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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在网上查看自己的劳动合同

你和用人单位没有将你们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上传互联网,因此在网上查看不到。

如何在网上查看自己的劳动合同

2,网上如何查询劳动合同

本篇经验向大家介绍一下:劳动合同在哪里能查到。工具/原料 小米11青春版支付宝方法/步骤 打开手机支付宝,点击首页的【市民中心】。 在市民中心点击【社保】选项。 在社保界面点击【社保查询】。 在查询到的账户信息中即可看到自己的劳动合同。

网上如何查询劳动合同

3,什么网站可以查到自己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还没要求劳动合同上网,所以是无法查的。不过你自己签过没有应该是清楚的噻,同时你也可以问一下你们单位的劳资部门就行了哦。

什么网站可以查到自己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4,网上如何查劳动合同

   网上如何查劳动合同    篇一:网上查询合同备案流程   网上查询合同备案流程   输入唐山房产信息网网址   在首页显示处点击【信息查询】中的【合同备案查询】或点击栏目列表下的【合同备案查询】   进入合同备案查询对话框,在对话框中输入合同号、证件号及查询类别,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进入查询结果页面即可显示合同的详细信息及备案结果   其中在状态项下分为三项:签约、缴费、归档   签约:即客户已与开发商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   缴费:即开发商已将《商品房买卖合同》送到房管局进行根据房屋面积进行缴费且加盖备案公章   归档:即房管局已将客户资料及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整理归档    篇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问题汇总   1、为什么要实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劳动合同、就业登记与解聘备案三项业务进行有效整合的劳动用工管理手段,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和解聘备案一体化办理,目的是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各项劳动用工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2、用人单位如何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用户?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原已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的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原用户登录名及密码,不需再重新开通新用户;对于新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登录用户名。   3、用人单位如何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用人单位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点击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在首页 [办事大厅]中选择?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栏目,录入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按照下列三种情形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⑴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变更、续订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续签或变更?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   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4、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为什么还要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就业登记、解聘备案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确认。就业登记确认时所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职工档案内的就业登记资料是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职工退休享受基本保险的依据;解聘备案确认时所加盖?解聘备案专用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是确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及待遇期限的.依据。   5、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怎样办理就业登记确认?   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后,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就近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市及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应当场核对网上登记信息。符合要求的,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上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对网上登记信息录入不准确或错误的,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修改。   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包括以下类型:⑴招用城乡失业人员的,应提供《失业证》或《求职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⑵招用派遣期内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到证》或《派遣证》;⑶招用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或招用自主择业城镇退役军官的,应提交《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或《军官转业证书》;⑷招用留学回国人员的,应提供《青岛市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介绍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   ⑸招用国家退役运动员的,应提交选招运动员的有关文件。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怎样办理解聘备案确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对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含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和申领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应于劳动用工登记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职工档案等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其中,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资料,应当场核对网上登记信息。符合要求的,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上加盖?解聘备案专用章?。对网上登记信息录入不准确或错误的,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修正。   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0日内又被新用人单位招用的,如何办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0日内又被新用人单位招用的,原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劳动者不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可直接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确认。   8、用人单位登录不上系统,应该怎么办?   首先,确认各就业服务机构已经维护过用人单位的信息;其次,核对用人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第三,联系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并提供单位编号和名称,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信息中心查找原因。   9、用人单位忘记密码怎么办?   点击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登录窗口的?相关表格点此下载?,下载并填写《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密码恢复申请表》,说明原因并盖单位公章后,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重置密码。   10、录入身份证号后,提取的姓名不对怎么办?   为了减轻企业的工作量,系统录入身份证号后,如人力资源系统中存在该人信息会自动带出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等相关个人信息,如信息与本人不符,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到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核实修改。   11、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完成后,为何信息管理和打印检索不到录入信息?   首先,确认劳动用工登记信息已经录入保存并且确认过了(劳动用工信息录入后次日生成审核信息);其次,在?信息管理和打印?模块中,检查登记经办日期范围,即从…到…的日期,是不是在这个日期范围之内。   12、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时,怎样录入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和劳动合同终止日期?   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可以手工录入(日期格式为   [yyyy-mm-dd]),也可以点击日期栏后的日历图标选择具体日期。日期选择方法:⑴月份调整:点击单箭头日期向前或向后1个月、点击双箭头为3个月;⑵年度调整:在弹出的日历中,直接单击年数所在的蓝色区域,分别点取所选择的年、月数字,按?ok?键确认,再选择日期后自动退出。   13、《青岛市就业信息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是否可以直接打印?   新增就业人员录入保存后,可以在?信息管理和打印?模块中,选中要打印的人员后可以点击?打印&导出登记表??打印&导出花名册?,系统会生成选中人员的《青岛市就业信息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可以直接打印或者导出Excel表格编辑后打印。   解除终止人员录入保存后,可以在?信息管理和打印?模块中,选中要打印的人员后可以点击?打印&导出登记表??打印&导出花名册?,系统会生成选中人员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可以直接打印或者导出Excel表格编辑后打印。   14、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何录入?   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正常合同一样备案,只是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处不要填写任何内容。   15、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时,身份证号、姓名和劳动合同信息录入错了,怎么办?   在?信息管理和打印?模块中如果审批标志为?未审批?的,可以选中直接修改或删除;审批标志为?审批中?的,可以与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电话联系,对录入错误人员进行审批不通过操作后重新登记;审批标志为?审批通过?的,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修改。   16、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时,为什么提示工资录入错误?   首先,确认工资一项录入的是数字,而不是汉字、字母或其他非数字字符;其次,确认汉字输入法已关闭或处于半角输入状态。

