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自 起没有法律约束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29 00:04:31
1,无效合同自 起没有法律约束力
B. 自行为一开始无效的合同,自签订之日便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双方合意订立时,就是无效的。相关法律都有明确规定的,应该选a
2,无效合同是否有合同效力
法律分析:无效合同由于不具备合同的相关要素而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也无须履行。但如果是因为当事人个人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甚至是损害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或者是他人利益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3,无效合同从之日起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从最开始就不具备。也就是从没有具备过,你就看看哪个时间早吧。这道题很没意思应该选c啊 无效的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协商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要求,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的保护。
4,无效合同的效力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时。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部分合同内容无效的情况下,如果无效部分不会影响到合同的其他部分,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非实质性条款或非主要条款无效的情况下。如果无效部分影响到其他部分,则其他部分也将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无效合同从什么时候起不具备法律效力 答案是D请高手帮忙分析
从最开始就不具备。也就是从没有具备过,你就看看哪个时间早吧。这道题很没意思这道题目的答案应该是B,你说的答案D不对。 无效合同指的是已经针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经过法律评价,不赋予其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这样一个合同无法发生当事人欲求的效果。对合同的法律评价,以合同成立为基础,否则对合同的法律评价就会由于缺乏对象而没有任何意义。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个“始”指的就是合同成立这个时间点。对应选项,只有B项大致符合,说大致指的是准确地说应该换成“成立”这个词,订立这个词很容易给人一种持续性的误解。
6,无效合同与法律行为效力的关系
法理学上根据法律行为是否合法,其可分为两类: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我国民事法律方面,由于《民法通则》采用了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这两个概念,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因此《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相当于法理学上的法律行为一词。而在民法教材上通常将民事法律行为简称为法律行为,由此导致概念有些混乱。由于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符合生效要件,故都可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无效合同欠缺有效要件,不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即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是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赋予法律效果。我国民事法律中使用的“法律行为”一词暗含“合法行为”的特定指向,故无效合同并非民法领域所称的“法律行为”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也就是说双方所做的任何行为都是无效,例如签订贩卖毒品的合同,是法律行为,但它是否定性的,产生的法律效果是犯罪,并不是没有法律效果。法律行为是分多种的,各自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使合同无效的情况就那几种,你自己搜一下。你说的特例应该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后,但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劳动行为并不自始无效。希望能帮你一下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这样民事法律行为还包括非合同行为,如继承行为。合同的效力受制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是否齐全,如不全,合同行为不成立,进而合同的效力无从谈起。
7,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成立要件及
有效,条件: (1) 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后果:得到法律保护 无效,条件: 第52条: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后果: (1) 双方返还 (2) 赔偿 (3) 收缴返还 可撤销可变更,条件: (1) 重大误解订立的; (2)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3) 显失公平 法律后果:撤消或变更 效力待定:条件: (1) 行为能力上有欠缺; (2) 处分能力上有欠缺; (3) 代理能力上有欠缺。 法律后果:A追告、撤销,有效部分得到法律保护,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B追认,有效 C不追认,无效无效合同,又称为绝对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 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可撤销合同,又称为相对无效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效限制的。 (三)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被撤销的合同,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效力待定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对于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并不属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称之为效力待定合同。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后果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三种情况,合同法允许采取补救措施,使之成为有效合同。有效,条件:(1) 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后果:得到法律保护无效,条件:第52条:(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后果:(1) 双方返还(2) 赔偿(3) 收缴返还可撤销可变更,条件:(1) 重大误解订立的;(2)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3) 显失公平法律后果:撤消或变更效力待定:条件:(1) 行为能力上有欠缺;(2) 处分能力上有欠缺;(3) 代理能力上有欠缺。法律后果:A追告、撤销,有效部分得到法律保护,无效不受法律保护;B追认,有效C不追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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