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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哪里可以下载到电子版的劳动法

2008年中国新劳动法(全文)WORD格式下载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2276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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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劳动合同法有电子版吗要是有的话哪里可以下载啊

http://www.molss.gov.cn/gb/news/2007-06/30/content_184630.htm这里有劳动合同法电子版全文,你可以直接复制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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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合同法全文下载

没签劳动合同遭辞退,很简单,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 你到这里可以下载到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详解》等资料免费下载: http://bbs.17hr.com/?fromuid=1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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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电子版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实质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普通法的规定。数据电子版的合同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则数据电子版的劳动合同也应具有与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要电子版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它就与传统纸质形式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写申请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提前一个月申请
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在试用期提前一星期通知用人单位 转正后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6,劳动合同法全文 2008

你的合同是在08年前订立的,不适用于<>.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可视作甲方违约.你可要求恢复职位及工资.但对于房产还是要看你的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请补充完整!
主要看你怎么想。如果不告的话,公司在以后还能否让你继续担任副总,是否继续给你房子,年薪会不会恢复?如果可能性不大的话,你也有离开这家公司的打算,那就告。如果是在北京的话,你告赢的可能性是有的。按照合同法,他要把工资给你补齐,也会支持你继续在这家公司呆下去。房子的事,最终可能得去法院解决了。劳动合同法我就不给你发了。:)
这是附条件合同,房子给你是以你为他们工作20年为前提的,要是你告了,一拍两散,主合同解除,你也没房子。这种事情,你告他单位,单位按合同付你工资,给你房子,然后你为他们工作。只是一相情愿的想法。最可能的就是给你一笔赔偿金叫你闪人。又或者你自己考虑,是拿一笔赔偿金闪人另谋高就好,还是按他们的要求减薪,无职位,继续为他们工作好,自己掂量一下这个亏是不是值得吃。金融危机是事实,员工也有义务为单位分担一些,等有了好转再重新提出权利也是一种大公无私的体现。要是有了好转单位也无视你的要求,你可以起诉他们把以前减掉的薪水全补上。劳动合同法全文。http://baike.baidu.com/view/1027506.htm

7,劳动合同法全文2010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回答: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现有劳动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劳动合同期满,劳资双方任何一方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没规定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3、和楼上这位 xiaoxian304兄弟交流一下,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如换岗位、降工资等),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面的法条,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单位维持或提高现有劳动条件,你不愿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如换岗位、降工资等),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就是不想和你签没有任何原因,还要给补偿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结束,要继续必须继续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如果员工不愿意签,单位不需要补偿的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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