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签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工厂威胁零时工签合同违法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1-28 13:28:35
1,工厂威胁零时工签合同违法吗
你是跟超市还是供货商之间形成的雇佣关系?不管跟谁形成的劳动关系,都应该跟你签订合同,如果你着急拿钱离开那的话就保留你工作记录,找人社部门报案,或者拨打12333详细介绍一下你的情况,看应该如何更合理地解决。
2,成年人在被威胁情况下签协议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成年人被胁迫签订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不申请,其效力自始有效。
3,受威胁签下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因受到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国家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赌博是非法的,欠条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民事权利这主张谁举证,作为借款人,你证明借钱是赌博欠下的,是很困难的。如果你不能举证,赌博欠下的钱仍然要还。
4,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可以撤销。简言之,当法律有特别规定,且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相冲突时,应当适用特别规定。具体言之,首先,法律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特别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有专门的劳动合同法约束,劳动合同法为经济法中的特别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如签订劳动合同时受胁迫,则合同无效。其次,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与民法对一般合同的约束有不同。民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约束民事活动中的一般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签订一般的合同受到胁迫,是可撤销的。因此,适用特别规定。
5,威胁签劳动合同的证据
使用威胁的手段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带着证据到劳动局申诉。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有啥可防的,你直接跟老板说没给你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以上之后的工资按照双倍发放,没给上社保,要从你入职当月开始给你补缴,如果老板不答应,直接仲裁见,一告一个准,如果仲裁判决以后还不执行,直接法院见,要求强制执行,要不就好合好散,把你该得的工资立刻一分不少的发给你,你工资拿到手,写辞职报告立马走人,让你老板二选一,你老板本来就违反多项劳动法规,你辞职根本不用提前一个月申请,本来是你很占理你应该强势的时候,怎么到反过来了呢
6,被迫签与不受劳动合同的合约后果是什么
员工被迫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是属于无效合约,员工可提供被胁迫的证明即可申请劳动仲裁申诉。而且签订合约内容是不受劳动合同约定的束缚,本身约定内容是属于违法条款,也是属于无效的。在以后和单位出现纠纷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囘权。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签订劳动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7,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指什么
一、什么是胁迫
所谓胁迫是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可见胁迫行为包括两种情况:
(一)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
所谓将要发生的损害是指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信用等方面的损害,例如以将要谋害对方相威胁,或以将要告发对方私生活中不轨行为相威胁,迫使对方订约。损害既可以是危及受胁迫者本人,也可以危及受胁迫者的家庭成员、亲属朋友等。当然,将来发生的损害必须是受胁迫者可以相信将要发生的情况,并足以使受胁迫者感到恐怖、害怕。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损害的威胁是毫无根据、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受胁迫者根本不相信,也就不会使受胁迫者感到恐怖,从而不构成胁迫。但只要有受胁迫者在当时情况下相信损害将要发生,就可以构成胁迫。
(二)胁迫者以直接面临的损害相威胁。
也就是说胁迫者通过实施某种不法行为,形成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损害或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订立合同,如对对方施加暴力(殴打、肉体折磨、拘禁等),或散布谣言、毁人名誉、毁损房屋等。
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
所谓胁迫的故意,首先是指胁迫者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造成受胁迫者心理上的恐怖而故意进行威胁;其次,胁迫者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某种意思表示。
(二)胁迫者实施了胁迫行为。
胁迫行为包括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或直接施加损害威胁他人。胁迫者既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造成损害相威胁,也可以给法人造成损害进行要挟。胁迫并不一定以危害是否重大为要件,只要一方所表示施加的危害或者正在施加的危害足以使对方感到恐惧,就可以构成胁迫行为。
(三)受胁迫者因胁迫而订立了合同。
也就是说由于一方实施胁迫行为使另一方心理上产生恐惧,即因为面临损害或将要面临损害,而产生一种恐怖和惧怕心理,在此种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受胁迫人被迫订立了合同。由于受胁迫人是在受到恐吓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因此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四)胁迫行为是非法的。
胁迫行为给对方施加了一种强制和威胁,这种威胁必须是非法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一方有合法的根据对另一方施加某种压力,则不构成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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