能够找回利益。所以这种遗漏并不会实际造成乙方的绝对不利,故不属显失公平。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条确立了公平原则,它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这里讲的公平,既表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违约方因较小的过失承担过重的责任;还表现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因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2)由于前者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8,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三、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不损害公益。详细介绍合同法的基本规则: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1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1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2、自愿原则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当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不是想怎样就怎样,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公平原则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4、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第二,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第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9,合同的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全面履行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全面履行,有以下几点要求: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2.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由于劳动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不断扩张的自然倾向,劳动合同自然增加的义务,双方也应当履行。  附随义务因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以下义务,虽然劳动合同未作约定,也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当然义务:  (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是忠诚义务,包括工作尽力避免用人单位利益受损害或者减少用人单位的利益损害、不得为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的行为、工作过程中遇有可能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情况立即汇报等。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主要是保护等义务,包括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保护劳动者不受工作场所的性骚扰以及为劳动者提供发展机会等。  (二)劳动者亲自履行原则。劳动者亲自履行,是指劳动者必须本人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人身属性决定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高度的人身信赖关系,双方当事人是经过慎重选择与对方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选择了劳动者,就是选择了该特定劳动者本人的劳动能力,而不是选择了一般的劳动能力。所以,劳动者只能以本身蕴涵的为用人单位所选择的劳动能力亲自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三)继续履行原则,即在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前提下,未出现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劳动条件没有较大变更时,劳动合同一般应当继续履行。
合同订立当让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才可以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  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订立合同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自愿原则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自愿原则就越来越显得重要了。  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第二,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第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称为后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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