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委托合同法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8-21 1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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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你最好网上搜索《合同法》,专门有一章是对委托合同进行规定的。总共18条规定。《合同法》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第九百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经济合同的合法性
内容合法的委托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何况这种内容违法的委托合同。该受托人拒绝履行,是义务,该拒绝行为当然会受到法律支持。因为签订合同时就知道会做违法的事,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不能向委托人追讨。法律规定违法的合同无效,因此受到损失的,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受托人明知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代理的,以后出现法律纠纷,将会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因此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根据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4,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对于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对未被授权的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经追认后有效,未被追认时,为效力待定。【法律分析】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签订无效的情形: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如果员工没有公司授权,然而对方有理由相信员工有授权(如,单位以曾经给员工开具的委托手续,且委托期限尚未截止),则员工的行为被视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签订合同是有效合同。有关法律责任由员工单位承担。若员工没有权利代表单位签订合同,在员工单位追认前,合同效力待定,单位追认的,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追认,则有关法律责任由签订合同的员工本人承担。如果单位授权不明,则单位和员工将承担连带责任。订购合同是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印章,这样的合同双方主体肯定都是单位,这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合同,授权代表只是个执行人而已。所以出了问题,是由单位负责,即相关法人代表负全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5,帮同事代签合同是否违法
违法是不违法啦!如果你有受权委托书的话还能生效,像你这样给他代签,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益。也就是说你签的只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而已。同事代签的劳动合同,需要自己授权或确认签字后,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6,委托代理合同受委托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你好,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办理委托事宜,如果受托人违反约定,委托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1、乙方终止代理的约定,符合律师职业规范的相关规定,仅在终止代理的后果上,双方可以协商费用退还问题。2、第四条与第五条关于双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约定不平等,解除前提约定也不平等,根据合同公平原则,建议可修改为“一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过错方按照已支付代理费__%向非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非过错方实际损失超过该约定的损害赔偿金的,超出部分仍应由过错方向非过错方赔偿。”3、特别代理权限的授予,视当事人的约定,但由于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处分,需要慎重,建议不要笼统约定,应具体到诉讼中实际需要的项。尤其应注意关于转委托的约定,实际将代理人设定为不确定状态,不利于保护被代理人的权益。4、关于代理费具体包括的项目以及支付时间的约定,由双方自行协商,参照各地行业习惯。
7,需要哪些条件委托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您好 ,委托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在民法以及合同法上会产生以下三种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委托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这。这里的财产,是指委托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在准备履行合同和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从对方实际得到的财产。这种财产应当予以返还。2、赔偿损失委托合同被确认无效,将产生损害赔偿的责任。这种损害赔偿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损失的存在。(2)赔偿义务人有过错。(3)接受损失赔偿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无故意违法而使合同无效的情况。(4)损失与过错间有因果关系。3、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在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时,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因家的民用工业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
8,乙方没有为其办理请问有几个法律关系委托合同是
首先要明确委托合同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就本案而言,如果甲、乙都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就属于有效合同。如果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合同有效,需要看合同中对委托事项如何约定的,是否有违约条款。如果根据合同的约定,乙方确实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属于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以要求退还支付的款项,要求乙方按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者根据自己的损失要求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1、甲方与乙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2、合同是否成立要看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依法成立的一般规定:《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甲方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4、《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民法通则合同法对委托权的规定有哪些
第六十四条 【代理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第六十五条 【委托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六条 【无权、越权代理的责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的责任】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8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对已实施的民事行为负连带责任的,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列为共同诉讼人。第六十八条 【转委托】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80.由于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委托代理人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如不及时转托他人代理,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属于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中的"紧急情况"。81.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的,比照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办理转托手续。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 代理人死亡;(四)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82.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民法通则》第63-69条是关于委托代理的条款,《合同法》第21章是关于委托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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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委托 委托合同 合同 违法委托合同法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