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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间合同最多几个点

八个点,最多了,否则是忽悠。

居间合同最多几个点

2,居间协议是否合法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只要居间的事务本身不违法(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就合法。
法无明文禁止则是存在有效的,居间人起到的就是桥梁的作用,具体的内容要看约定,是架桥给钱,还是过 桥付费,关键是你收那一方的钱,还是两边都收。

居间协议是否合法

3,谁能帮我解释居间合同中几点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不管买方还是卖方,只要是委托人有委托行为,且居间人完成促成合同的行为,委托人即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委托方 合同编号居间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 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委托事项(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第二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第三条 保密内容第四条 违约责任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委托方 居间方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 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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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般而言,居间合同有以下几点主要法律特征: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是协助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自身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2、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者是为订约进行媒介活动。 3、居间合同是诺成的、有偿的、不要式的合同。
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5,请问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提取佣金在什么范围内合法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关于居间收费法律无统一标准,各个部门或者政府存在着针对本行业的居间收费标准。比如关于房屋中介,北京住建委即出台了相应政策,明确相关收费标准。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如果居间人先收取了居间佣金合法吗?因委托人方的原因目项最终没有合作居间佣金能要求退还吗
受法律保护;地区不同收费标准不同。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关于居间收费法律无统一标准,各个部门或者政府存在着针对本行业的居间收费标准;比如关于房屋中介,北京住建委即出台了相应政策,明确相关收费标准。

6,居间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 第一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为了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合同解除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债权人可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债务人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而且还包括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所应赔偿的损害一般包括: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债权人因失去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人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即可认定合同无效。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居间合同法律特征主要有3点: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是协助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自身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2、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者是为订约进行媒介活动。 3、居间合同是诺成的、有偿的、不要式的合同。希望能帮到你!

7,法律对居间合同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4条对居间合同进行了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人负有下列义务: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要为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居间服务。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报酬。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这要看你们的居间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第426条,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http://www.szaic.gov.cn/gfxfgjgfxwj/htgl/gjj/200709/t20070919_243801.htm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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