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中途终止吗,我与单位签订了终身合同中途想终止合同可以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02 05: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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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与单位签订了终身合同中途想终止合同可以吗
所谓终身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
2,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一方当事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一并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3,我签了一年的工作合同单位可以中途终止合同吗
由于你的单位是因要解散,才终止劳动合同,这样终止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你的单位应该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合同可以终止合同吗
一般来说,签了合同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合同的。那么签了合同可以终止吗?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承包合同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一、签了合同可以终止吗 签了合同可以终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三、承包合同合同解除的条件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签了合同可以终止吗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咨询律师,我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5,当客户说道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吗中途我不想要了怎么办钱可以随
签订了合同要中途解除,不是金点子话术能解决的。如何解决要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如约定有违约金,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后,钱对方会退给你。如果没有,钱就不好退了。判断客户说的情况是真还是假。
跟客户讲清楚保险的重要性以及提前退保的话只能退还现金价值,损失严重。
看下客户已经交多久了。
6,劳动合同可以中途终止吗 有没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可以中途终止的。对公司而言,按《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付给劳动者N+1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后果.依据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去起诉,他们又没什么能站得住脚的。不过他们的要求是否真的难做到?如果能完工对你们是最好的吧?中止合同的话可能会影响索赔金额。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
7,在什么情况下单方可以中止合同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3、故意损坏房屋的;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的;5、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i不可以,那是违犯行为。因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就应该意识到可能发生的后果,所以说,中途中止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缔约时由于你自己疏忽大意的过失没有预见碾米的后果,对方没有过错,你是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的,不过你可以从其行为影响了你日常生产生活、和租赁物(房子)的安全等相邻权方面着手,使其赔偿你的损失你可要求乙方碾米时减小震动,否则,该栋楼出现倾斜、倒塌,乙方负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乙方怕承担责任,自己也可能会终止合同的。纠正一个词,叫解除合同,不能叫终止合同。同意黄金顽童的意见,最好你也从噪声、粉尘方面找点环保的原因。
9,建设工程施工合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可以中止合同吗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是关于后履行抗辩权的。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中止,对方仍然不履行主要义务的,可以解除合同。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的解释》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内容: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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