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合同的解除概念

法定解除权区别于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法定解除权又称赠与拒绝权,是指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依法解除。。

赠与合同的解除概念

2,法律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打比方说,你公司不想用你了,但是你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坚决要你走人,就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合同正好到期了,公司不想跟你续签了,叫解除劳动合同;你不想在公司干了,想炒老板鱿鱼,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了,你不想在这个公司继续干了,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时候有强制的,比如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续签,老板就想让某人走。。。员工就拿补偿走人。解除的时候也有协商的,个人因为个人发展原因,要离职了,跟公司商量一下,双方都没什么异议,和平分手,互不相欠,不用补偿。都是劳动合同解除

法律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3,合同解除具有下列哪些特点

答案a,b,c,d
我国合同法第97 条作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它补求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从这条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将合同解除的效力分成两块,无溯及力和有溯及力。1、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对尚未履行合同的状态与前的情形并无不同,因而解除合同只需单纯地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这类合同的解除没有溯及力。2.合同已履行,要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的性质来决定合同是否有溯及效力

合同解除具有下列哪些特点

4,合同法定解除的概念及情形

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简述合同解释的概念及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合同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条件: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 94 条的规定,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 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 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 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 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 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 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 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 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6,如何区分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

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3、双方协商一致、抵销。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2,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混同等终止,其区别主要表现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既能向过去发生效力,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常听到当事人要求终止合同的说法,大多是特指“解除”合同的,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而合同的终止除解除之外还包括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等多种情形、二者发生场合通常不同。  合同的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一般而言,合同终止的原因除了解除合同外,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以上内容供您参考、债权人免除债务,还有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不同的合同可能因为不同的原因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解除一般是指提前解除合同

7,什么是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劳动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1、尽快想办法取回你的“辞职报告”,反正公司又不同意,取回应该不成问题。之所以要取回是因为你把辞职的原因归于你个人,就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而且还将损失很多经济补偿金。 2、从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就写:因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支付相关费用,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通知”一定要让单位签收获以挂号县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3、按上述理由辞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受提前三十天的限制,也不需要单位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如果单位不按要求支付上述费用,只有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你有一份劳动合同也就足够了,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特别是克扣或拖欠工资的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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