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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没有合同出现劳务纠纷怎么办

既然没有合同,那就是对双方都没有约束。没有约束,也就是说也没有讨薪、欠薪的约束。这个时候体现的是原始的蛮力!谁强大谁就能占上风,谁采取的手段更极端且带不来很严重的后果,谁就能占上风。

工程没有合同出现劳务纠纷怎么办

2,劳务纠纷没有合同除了同事证明以外还需要甚么

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除了同事证明,还可以去银行拉你的工资卡的工资发放记录啊。如果有在公司参加社会保险的,公司也有给你缴纳社保金的,可以去社保局询问一下把缴费记录拉出来啊。出现劳务纠纷,如果没有签合同,你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
你说的这些证明已经能证明你在这工作过了,最好还有工资单
在场的人事和同事都能证明,和在场的人事和同事愿意证明是两个概念,如果有同事愿意帮你做证的话,你还有胜诉的希望否则基本没戏了,在法庭上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事实。而且笔迹鉴定的费用昂贵大致要3000左右,如果鉴定为伪造则费用由对方负担。

劳务纠纷没有合同除了同事证明以外还需要甚么

3,劳动合同纠纷从进单位就没有签合同

没签合同要陪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一,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认定工伤,如果单位没有买保险,所有的费用由单位承担;第二,你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国家劳动法规定,自用人日起开始计算,第二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且公司需支付双倍的工资来补偿劳动者,你放心,你提出劳动仲裁一定会胜利,并且可以获得双倍工资
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是从正式用工之日起的,若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则用人单位因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每月给付双倍工资。同时你在用工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厂里不给付钱你可以带上能够证明自己属于单位员工的证明申请劳动仲裁。比如工作打卡记录、工资单等能够证明你的员工身份的证据。(最好带有公司盖章的)
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纠纷从进单位就没有签合同

4,没劳动合同 产生劳务纠纷

1、用人单位必须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你的情况应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进行劳动仲裁
通知你们去签合同 不合法你们拒绝进d公司 可以拿到经济补偿因为即使是d公司给你们上的社保 但是你们劳动合同是和c公司签的 所以你们是属于c公司的员工 , 和c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关系。既然你们是c公司的员工 那么c公司不能随便解聘你们,让你们重新和d公司签合同 就代表c公司要和你们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 如果是员工自愿提出离职 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是公司提出终止 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同时要有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没有提前30天提出 要额外多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现在的情况是c公司可能会说我不是要和你终止劳动合同 只是同一个集团的公司 你们要分清的是你们只是同一个集团 但是还是两个公司 既然让你们重新签合同就代表着要和你们终止原来的合同 或者你们公司可能会说是因为公司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即使这样 按照劳动法也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要有补偿金的。而且前提是协商。不是通知。还有就是按照人事工作的正常程序 他通知你们去签合同 是要有书面通知的
去劳动局投诉。 你拿到你的工资证明和没有报销的车票食宿等等单据,一定要有证据。

5,我与被告是多年前的劳务关系但没有合同怎么写诉状

诉状该怎么写该怎么写,没有合同证明劳务关系也没事,可以其他证据证明,比如履行劳务关系的留痕,打款证明,工牌等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 发布日期:2005年05月25日 实施日期:2005年05月25日

6,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之后去哪里解决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视为用人单位已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7,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赔偿申请赔偿

先纠正一点,你的情形要签的不是劳务合同,是劳动合同。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现在你不具有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资格,《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所以1年的起算时间也是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月1日,满一年时,你才具备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至于你所说的赔偿,不太明白,如果指双倍工资的话,下面做答,如果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是从06年8月1日起算的,如果你继续在公司做的话,没有什么赔偿。第二,双倍工资。是从08年2月1日开始起算的,不是双倍底薪,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补贴、津贴、奖金。所以你的双倍工资是包括房补、饭补、交通补助和通讯补助的。但是你的交通补助和通讯补助是以发票形式报销出来的,不知道在你的工资单上有没有体现,如果没有,我觉得这两个很难支持。但是你又有报销凭证,我觉得可以一试。再解释一下,为什么从2月1日开始算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是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里面有条规定,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不算违法,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开始计算,到1月31都可以签或补签,且不违法,所以要从08年2月1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又进行了明确说明。第三,是包括在工资内,第二条已经说过。第四,举证责任问题。你需要证明的是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从你所列的证据来看足以证明这点。至于你的工资条能否被承认,这取决于几个因素:1.你的工资条是否有公司公章或者领导人签字,如果有,则直接可以作为证据。2.如果没有,则看公司能否举出其它证据来反驳你,如果公司举不出来,则你的证据也应该被采纳。第五,你的申请理由足够充分,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的共有三项:1.双倍工资2.到09年1月1日,无固定期劳动合同3.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则加一项经济补偿金。当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也没有什么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一说了。第六,仲裁的步骤。你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后,协商不成再进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会告诉你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上诉法院,我国的劳动法案件审理体系包括一调、一裁、两审,调指仲裁的调解,裁是仲裁调解不成后的裁决,最多是法院二审,也就是终审。第七,我想破头也不想出来什么情形你会败诉,就是赔多赔少的问题,比如你工资里的饭补、房补、交通补助、通讯补助不予支持,只按你的底薪进行赔偿,这是最坏的结果。社保肯定支持,也是基数的问题,无固定期也会支持。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为什么这个年代有这么多人为出了一部《劳动合同法》而出来向公司要钱的,而且要了这点钱,公司也不会再要这个员工了。这是何苦的呢?一个丢了饭碗,一个招人的时候心惊胆寒的。说实在的,我给你最大的一条建议是,要求公司补签合同,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理由是在外面跑来跑去不容易,生个病,出个工伤的话,公司那个时间赔的钱就多了,说白了还是为公司考虑。 回答如下:1、经济补偿时间从2008年1日1日起生效。2、27个月是错的,你的情况是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应当签订的次月起,即2008年2月起。共11个月。3、底薪+房补+饭被都算工资内。但以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4、胜算很大,双倍工资会非常简单处理。但是其它就不知道了。估计劳动局也不会帮你了。5、不会败述。最终还是建议你慎重考虑,一份好工作比什么都重要。
按新法实施起算你所拥有的证据应该说是比较充分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你所拥有的证据应该说是比较充分的,公司应该给予你赔偿,赔偿的期限应该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时计算.赔偿和主张的内容是:支付你应得的工资\新法实施起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补缴社会保险等等.步骤:一.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反映,以求得协商解决;二如果协商解决不成的话,你可以持有关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的话,你与公司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你胜诉的把握100%祝你好运!
如果公司不赔偿,可以先找人证证明你是员工,如果有打卡上班记录更好,其次进行仲裁调解,你的赔偿金额是按照工伤判定大小来赔偿的,然后休息时间内不可以被辞退并且发放一定工资的,一般都会有保险,建议公司你们先走保险赔偿,不够再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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