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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预付款比例多少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在20%--30%
在合同价款的10%~30%都是合理的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预付款比例多少

2,合同法预付款规定多少

法律分析:在合同拟定时,预付款条款一般要注意三个问题∶1、预付款的额度,比如按合同价的10%左右计;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比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的50%,在承包人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到位后30日内再支付50%,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3、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比如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合同法预付款规定多少

3,装修合同结算比预算允许超多少

装修公司这么做肯定是不合理的,国家和地方都没有相关的规定的。一般的也就是些稍有良知的装修公司在合同里面注明不允许超过预算数量的百分之多少多少,预算总价的百分之多少多少的。对于你这种情况,只要你之前没有在他们的工程项目变更单(是装修公司要求你认可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数量与原预算有偏差的部分,就是增加或者减少的部分)上签字,你就有权拒付,就算签字了,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的。如果这家装修公司实在不肯让步或者欺人太甚,你完全可以找家律师事务所帮你打赢官司的,你的胜率要远远高于装修公司,法律的原则是同情弱者。很多装修公司都是一开始以压低报价,漏报、少报工程量和工程项目,一旦客户签订合同就开始不断增加项目、工程量,最终的决算远远超出开始的预算,你的情况也是如此,他们的行为某种程度上已经构成了欺骗消费者。坚决支持你捍卫自己的利益,与奸商斗争到底!祝你成功!

装修合同结算比预算允许超多少

4,装修合同付款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装修合同中的付款比例:1、先付工程款的20%,工程完成后付到80%,工程验收后付到95%,留5%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2、按照对业主较为有利的3331付款方式签订到合同里。这种支付方法,就是“材料进场验收合格支付30%期验收合格支付30%工验收合格支付30%洁、清场后支付10%。3、首付20%,水电完工验收完毕30%,木工、铺砖完毕30%,然后验收合格20%。4、首付30%,中期验收合格支付30%,木工、铺砖完后支付20%,最后验收合格支付15%,一年保修期后支付5%。装修付款的注意事项:1、每次付款前验收质量是否合格:装修款一般都分为首期、二期款和尾款,业主分三次支付,二期款和尾款支付之前,都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但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一些装饰公司把“三次付款”改为“多次付款”,这样在每次付款前,公司都会对工程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查。多期付款在减少业主支付压力的同时,也进一步保证了施工质量。2、避免上当受骗:“先装修、后付款”的背后。随着竞争的加剧,一些装饰公司推出了“先装修、后付款”的特色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先装修、后付款”代表着先进行装修工程,后支付装修款,甚至要到工程完毕后,才支付款项。但在某些装饰公司的经营者眼中,“先装修、后付款”就变了味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5,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哪些规定

这个问题首先应明白,“一级科目”是国家颁布的科目,不准改动;二级科目随便设立;向您上述的科目就有不妥,在建工程、工程结算、工程预付款都是一级科目,既然都是一级科目就不能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再设立工程结算、工程预付。您的账务应按下列方法处理:1、应给工程款时(按预算书) 借:在建工程(一级科目) ------- 工程名称(二级科目) 贷:预付账款(一级科目)---------张三(二级科目)2、付工程款时 借:预付账款(一级科目)---------张三(二级科目) 贷:现金(存款)3、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一级科目) ------- 工程名称(二级科目)
根据1999年1月5日建设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工程预付款。坚持实施预付款制度。甲方应按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时间和数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甲方如不按协议支付工程预付款,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处理。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处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6,合同定金法律规定比例是多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限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的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定金法律规定比例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多不超过20%。

7,合同中的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预付款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还有就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扩展资料:预付款的拨付预付备料款的额度,由合同双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备料款计算的理论公式:预付备料款=合同价款×预付备料款额度。备料款数额=全年施工工作量×主材所占比重÷年施工日历天×材料储备天数。备料款的数额,要根据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和供应方式等不同条件而定。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不应超过工作量的1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付款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预付款的特点: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你可以要求出示房产证书,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外,进行交易不要私自进行交易,应在房产交易市场内进行,这样有利于保护你的合法益不受侵害。代为起草
即签订合同后就要付款,相对应的进度款
也就是定金、首付的意思!余款等对方完工,你满意后在缴纳余款,如果你中间后悔了,人家是按照合同办事,你的原因是不会退余款的!
一旦签订合同,你就要付给对方的款项,相当于定金的意思

