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旅游合同法案例分析谁给我个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28 02:50:28
本文目录一览
1,旅游合同法案例分析谁给我个
旅游案例分析:境外旅游遭遇事故保险金不够旅行社赔偿
http://www.lawtime.cn/info/sunhai/lysh/2008110443333.html
2,旅游法规的案例分析请回答详细一点
个人想法:
1)违约。在京旅游时约定安排车,可是却让旅客自己回到住宿地。并未能按约定游览。
2)有两种性质:---> 如:退款协议有盖旅行社公章的情况 周某的申明退款协议无效不成立。
---> 如:未盖章,跟旅行社无关,应当找导游退款。
3)那就要看旅客带的资料。如果退款协议有旅行社公章那么质监应判旅行社退还旅客赔偿金。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希望对您有帮助。
3,旅游法规案例分析
你这个是旅游合同法律制度考核要求及习题里面的题目吧! 呵呵1. 旅行社与饭店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饭店不是法律承认的合格法律载体 也就是无效的法人 所以 其签订是一切合同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正确,旅行社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甲饭店签订是合同,旅行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造成了隐形的损失和效力上的损伤。如果该旅行社的客人在此酒店出现任何事故,都是法律所难以解决的,其根源是因为饭店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为客人取得合理索赔。
4,旅游法规案例分析题答案
从旅游法规的角度应当是报案并通知导游的主管部门即旅行社,并由旅行社上报归口的管理部门当地的旅游局,作为导游要协调好其他游客的行程并协助要保护好现场。从导游业务的角度会有更具体的规珐海粹剿诔济达汐惮搂定,你可以再查一下的。首先,该旅行社和另一家旅行社合并,并不影响对该旅行社的投诉,因为该责任应当由合并后的旅行社承担,也就是要对案例中的违约行为投诉合并后的旅行社即可。记住是到当地的旅游质检所!
5,旅游法规的一道案例分析题 麻烦专家讲解一下 急
1不能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案例中咨询公司不属于旅行社,所以该导游属于私自进行导游活动。2不会支持 因为旅游行政部门是按照上面条例进行的。所以王某不会得到支持。旅行社擅自改变了住宿地点已经构成违约。按《合同法》第117条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之规定,本条款应当理解为时间或空间上的延迟或改变,旅行社不能以不可抗力免除赔偿责任。
6,旅游法 案例分析
属于旅行社违约,合同约定必须是以大众或符合常规的语言进行表述,至于旅行社出现笔误,那是旅行社的责任。旅行社必须退回客人垫付的三岛费用,并退回相应的没有游玩富春江的费用(此费用须经旅行社和游客双方商定)。游客并不可在此基础上要求重新游玩一次约定行程,旅行社只对违约部分根据旅游合同相关规定退回客人费用。另:旅行社此笔误属低级错误或有故意混淆概念的嫌疑,并有必要对此给予客人道歉!你这个是旅游合同法律制度考核要求及习题里面的题目吧! 呵呵1. 旅行社与饭店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饭店不是法律承认的合格法律载体 也就是无效的法人 所以 其签订是一切合同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正确,旅行社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甲饭店签订是合同,旅行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造成了隐形的损失和效力上的损伤。如果该旅行社的客人在此酒店出现任何事故,都是法律所难以解决的,其根源是因为饭店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为客人取得合理索赔。
7,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1和2都可以暂停交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当先履行的一方,证明后履行的一方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时,可以有不安抗辩权来对抗后履行一方。
3、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要求赔偿。首先基于不安抗辩权抗辩后,乙方未提供担保,甲证明乙方已经不履行能力,合同已履行不能了,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毕竟合同约定的是甲方先履行,乙方可以基于先履行抗辩权来对抗甲方,所以按照合同约定,在甲方未先履行的情况下,乙方不履行,不是违约,所以在未违约,也不存在欺诈等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要承担,因为如果证明这种情况,那么就证明甲方没有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理由,所以证明甲方未先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
5、可以,没约定履行顺序,双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通俗点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其实本题考的就是一个考点的三个方面。考点是合同中的抗辩权,三方面是,先履行方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方有先履行抗辩权;未约定履行顺序,大家都有同时抗辩权。再次提醒,千万别搞混,后履行方享有的权利叫做,先履行抗辩权,很多人在这记错。因为后履行方的抗辩理由是叫别人先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后履行方享有的权利叫先履行抗辩权。(1)可以,邓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提出不安抗辩,可以暂停交货,但应通知乙公司。(2)9月3日也可以暂停交货,因为这时还在甲履约期限内,甲公司还是可以基于不安抗辩暂停交货,但应在9月4日前通知乙公司。(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原因是,乙公司在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时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况下,乙公司享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权利。(4)应当承担损失赔偿,因为甲公司存在过失,没有事实上的正当理由抗辩,应当承担违约责任。(5)甲可以拒绝履行,是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1----不能
2----不能
3----不能。因为乙公司还未破产,也没有发生什么不可抗力!
4----应当
5----能拒绝先为履行!!
文章TAG:
旅游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旅游 旅游合同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