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通常包括抗诉为无效裁判和抗诉为有效裁判。什么是抗诉?这是民事诉讼法对抗诉的限制原因,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仅限于抗诉为生效的民事判决,人民检察院无权抗诉为未生效的民事判决,起诉状和抗诉【法律解析】有什么区别:它们的区别在于抗诉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抗诉,由人民检察院到法院提起,人民检察院不服抗诉。

人民检察院 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1、人民检察院 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条件如下:1 .本案存在民事权益纠纷。人民检察院抵制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纠纷的案件。没有民事权益纠纷的非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提起诉讼-0。另外,对于当事人依法不能申请再审的民事权利纠纷案件,如解除婚姻关系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立案抗诉。《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诉。

 抗诉的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中,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不能对尚未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书,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3.有法律原因。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有一定的限制。所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的事由抗诉。

什么是 抗诉

2、 抗诉的名词解释

刑法解释抗诉一词是指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再审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和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3、什么是 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符合法定条件抗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审理案件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包括抗诉为无效裁判和抗诉为有效裁判。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仅限于抗诉为生效的民事判决,人民检察院无权抗诉为未生效的民事判决。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发现抗诉已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再审的诉讼活动。

判决、裁定已经生效是启动再审程序的共同条件,也是民事诉讼法对抗诉 object的限制。(2)发现生效判决、裁定存在法定抗诉情形的。这是民事诉讼法对抗诉的限制原因。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提起的再审抗诉完全符合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抗诉。

4、申诉和 抗诉区别是什么

【法律解析】:两者的区别在于,他们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提出抗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申请,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不服抗诉。对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立案的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有错误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立案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交同级人民法院。

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不服可以上诉。抗诉人民检察院必须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2.不同的提升方式。申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抗诉不能口头使用,应提交抗诉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请求公诉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在接到判决书后五日内,

5、 抗诉的概念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抗诉分为按申诉程序和按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方式,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判决或裁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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