8,如何约定施工合同中的预付款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预付款是指在工程开工前,发包方按当年预计完成工程量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从业主角度看,支付工程预付款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从承包人角度看,如果发包方完全不支付该款而要求承包方垫资,实际上也就是将风险转移给了承包方,这对承包方来讲,是不能轻易答应的。那么怎样才能合情合理地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条款呢?我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方式工程预付款应在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达一定比例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或折抵进度款。折回或折抵的方式与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约定:“在完成年工程量总造价××%(以发包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每月里,按每月工程进度款的××%扣回。在完成年工程量的××%扣完。” ——运用担保手段降低风险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一般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为了能让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工程中而不被挪作他用,防止承包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发包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工程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办法。比如,规定特定的查帐方式或要求承包方提供购买材料的合同和发票等。另外如果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较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承包方接受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方提供银行保函。当然,承包方也可以向业主要求出具支付保函。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预付款是指在工程开工前,发包方按当年预计完成工程量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从业主角度看,支付工程预付款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工程预付款的额度 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方式 工程预付款应在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达一定比例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或折抵进度款。折回或折抵的方式与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约定:“在完成年工程量总造价××%(以发包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每月里,按每月工程进度款的××%扣回。在完成年工程量的××%扣完。” ——运用担保手段降低风险 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一般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为了能让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工程中而不被挪作他用,防止承包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发包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工程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办法。比如,规定特定的查帐方式或要求承包方提供购买材料的合同和发票等。另外如果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较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承包方接受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方提供银行保函。当然,承包方也可以向业主要求出具支付保函。

9,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的确定和支付抵扣方法 被采纳还会追加分数

1,预付款的性质: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主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表明该工程已经实质性启动。本质上,预付款是由发包人支付的,作为用于动员、工程备料的无息贷款。2,预付款的扣回:预付款本质上是一种“无息贷款”,那么就存在偿还的问题,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这种偿还以“扣回”的方式进行。即,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是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低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预付款扣回的时机及预付款每次扣回的比例就是预付款条款要解决的最重要问题。3,预付款数额的约定:根据我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显然,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预付款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0%~30%,在订立合同时不应超出此范围。4,预付款开始扣回的时机: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实际工作中,工程备料款的回扣方法,也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还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备料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在国际工程承包中FIDIC施工合同也对工程预付款回扣作了规定,其方法比较简单,一般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按25%的比例扣回。5,预付款每次扣回的比例约定:扣回比例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最终应在全部款项付完前可以全部扣回,因此每次比例不应低于预付款占合同价格的比例,由双方自行确定。百分比法。百分比法是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各地区和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条件从实际出发分别制定了地方、部门的预付备料款比例。数学计算法。数学计算法是根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通过数学公式计算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协商议定。在较多情况下是通过承发包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来确定的。在商洽时,施工单位作为承包人,应争取获得较多的备料款,从而保证施工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得以正常进行。扩展资料: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基本建设作为重要的产业支柱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同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健全,保证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合同参考资料来源:北大法律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关于定金和预付款性质的复函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施工企业一定数额的预付备料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储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预付款还可以带有“动员费”的内容,以供组织人员、完成临时设施工程等准备工作之用; 预付款相当于建设单位给施工企业的无息贷款。 预付款与建筑材料供应方式相关联 a.包工包全部材料工程:预付备料款数额确定后,建设单位把备料款一次或分次付给施工企业 b.包工包地方材料工程:需要确定供料范围和备料比重,拨付适量备料款,双方及时结算 c.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建设单位不需预付备料款 预付款的有关事项,如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支付条件、偿还(扣还)方式等,应在施工合同条款中具体明确规定 预付备料款的额度,由合同双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备料款计算的理论公式: 预付备料款=合同价款×预付备料款额度 备料款数额=全年施工工作量×主材所占比重÷年施工日历天×材料储备天数 备料款的数额,要根据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和供应方式等不同条件而定 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不应超过工作量的10% 备料款属于预付性质。施工的后期所需材料储备逐步减少,需要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还。 施工合同中应约定起扣时间和比例。 (1)按公式计算起扣点和抵扣额 原则:当未完工程和未施工工程所需材料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未完工程需主材总值=未完工程价值×主要材料比重=预付备料款 未完工程价值=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比重 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施工合同总值-未完工程价值 应扣还的预付备料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 第一次扣抵额= (累计已完工程价值-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主材比重 以后每次扣抵额=每次完成工程价值×主材比重 例:某工程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主要材料和结构件费用为合同价款的62.5%。 例:某工程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主要材料和结构件费用为合同价款的62.5%。 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为合同价款的25%。则: 预付备料款=300×25%=75万元 起扣点=300-75÷62.5%=180万元 即:当累计结算工程价款为180万元时,应开始抵扣备料款。此时,未完工程价值为120万元 所需主要材料费为120×62.5%=75万元,与预付备料款相等 (2)按合同规定办法扣还备料款 例如:规定工程进度达到60%,开始抵扣备料款,扣回的比例是按每完成10%进度,扣预付备料款总额的25% (3)工程最后一次抵扣备料款 适合于造价低、工期短的简单工程 备料款在施工前一次拨付,施工过程中不分次抵扣。当备料款加已付工程款达到95%合同价款(即留5%尾款)之时,停止支付工程款
这个问题问的很不专业合同预付款的确定和支付、抵扣方法是根据具体合同的约定来进行的,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方法。所以这个应该去翻看合同的,叫再专业的人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下面给一个合同中的预付款规定:预付款按如下方式扣回:在支付达到合同价格的20%时,预付款按月等比例扣回,在支付达到合同价的70%时全部扣回。你可以参考
你应该先找专业人员计算一下工程量以及当时的工程造价,结合工程承包价格,按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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