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合同无效的一般规定有哪些?/China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九条。合同法52规定了什么是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我国关于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关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劳动 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方面有哪些规定

1、《劳动 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方面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录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当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的

2、劳动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的

1。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我国对 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1/15页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我国对 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合同中批准等义务条款的履行和相关条款的效力。

4、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China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九条。其中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主要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 52第52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一方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双方以合法形式订立合同,从而掩盖其非法目的;4.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合同的内容或形式违反中国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法“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公共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格式有哪些

格式条款中规定,提供条款的一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说明或者提示的义务。如果对方未注意到影响其主要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对方可以主张格式条款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中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条款,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并未相互协商。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合理措施提醒对方注意与自己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根据对方的要求对条款进行说明。

6、 合同法52条规定是什么

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7、 合同法合同有效的规定

合同法(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效力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满足时生效,附终止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无效。如果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的实现,则条件应视为已经实现;条件成就提升不当,视为条件失败,《民法通则》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部分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因超越经营范围而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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