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3号令2009。详见《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随便搜!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1、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长张兵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件政府规章的决定2007年10月19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的通知》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37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太原市有线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规定》、《太原市旅游中介服务佣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太原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目录见附件)。

2、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第3 号令

详见《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随便搜!一是修改了信息披露的定义,《办法》在6 号令的基础上,扩大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媒体的描述和介绍、公司网站、产品说明会、销售人员的描述和介绍、电话回访和定期发送的报告。二是加强保险公司对信息披露材料的管理,要求法律责任人和总精算师保证产品描述客观、真实、无重大遗漏;新产品的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与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一致;信息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管理,禁止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使用与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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