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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股和干股的区别以及分红怎么计算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花钱买的 ;干股是不花钱的;分红都是按照股份数量计算的

原始股和干股的区别以及分红怎么计算

2,什么是干股和虚拟股

干股,就是不用出钱就能得到的股票——同时也是真实的股票,有股息。 虚拟股,就像炒股比赛里的股票那样,假的。

什么是干股和虚拟股

3,企业的干股是什么

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因此,在我国公司中并无“干股”,也就谈不上以干股作抵押。如果是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份,你应当查看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其名下的股份份额就是其依法可以抵押的股份。
股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中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的干股是什么

4,公司干股是如何分配的

干股是指在公司的创设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该种股份就是干股,持有这种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  干股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干股是股份的一种;  二是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  三是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  四是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3、 享有的股权是否受到限制    很多情况下,根据协议受让干股的股东不享有完全的股权,仅享有部分股权。通常干股股东享有红利分配权,解散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持有一定期限后享有转让的权利,但不享有表决权、查阅账簿权等参与决策的权利。在干股股东仅享有不完整的股权时,干股股东应注意,当股权受到侵害时,股东应识别其是否合法享有被侵害的权利,如果依据协议其并未合法取得该项股东权利,就不能主张此项权利。    4、 影响干股股权效力的因素    当干股股东与其他股东或公司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干股股东的法律地位可能会被否认。相对于普通股东而言,干股股权的效力更易于被否定。干股股权的效力可能因以下情形被否定:没有在工商档案中予以登记,没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缺少合法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赠予协议被认定无效,股权赠予协议被申请撤销等。   因此,干股股东在受让股份并持有股权的过程中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其在受让和持有的各个环节征询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以减少或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可见,干股的分红是依当事人协议而定,而此协议是否完全受法律保护要受很多因素的制约。

5,什么叫干股什么叫实股

干股是指对某种特殊人物,不要他发股金,却算他入了若干股份,就是说,他不出股资,却参与分红,这叫干股. 至于老板给员工股份作为奖励,在美国早已实行. 实股就是通常的股票,可以流通的 股票分红 股份公司在支付股息之后仍有盈余,将其再分派给股东的分配活动,股东分得的除股息以外的盈余部分就是红利。对于非纯粹股份经济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来说,分红是指投资入股的投资组织成员按其投资比例分配企业税后盈利中分红基金的分配活动。股票分红遵守下列原则:分红的方法应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中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分红过程必须依照法规章程办理;公司无盈利不分红,盈利少则少分,亏损时不分,股东分红采用平等原则,分配的金额、日期等对各个股票持有者不应存在差别,并且,优先股不参与分红。 预案公布后,分红资金会自动打入你的帐户。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中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   但是,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因此,在中国公司中并无“干股”,也就谈不上以干股作抵押。如果是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份,你应当查看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其名下的股份份额就是其依法可以抵押的股份。

6,公司无偿分干股给员工怎么规定其权利义务

1股份只有分红权没有表决权,2在违反xxx规定时公司有权收回,3离职后公司有权收回。大概这样
您好:干股的概念及分类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中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①干股有多种表现形式,举其要者,大致包括以下几种:1.权力干股,公司或者股东无偿送给掌握某种公共权力的人股份;2.管理干股,公司或者股东无偿送给公司管理者股份;3.技术干股,公司或者股东无偿送给公司技术骨干或某种技术诀窍掌握者股份;4.信息干股,公司或者股东无偿送给为公司提供经营信息的人股份;5.员工干股,公司无偿送给公司员工的股份;6.亲友干股,公司股东无偿送给其亲友的股份。②由于干股存在的现实性,立法者也意识到应当对其加以规范,法律规范主要存在于新型受贿行为中,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收受干股”为新型受贿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可见,此处干股做了扩大解释,即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确认和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也认定为干股。本人认为,干股应定义为未出资而获得的,公司对干股股东不发放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未记载,并且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通过协议取得公司利益分红权的股份。这一定义应区别于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奖励给员工的那种情形,因为这种情形,可认定为公司用给予员工的奖金,收购本公司股份,然后将股权转让给职工,职工并没有未出资而获得股份。对于干股的其他种类,也可以此类推。如果公司通过表决形式或依据章程规定,收取公司股份,或者发行新股中以公司利润认购新股,并将其无偿赠与其他人员,这种情况均不应将此股份认定为干股。文章的干股股东应认定为未出资,通过分红协议而享有公司盈利分配权的受益人。反过来,一旦公司发予其出资证明书,或者记载于股东名册,再或者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根据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对享有的股权,履行补缴出资义务。 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通过以上对干股的定义,干股股东享有的权利义务,应为分红协议确定的确立义务。此处的分红协议,应以公司的名义或享有对外代表权的机构的名义与相对人进行签订,签订合同前,应征的公司其他股东一定数量或全体的同意,否则因违反程序规定而无效或可撤销。个人认为,经过公司章程规定或其他一定数量的股东同意,干股股东享有的权利义务可以通过具体协议确定,这种权利义务可以超越一般股东,可以与一般股东相同,也可小于一般股东的权利义务,由于公司法未做强制规定,这完全是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个人认为,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也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应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干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认定为瑕疵股份。我认为如果无偿利益分红人进行了股东登记,对外应确定为正常股东,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根据以上对干股的定义,我将这种情况排除在干股的定义之外。四、法律地位一般情况下,干股的取得和存在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只要赠股协议合法,就享有赠股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对外成为正式股东,即使其未履行出资义务,也不受其影响。至于对内享有的权利义务,仍应以分红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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