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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物、行为、自然人、智力成果
物、行为、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2,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的对象,比如: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有价证券。可简单的理解为:主体间双方要求分配或者争夺的对象(在债权类中则理解为结果)。

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3,路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和什么两种

路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和行为
要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这个物必须承载这某种利益价值,而且这种利益价值是被法律所保护或者认可的。 海洛因作为毒品时,所承载的利益价值不被法律所认可,所以,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海洛因作为药品时,所承载的价值可以被法律认可,所以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

路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和什么两种

4,法律关系中客体的类型

物 给付行为 智力成果 人格利益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法律客体是法律关系发生和存在的前提。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如下几类:(1)物。法律上所说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2)行为。在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上,行为指的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作为或不作为。(3)智力成果。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客体。

5,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简言之,客体是一种媒介。
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一定的对象。包括物、权利人和义务人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智力成果(如著作、发明)、人身人格。
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6,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还是行为后果

是指行为。后果没有太大的意义,而是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现在的民法理论主要还是行为说,只有行为是需要我们去判断的。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比如咱俩是一个法律关系的主体,你是权利方,我是义务方,客体是侵权行为,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我有义务不对你侵权,你有权利不让我侵权,那么这里的侵权行为自然就是客体啦~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而行为后果是指因行为而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情况。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的是行为而不是行为后果。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一定的对象。主要包括: 1 物(物权法律关系)2 给付行为(债权法律关系)——积极行为、消极行为 3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4 人格利益(人格权法律关系) 你举的例子就是一个侵权行为之债,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呢还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后果。通说认为是后果,但有的观点认为是行为本身。一个是强调后果,一个是强调行为。

7,纯法学理论的知识想知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的区别自己有时

是个很理论的问题,但是在还是学习阶段的我们,要明白两者的区别在哪就好了,无须做深刻的理论研究(王利明老师那样)。我个人是这样来理解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的: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客体像一种载体,一种说明性质种类的载体,如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指代的那个标的物:货物买卖合同中是货物,而货物就归类于“物”;雇佣合同中客体是行为,等等,“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是概括的分类。内容,是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是核心问题,是矛盾的中心。如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货物,内容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谁交付货物谁给钱相关的中心争论问题;雇佣合同中,客体是行为,内容是雇佣双方的权利义务:雇主应给付报酬,被雇方应履行行为。
这事就不好说了,王利明都没有给你讲清楚,我就更不能了。这些东西要靠自己的理解,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书读多了,也就懂了。我以前遇到不懂问题的问别人的时候,老是感觉他讲解得不明白,然后某一天突然顿悟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不过我也承认那种一语就能道破玄机的人,也算得上万中无一的老师了,也不是像我这样靠回答问题来赠积分的人能做到的。
你好!我觉得楼上andrew_zy和我的回答都属于打酱油级的。其实,你对此觉得困惑也很简单,因为那些法学大牌们自己对此也没有清晰的认识,所以他们之间的观点会有矛盾,而他们自己的表达也让人感觉模糊不清。总之,目前国内法学研究还没有发达到可以说清客体与内容的时候。和我一样,放弃对这两个词汇的深究吧!回头是岸,童鞋!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 物 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至于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由法律予以规定,但这样几种物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物或国家专有之物。(2)文物或贵金属。(3)军事设施、武器。(4)危害人类之物。 2. 人身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但须注意的是:第一,活人的 (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第二,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第三,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严禁对他人人身非法强行行使权利。 3. 精神产品 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精神产品属于非物质财富。我国法学界常称为“智力成果”或“无体财产”。 4. 行为结果 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是行为结果。分为两种:一种是物化结果;另一种是非物化结果。
法律关系客体理论是存在致命的缺陷的 1、德国法律理论和苏联的理论中已经放弃了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而转向权利客体的概念2、权利指向的对象和义务指向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同的 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主客体的研究逻辑中 不存在两个主体,你为主体 则我为客体 你我二人互为客体 所以权利的指向是权指向的利(也就是由一定客体体现出来的利)而义务指向的对象只可能是权利人 因为义务人自己的行为在关系的研究中不能作为义务人的客体,是主体的一部分,如物权A对物有占有权,B的义务指向的对象不是物,而是A的该权利3、所以权利客体和犯罪客体的逻辑结构是一样的 以一方为主体的研究逻辑4、实际上法律关系是不存在客体的 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 在社会关系中又如何定义客体呢传统意义上的法律关系客体应该是一种法律关系中存在的客观事物 是客观 不是客体5、而这个概念没有任何法律适用上的意义 在一个简单的案例中都很难根据权利和义务的指向去找到客体 而且诉讼法 刑法的客体都是混乱的6、主体客体不是一个存在的概念 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因此只能一人一个主体为核心研究 或者整个人群 为主体研究
我也想了好久好久了 因为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存在一种把别人的行为作为客体的思维 所以不可能出现了权利客体或者法律关系客体的时候我们就能区分开 实际上我觉得我是怎么想都不明白的 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神到看到一个法律关系马上就能看出来客体 我已经放弃对客体的研究了 主要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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