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一方反悔怎么办

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个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即使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但是这个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一方反悔怎么办

2,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如何处理

3,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根据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首先,关于财产问题,根据现象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是否存在这两点?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是其他情况具体问题只能具体分析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4,协议离婚后一方后悔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后悔了,就只能与对方协商,看看能不能和好,重新登记结婚。如果仅仅是对财产分割后悔,就没有办法了,因为离婚协议是自愿的,是合法有效的。除非能够证明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是欺诈或者胁迫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撤销,重新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那方面后悔了,婚姻关系啊,还是财产啊,还是子女的问题啊。婚姻关系后悔,只能是双方都有愿意的情况下复了。
正常情况下,起诉很难,因为离婚协议已经签字了,上面肯定有民政局章的。只要协议本身没有问题,就按照协议执行。除非他自己出现经济重大问题。

5,离婚协议生效后怎么处理一方反悔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起诉的权力只能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行使。

6,履行离婚协议时一方反悔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书已生效,履行期间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反悔方主张撤销、更改协议的,应在一年内主张,并提供被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否则,法院可驳回诉讼请求。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请求变更、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诉讼请求。
根据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首先,关于财产问题,根据现象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是否存在这两点?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是其他情况具体问题只能具体分析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7,签订离婚协议的一方反悔怎么办

有没有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如果没有,离婚协议是要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备案后才产生效力的,既然没有,那么属于成立未生效状态,重新签订一份、或者不去民政局登记、或者诉讼离婚都是可以的。如有已经登记了,那么在1年内可以向法院诉讼,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部分
签订离婚协议、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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