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遗产继承律师咨询,律师好咨询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27 20: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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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好咨询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如果没有正式的收养手续,你有继承自己亲生父亲财产的权利。如果你叔叔领养你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但由于你没有尽赡养义务,将会不分或少分。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但如果你父亲立了遗嘱上面没有你的继承权,你不能继承。你有权去探视。如果没有正式的收养手续,你有权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2,遗产继承纠纷律师
首先要看那两套房屋什么时候购买的,若是在二婚后购买,那么二婚的妻子就拥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才归于你爷爷的财产。你爷爷的二婚妻子,亲生儿子和女儿都有同等份额的继承权。至于那二婚的孩子,是否已经成年?他/她是否有曾赡养过你爷爷?如果他/她未成年,而你爷爷生前一直都有抚养他/她,或他/她一直都有赡养你爷爷的,那么他/她也可能以继子女的身份获得与亲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请律师遗产继承官司没太简单都各种纠葛收费根据案件具体难度标额算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我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问题问我或者打电说百度如果房子是婚前就已购买的,你爷爷的子女,配偶有权继承.你的陈述太简单,建议讲得详细一点.
3,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你说的老人还活着吧。这要看老人知不知情,如果是老人参与的,那么是老人处分自己的财产和权利,其他子女无权干涉,也就无权平分什么了1 有权。并有权要求分割生母的其他遗产。 2 有权。 3 无权。但是如果第 1 条未实施过,可以主张在生父名下的生母的遗产。 4 有合法收养手续的继子有继承权。首先,先要查明钱和房子 是不是 老人 赠与她们的?查明是否存在赠与很重要! 之后,你们请律师详细咨询;一般情况下,如果死者无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女、配偶、父母 继承,均分,一人一份如果老人没有遗嘱把房产只留给二女儿和小女儿,其他人就可以要求继承老人的遗产。对于因为老人遗留房产拆迁产生的拆迁款和新房的指标,其他继承人也有主张的权利。家里人协商不成可以去起诉 。继承纠纷 一般起诉时效是2年。
4,关于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首先你母亲所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有2个以上的公证人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才有效,你母亲所立的口头遗嘱不符合条件,是无效的。你母亲与前夫所生的儿子是有继承权利的。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代位继承人或对公婆,岳父岳母进到主要抚养义务的丧偶的儿媳,女婿。所以他们有权利继承。但是你对你的母亲进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所以你的到的还是比较多的。(如果你母亲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儿子有抚养能力,却没有对你母亲进到抚养义务,法律又因此取消了他们的继承权利,那么老房子的继承人只是你自己,你可以不分给他们任何遗产。特别说下:只有你起诉后法院取消了他们的继承资格,我说的如果才能成立)1、你朋友二叔失踪后要申请法院宣告失踪,两年后如无下落,再由法院宣告死亡,之后才能考虑遗产继承问题;2、你朋友二叔已承了你爷爷奶奶的遗产,也就是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已是二叔的合法财产;3、如二叔被宣告死亡,他的财产由其第一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如无第一继承人,则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你朋友父亲,即被继承人的兄弟),4、你朋友父亲已去世,你就代位继承该遗产。如果你还有兄弟姐妹,他们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可以看一看有关民法、婚姻法。
5,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1.前提是不存在遗嘱或遗赠的情形,才发生法定继承.2.在法定继承下,还要看A的死亡在F死亡之前还是之后?3.若A的死亡在F死亡之前,C有权代其母A继承A可以继承的份额4.若A是在F死亡之后财产未分配之前死亡的,发生转继承,是其母先继承其父的份额,再分配给其母的法定继承人,当然包括了C,也可能有其他继承人.5.因此,无论哪种情形,c都有能参与继承.至于份额,就要看是否存在一些法定情形了,是否有没有劳动能力的,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或其他情形的,可以适当多分.若存在虐待或不赡养被继承人的情形时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若无上述情形的,一般依继承人的人数平分.这个必需要诉讼到法律的层面上来才有用,必需了解清楚 一开始的财产是你爸和2叔的。就不知道它们之间有没有约定,因为过去了几十年,而且应该增值。问你妈妈原来是怎么分就可以,因为你爸那部分是你妈和你继承的,你了解清楚在来问吧你好,A的女儿可以代位继承老人的遗产,C继承遗产的份额与妈妈三个兄弟姐妹平均分配。如果生前有遗嘱,那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走法定继承程序,按你说的情况,A的女儿是有代位继承权的,应与F的其他子女按比例平均分配。C有权利继承老人F的遗产,属于代位继承。继承份额有两种情况,如果F妻子健在,则F妻子继承二分之一F的遗产,剩下的二分之一平分给四个子女,那么C可以继承的份额为F遗产的八分之一。如果F妻子已经去世,则F的遗产平分给四个子女,C可以继承的份额为F遗产的四分之一。有权,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女儿代为其母亲A参与F的遗产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这样F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个人财产。希望能帮到你。。。
6,遗产继承咨询
您哥哥的遗产由父母 配偶 和儿子继承,父母过世后,继承的份额转由 你们姊妹和哥哥的儿子代位继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你一个子儿也别想得到,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你哥的遗产应该在九二年由你的父母和你的侄子以及你的嫂子继承,96年和02年你父母的遗产由你和你的侄子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仅供参考: 你丈夫死亡后,其保险金应当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根据《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和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规定,由你和你儿子,你丈夫的父母等四人平均继承,分别各继承25%的份额。 另外,《继承法》第十三条又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在分配此遗产时,丈夫的父母也可以适当的多分一些。 如何处理继承的问题,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首先要由所有继承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7,关于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第一、你母亲和你哥哥,属于对“五保户”生前有过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遗产分配中给予适当的照顾。 第二、关于你堂哥遗留的财产可以继承,但是继承人第一顺位是其父母,第二顺位是其祖父母和兄弟姐妹,也和你母亲和你哥哥无关; 第三,关于林地上五户共有的树木,属于你那个堂哥共有的一部分财产,因此,你母亲可以要求支付一部分,以弥补当时的丧葬费用。 北京 白旭丰 律师 特请大家注意:1、法律回答的性质仅为公益普法;2、回答仅供参考,如作为具体行为的指引,后果自付;3、具体案件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人士。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如果你不与诉讼,就表明你放弃权利。除非你大姨在诉讼请求里有关于你的诉讼请求,但即使是这样,你也会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 你完全有法律依据代位继承。有些时候亲情与法律是矛盾的,取舍谁,就看你了。其实你的大舅对你们已经没有亲情可言,为什么你还要和他讲亲情。只是建议。。。。这个由不得你的,这在法律上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追加,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进行,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申请追加。根据《民诉意见》,如果在起诉时法院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但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你大姨起诉,法院会在诉讼中追加诉讼参与人,你即使不想参加法院会发通知要你爸爸、小舅,参加诉讼,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借机会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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