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咨询律师团队,咨询哪家律师事务所擅长打劳动争议案件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18 13:34:36
1,咨询哪家律师事务所擅长打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是律师的常识性案件,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都能打,在你所在的城镇,找一家“民调”高的律师事务所,再找一个比较实在的律师就可以了。你是什么经济方面的案件,律师还是看专业和负责态度,整体来讲还是上海律师更好一点
2,推荐一家在天津专做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方面的律师事务所谢谢
可以联络: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杨宝潮 律师。137**5232**2534 。你好!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咨询。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3,找劳动纠纷律师
须于15天(工作日)内起诉,否则裁决生效就必须执行了。
每天12小时的加班是违法的,每月22天则合法.5倍计算每日延时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也不合法,应按你的基本工资的1,如果有周末加班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劳动仲裁委托律师
呵呵,这个一般不会的,你放心而且,如果是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啥,劳动仲裁结束就OK了,企业无权上诉,你倒是还有权利起诉每个地方不一样。 建议你找律师直接协商。 如果案件标的太小,找律师的成本就太高了,可以找律师直接咨询一下,自己去进行仲裁程序也可以。1.胜诉和执行到款项是两回事,你们是约定的结果收费,律师应当代理到拿到生效法律文书,而不仅仅是仲裁胜诉。2.我保证,现在的律师素质都非常高不会和被告串通的。3.你仲裁胜诉,对方可以上诉。
5,我想咨询劳动纠纷案件请教各位律师
直接在百度上点击律师名字,就会有律师的联系方式和案例,北京市中银(上海)律所吴滨律师大律师网: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二、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三、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时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你好,具体需要咨询什么,可以到大律师网问问劳动纠纷律师。
6,劳动仲裁律师咨询
是的,劳动纠纷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再去法院起诉。您可以去律师港湾咨询下,或许可能帮到您的朋友公司和职工在入职和离职管理中,是有很多陷井的。根据你的情况,你申请劳动仲裁想要胜诉是有难度的。先看看公司和你分别存在什么问题:一、公司的问题:单方面决定调整你的岗位是不合适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你的问题1、在调整岗位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不上班,正好让本来做法有错的公司把握住了主动。你没了岗位,并不是你的问题,为什么不上班呢?2、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索要“额外的一个月的工资”等待遇,而等到合同解除之后,又来申请劳动仲裁,这再一次把主动的局面转成了被动的局面。
7,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大连劳动仲裁法律咨询还要找好久吗?市政府那就有很多律师事务所呀,你要是不行的话可以去网上咨询一下看看,大连法律顾问网就不错的。你可以去看看,像你这样的是的确是打听清楚点的好,希望可以帮到你。怀孕期裁员是不合法的,但你坚决不能写离职申请,如果写了就算是你自愿离职的了,企业会拿你写的离职申请当做证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这一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意;是二倍。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文章TAG:
劳动仲裁咨询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