5,有没有办法能在网上查询到自己劳动合同

现在劳动保障部门还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公示系统,不可以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劳动合同的。
去当地劳动局查
你好!能是能 不是每个电脑都可以的 劳动局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劳动局可以查啊!
目前查不到

6,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网上怎么查

网上无法查询!不过,公司如果给交纳社会保险,比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等,可以到劳动保障处查询其存档记录。你查这东西有什么用处?
劳动合同劳动局只起审查作用,不会上网,并且合同内容原则上也是你的个人隐私,不应该公布的,如工资,保险等,必须要有,但最好不要给第三方看。
查不了,有没有合同你自己应该有一份复本。如果没有可以去要,要不到可以起诉。
根据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你好,都要签的,所以,不管你们是什么企业,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7,网上怎么查自己的劳动合同

你好,可以去网上搜一下或买一本劳动合同法,谢谢,望采纳!
1、劳动查询不到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者单位的劳动合同保管人那里去查询。  2、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用人单位有出具的,证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是在网上查询不到的,你可以去你单位的人事部门去查询。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一份交公司人事部门保管,一份由自己保管,但有的公司把合同发给员工,让员工签字盖章后就把两份合同都收走了,有点诡异,其中原委林林种种。总之这样做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你好,可以去网上搜一下或买一本劳动合同法,谢谢,望采纳!

8,你好怎么查询劳动合同

1.联系原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人员查询,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如果劳动合同在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也可以凭身份证去该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查询;
劳动合同是自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签的,一般是一式两份,你和公司手里各一份的。如果当时签完没有给你,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单位的人事看怎么说。
现在较为规范的企业使用的都是劳动部统一格式的劳动用工合同书,劳动合同签订后企业必须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备案(劳动局每年的年初都要进行一次强制性的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及调查),如此一来你就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合同备案部门查询。当然了,由于现在劳动合同备案并没有实行全国联网,因此不能在网上直接查询。
合同解除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而言,建议相关当事人可以带上合同跟律师面谈,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相关参考内容: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吗?承揽人没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定作人有协助承揽人的义务,当定作人经催告仍不履行协助义务时,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经催告仍不履行协助义务时,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有义务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如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补足材料、修改图纸等,若其不履行该义务,经承揽人催告仍不履行,承揽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承揽人通知、催告并宽限一定的时日,定作人仍不履行其义务,承揽人为完成工作投入的资金、劳动力费用等因不能交付工作成果而无法收回,此时,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时的承揽人解除合同是由于定作人的违约行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规定,一方违约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之一,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因此承揽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9,公司说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我怎么能查到

1、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因此可以在自己这里找另外那一份。2、如果自己的合同找不到了,可以去公司的人事部查询。3、如果劳动合同在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即办理了劳动合同备案登记,也可以凭身份证去该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动合同
按理说应该你手上应该有正本的才对啊..如果没有的话要么和人事部门问下..如果还是没有将来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时候就要由你们公司举证了(你的劳动合同)..不过这样不是很保险..因为具体条文什么的我想你应该没怎么仔细看过或核对过..公司举证对你挺不利的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不存在劳动者不知晓的情况,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一份合同,劳动者可拒绝签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你在网上是不会看到的,单位不会吧你们的合同挂上网接受网民监督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提供合同。如果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你的单位有义务提供你们的劳动合同,否则承担不利责任。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合同应该是一式二份。按照你说法合同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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