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2效力-2/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层级关系。在各种法律的体系中,应该实行以下两个效力-2/1,在整个法律的效力-2/体系中,宪法是2,除了宪法的效力管辖所有法律外,上一级法律的效力高于下一级法律,效力-2/除了其一般性规则外,由于法律的复杂性,以下效力 层次具有特殊性。2.新法优于旧法:3.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 效力等级

1、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 效力等级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它抽象了真实的社会关系,是一种相对刻板重复的行为规则。每一项法律规范都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规定规范的适用条件;二是表明规范允许或禁止的行为;三是指出违反规范的法律后果。这三个因素往往没有在同一法律条款中得到表述。一个规范可以用几个条文甚至不同的条文来表述,几个规范也可以用一个条文来表述。

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 效力等级和 效力范围

2、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 效力等级和 效力范围

(2)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3)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法律和行政法规谁的 效力等级最高

根据授权修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五)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等同性,应当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执行。(六)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不一致的,按新规定执行。

3、法律和行政法规谁的 效力等级最高

从宪法上来说,国务院和都州最高人民法院具有同等的宪法地位,不存在隶属关系。国务院行使行政权,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之间存在三种有效关系:1 .行政法规在立法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此时,行政法规与法律是平等的效力,司法解释不得与之冲突;2、行政法规属于宪法第89条规定的有关行政职权的规定,不属于司法解释;

4、下列关于适用法的 效力原则说法中正确的有

法律主体性:1。Legal 效力指法律的有效范围,主要包括:1。时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的时间。2.Space 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区域(包括领海和领空)。一般国家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只在这方面有效。3.对于人来说,效力指的是法律对谁生效。如果有些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有些法律只适用于部分公民。

二。法律的位阶效力法律的位阶效力法律的位阶如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在各种法律的体系中,应该实行以下两个效力-2/1。在整个法律的效力-2/体系中,宪法是2。除了宪法的效力管辖所有法律外,上一级法律的效力高于下一级法律。效力-2/除了其一般性规则外,由于法律的复杂性,以下效力 层次具有特殊性。2.新法优于旧法:3.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5、法律体系的 效力等级是如何规定的

一级(最高一级):宪法二级:法律三级:行政法规四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五级:从上面可以看出,法规的级别效力一般是根据制定法规的机关的层级地位来确定的。制定法规的机关的地位级别越高,法规的效力级别越高,制定法规的机关的地位级别越低,法规的效力级别越低。此外,同一机关制定的法规与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规定,适用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

6、以法的空间 效力、时间 效力或对人的 效力进行分类的是什么法?

French 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意味着人们要按照法律行事,必须遵守法律。通常法律的-1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1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1。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狭义的法律也叫效力法律,是指法律的有效范围或适用范围。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经过法律程序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

效力-2效力-2/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层级关系。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的效力-2/可以概括为: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2.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同一事项如果两部法律都有规定,则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特别法优先;新法律优于旧法律。

7、论述法的 效力原则

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主要有四条原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地位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级别高于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效力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新法律优于旧法律。《立法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同一机关制定的单行条例、规章的新规定与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规定,(4)一般不溯及既往。《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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