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承包方将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方式、在一定条件下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流转后,原承包关系土地自动终止,承包期内原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丧失。已经在非农产业就业并有相对稳定收入的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一般采用这种转让方式,只有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才能进行转让。

5、未 利用地开发权流转的主要内容

禁止破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圈占河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开垦的土地;适合农用地开发的,优先进行农用地开发。

6、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 利用地由谁审批?

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国有土地未利用由总体规划确定,根据法律的授权,一般按照审批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下列建设项目用地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一)国家重点工程用地;(二)军事设施用地;(三)跨省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用地;(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7、土地 利用类型、土地 利用现状、土地 利用格局怎么区分

Land 利用类型: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利用土地。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面利用土地、养殖水面和其他建设用地:指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用地。包括:城乡居住及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Not 利用土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8、未 利用土地如何管理

法律分析:No 利用土地是指除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草地、盐碱地、沼泽、沙地、裸地和裸岩。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开发的审批,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县)内国有土地开发申请的受理和初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面利用土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No 利用土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Land 利用 Master Plan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9、未 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1)用地申请。需要申请设施农业用地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拟定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设施类型、数量、用地规模等。,并与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用地协议和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用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当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协议)复印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基层国土资源所对申请条件、用途、规模、选址、复垦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出具选址意见和选址图(注明设施用途、用地面积和拐点坐标)并报县级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需使用基本农田储备指标的,应当按照《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规定提前办理审批手续。(3)县级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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