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 中心要求公司在收到进口医疗器械境外生产检验结果后5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中英文)告知核查 中心。药品注册核查的原则、程序、时限和要求由药品审评中心制定,实施药品注册核查的原则、程序、时限和要求由药品注册核查-1/制定并颁布。

中心,国家药监局药品核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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