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市法律援助中心温暖农民工北方新闻电话

包头市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号码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04 72) 2 212 211 地址你可以通过电话问一下。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

包头市法律援助中心温暖农民工北方新闻电话

2,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报道

4月1日起,《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首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3月31日《羊城晚报》)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我国深入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举措。国家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而《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更是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突破。毋庸置疑,法律援助工作做得是否扎实,就是测量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把标尺。在广东的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中,我们看到了法律援助范围的扩大与申请门槛的降低,更富前瞻性,更具可操作性,便民服务举措更多,可以说是构造了法律援助新的制度体系。在法律援助范围方面,经济困难的公民、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次明确特定的机构和组织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福利院、孤儿院、养老机构、光荣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福利机构,因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都可以提供法律援助。既包括了特殊个人也包括了公益组织,可谓善莫大焉。此外,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彰显公平正义,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未就业、生活无着落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前者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后两者则体现帮助弱势群体的公益性,对他们的经济情况实行免查制度,推动法律援助申请的快捷化、审查的简便化。在广东法律援助方面,不止有制度的完善,还有硬件的加强。如法律援助处的黄倩主任所说,“市政府目前给我们的经费还很充足,我们也扩招了80名窗口值班律师以补充人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法治建设方面走在前面的广东省,一定能够让法律援助做得更实,惠及的困难群体更多,而这,反过来,也会推动广东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更上一个台阶,让法治公平正义真正激情唱响!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报道

3,法律援助

不管父母有没有给子女财产,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 所以你父母要支付你奶奶的医药费。 如果满意,希望采纳!
那你们也应该给钱的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法律援助

4,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总结

  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民生。下面是关于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总结【1】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一是拟定实施方案。制发了实施方案,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二是健全组织。成立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督促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落实。三是深入发动。局领导召开会议,对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宣传报道全局各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二是举行的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三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   三、抓住重点,强化培训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法律援助工作一定要抓住重点,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在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期间,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素质,增强法律援助意识。二是由县局组织协调业务骨干,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县重点乡(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四、围绕中心,确保稳定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二是切实加强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防邪政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疏导、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集中开展社会秩序整治行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目前,全县经过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一步深入人心。据统计,各级下发各种法律援助资料5000余份,悬挂标语50幅,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100余件,有效化解民间纠纷12件,上报信息、经验材料、简报10余期,极大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2017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总结【2】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017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总结【3】   今年以来,和顺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政府、政法委及县司法局的高度重视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努力满足广大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覆盖面,加大宣传的力度,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的公正,最大限度的化解信访纠纷,促进人民群众诉求的合理维权,为构建和谐和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现将今年以来所抓的法律援助工作如下:   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法律免费咨服务建设,向全县群众提供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   为了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聘请原法院副院长两名,民事庭长一名,法律工作者2人充实到了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大厅值班,为全县人民提供法律咨询,2016年全县共接待咨询2456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21件,提供法律援助诉讼解决18件,使法律援助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抓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今年来,完善了法律援助受援人须知、财务管理、回访、一次告知、首问责任制、案件质量等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让受援人知晓。二是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等案件,必须先由法律援助中心与信访局审查,经集体研究,领导审批,法律援助站负责实施。   三、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们采取彩屏滚动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播放《法润和顺》栏目,通过普及法律宣传与个案宣传、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增强全县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律意识。   四、抓维权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困地制宜,采取应援尽援的有力措施,确保援助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办案不收费。严格执行无偿法律援助原则,杜绝有偿办案。今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援助案件结案53件。二是认真审查经济条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五、抓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办法和案件初审程序,进一步明确援助站的职责,增强保障,方便受援人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指导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二是坚持“四统一”原则,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督查法律援助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当事人投诉案件,实行个案指导、督办,案件质量实行普查制,对不合格案件不兑现补贴。三是加强受援前、受援中、受援后的回访监督,杜绝有偿服务。

5,法律援助

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公司!
如果检查卡上多出的钱的确不是自己的,是公司财务打错的话,应该还回去,在民法上这叫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数额较大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所以还是还回去的好,
不用还 又没犯法!
就你所述,应该退回去。

6,广州法律援助

一、收集相关工作证明如:工作证、考勤表、签到表、工资表等;实在没有可以录音录像,给老板打电话要钱,把过程录下来。找些工友为你证明。弄清老板姓名、家庭地址等基本信息,为法院执行提供方便。 二、可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法院,报社,网络,新闻媒体等部门, 三、如果老板文明,可以联合其他与你情况相同的工友派几个代表与他谈判,如果老板蛮横,不可走极端,工资固然重要,可生命更加重要,集资找律师(法律专业人士)为你们出谋划策。 四、作好长期“斗争”的准备,心态要平和些。

7,法律援助

你还有其他的助手吗?或者其他的证人,只要证明他一直在监工,却从未提出异议,证明他是认可的,拿出你们的合同,跟她对质。如果他还赖账,你们那么多人呢找相关部门解决,或者申请仲裁
证明你们施工时互助一直在现场。并且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
首先看合同吧
提供户主监工的证据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余款
你和房主签订了装修协议吗? 另外,你们之间在装修时候订门是否有用色卡进行约定套色的相关细节,如果有,则这个订样的约定就是你的有力证据
请到当地“质监部门”申请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8,法律援助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不用理会他们就行了,倒是一旦再有电话打进来直接拒接,或者打个110就行了!但是还是善意的提醒一句,你家的地址别人有,自己和家人多注意安全,希望能帮到你!
一般情况下电视购物(不是电视广告)属于邀约,你打电话过去订购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就成立了,你拒绝接收货物等于你违约,但他写七天之内无条件退货,他的这个承诺在你们之间是生效的,所以他应当退货。对他的恐吓你可以做录音寄给电视台这个频道或者传到网上,这样做很麻烦但有利于整个市场的规范,或者你就不理会他。
不用搭理他们…
商家的诚诺有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看看吧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仿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了,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拒绝接收。

9,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报告的列文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法律援助申请书的范文: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男/女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住宅电话: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职业: 工作电话:文化程度: 文盲 小学 中学 大专以上身体状况: 健康 残疾 严重疾病人群类别: 残疾 老年 未成年 妇女 进城务工者 一般贫困者 军人军属 其他曾否申请过法律援助: 否 是前次申请时间: 地点: 申请编号: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案由: 低保待遇 社会保险 抚恤金/救济金 劳动报酬 工伤待遇 其他劳动争议赡养/抚养/扶养 国家赔偿 见义勇为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其他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民事/行政/仲裁: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第三人刑事: 自诉人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被害人 被害人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方式: 刑事犯罪嫌疑人代理 刑事辩护 刑事被害人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仲裁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 非诉讼代理 公证证明申请事项法律状态: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 仲裁中 调解中 行政处理中 行政复议中侦察中 已起诉 一审中 二审中 重审中 再审中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理由:申请人基本经济状况: 无收入 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每月 元 救济金每月 元 其他月收入每月 元申请人家庭人口: 人 月平均收入: 元/月 月基本开支: 元/月 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日下:(单位:元)姓名年龄与其关系月均收入职业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年度总收入 元。申请人家庭每月基本经济开支:(单位:元/月)基本生活费用合计其中住房(租金) 日常生活费用 教育费用 医疗费 其他必要开支申请人供养人口费用备注 姓名年龄关系供养费用合 计申请人家庭自由物页状况 地址: 产权证书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使用状况: 自用 出租另需说明的事项:申请人(法定代理人):申请时间:
我可以帮你写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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