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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办理证券登记存管

中央证券存管机构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一家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办理证券登记存管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到底是不是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证券服务机构之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还有结算服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实行自律管理,我们国家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就这样。。。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到底是不是证券服务机构

3,什么是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和证券公司都属于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交易所是自律性组织。 登记结算公司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唯一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有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是为交易所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的专门机构。 交易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有,证券承销、经纪、自营、投资咨询、购并、受托资产管理等。

什么是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4,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2.具有证券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   3.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正、副总经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各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电脑管理人员,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定的其他业务人员。上述从事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取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放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5,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性质和业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公司总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公司的两个股东,各持50%的股份。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上海、深圳两个分公司。中国证监会是公司的主管部门。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   2001年3月30日,按照《证券法》关于证券登记结算集中统一运营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结算组建成立。同年9月,中国结算上海、深圳分公司正式成立。从2001年10月1日起,中国结算承接了原来隶属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全部登记结算业务,标志着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组织架构已经基本形成。   二、公司的宗旨   公司的宗旨是,建立一个符合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要求,具有开放性、拓展性特点,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提高市场效率,能够更好地为中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服务的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   三、公司的基本职能   按照《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结算履行下列职能: ●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 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 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性质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6,什么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专门从事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是证券市场不可缺少的中介机构。 证券登记是指对所有的进行交易的证券进行集中的登记,包括: 1.统一管理投资者证券账户,包括开立证券账户及证券账户的挂失、补发及修改开户资料; 2.上市证券的发行登记; 3.上市证券非流通股份的管理,包括股份的抵押、冻结及法人股、国家股权的协议转让过户; 4.股东名册管理。 证券托管,是指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股份进行托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凡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必须在上市前到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托管其全部股份;凡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必须在上市前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其全部股份。 集中托管服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上市证券的股份管理; 2.证券托管与转托管; 3.股东权益的派发; 4.配股股权的认购。 证券结算是指证券结算机构通过与交易所、清算银行和结算会员的联网,对达成股票买卖交易的,以净额结算方式完成证券和资金收付。 集中结算服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证券交易的清算过户; 2.证券交易的资金交收; 3.新股网上已发行的资金清算; 4.配股的资金交收。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证券交易中处于重要地位,该系统运转好坏、效率高低、稳定程度,对证券市场安全、高效、有序运行有着极其重要影响,其设置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成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的专业性服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支撑和保障证券市场安全、高效运行的后台中枢。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基本职能包括: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证券的存管;证券的登记;证券和资金的集中清算交收;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并为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提供相关服务: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我国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的登记结算业务。
券服务机构是专门从事证券交易清算过户,证券的代保管和签证、证券资信评估、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法律服务等业务,为证券交易和发行提供服务职能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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