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

1、是的,从用工之日满1年的次日起,视为已经成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有义务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对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满1年当日期间支付你双倍工资。2、公司应当缴纳拖欠的保险。3、对于这两部分欠款,你可以向公司请求,或者向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执意不交,有可能还要被责令加付50%~100%的赔偿金。

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

2,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合同的问题

1、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意味着你在单位机关退休,你作为劳动者一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日通知单位即可,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无论你在哪里离职,社保金由你所在的单位缴纳,退休后的退休费是由劳动保障局的社保中心发放。
我的理解。第二款虽有重复的嫌疑,但其立法目的起一个提醒和告示的作用,提醒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按照此条来执行。
退休后,你会领到一个存折,是由社保机构发放的,每月会在你存折里发放你的养老金。
很明确的告诉你,除了行政编制之外,签订所谓劳动合同的员工,都是跟企业用工一样。

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合同的问题

3,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怎样的法律手续谢谢告知

在程序上跟签订一般劳动合同没什么两样,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条件上比较苛刻 对于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一般劳动者(不含原来转制过渡时期和特殊人员)来说,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就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10年以上,这是个大前提。具体指的是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10年的,即使其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不接受。   第二、就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达成一致,这也是法定条件之一。仅仅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存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最后一个条件是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具备了第一、第二个条件,劳动者一经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其履行义务。
同签订普通劳动合同没有太打的区别!只是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结束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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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十年怎么规定的

公司的行为不算违法。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情形有:(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虽然符合以上情形,但是您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尚在合同期内,而且您没有提出。此规定是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法不溯及既往的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满意
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句话是错误的。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试为劳动合同期限,只有满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才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视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越长,试用期可以相对长些,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而订立,二是法定的应当订立固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新劳动法里怎么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

新劳动法里怎么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具体的法条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怎么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随意清退员工吗

1、看你的情况,已经连续与用人单位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应当与你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第二次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如不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权益受损,你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详细事宜,可以登录 思科律所的网站,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有效解决现有问题。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期合同,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及非劳动者严重违规违纪,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破产、倒闭等)外,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2、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为《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规定。3、公司的作法违法,你有权拒绝并在合同到期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可要求公司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试用期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句话是错误的。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试为劳动合同期限,只有满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才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视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越长,试用期可以相对长些,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而订立,二是法定的应当订立固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法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首先,关于你说的冲突并不存在,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签,那么从用工起第二个月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满足以上第一款;期满一年后,因未签合同满一年而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还不订立书面合同的话,仍然应该继续按两倍工资付。满足以上第二款。然后是你举的案例。还是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请注意这里的用词“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也就是说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或是在原合同到期时劳动者提出续签或同意续签。所以我认为: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要订立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主动提出,或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同意。如果没有提出应该不算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2.在劳动关系即将届满时会给劳动者一个选择是否续签以及按固定期限续签还是无固定期限续签的权利。案例问题1:你的案例中如果第11年劳动者说要签无固定期限的,但是单位不给签,那么应该开始支付两倍工资。(注:以上假设均设立在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的前提下)案例问题2:同案例问题1,我觉得不能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之后同意签订了或续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时候合同上约定了什么样的工资就是什么工资,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任何一方不能随便推翻。以上均为个人观点,希望有所帮助。
按《劳动法》第20条规定,双方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具备3个条件:劳动者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 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老李提出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签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caoyanyi.cn%2f" target="_blank">http://www.caoyanyi.cn/</a>
关于第一个问题。立法意图是想督促单位跟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没有合同就会缺乏保障。关于第二个问题。单位还是需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甲最后可以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发工资。你可以查一下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咨询电话咨询一下,一个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机构。
一、不冲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合同订立日期应为用工之日起。二、1、企业和甲均在甲工作十年时未继续签订合同,而持续事实劳动关系,法律认定已续订合同且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合同而未定书面合同的,违反法律规定,要支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的双倍工资。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http://baike.baidu.com/link?url=uv_Fh5q2m-UEh84wqR9VfghZaIFaoZX9PtQ4oW051l7KAbFdvm0L4bOc6fl_MjrQ_xnjXidU8VZ32s3q59tO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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