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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员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薪

试用期开始
上班第1天但还是要看你的合同了
应当从第1天上班开始

新员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薪

2,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日制度是怎么算的

我算了一下,你们每天工作七小时一刻钟,每周工作三十九小时,而劳动法规定的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所以你们单位规定的工时制度是合法的。你们工作的时间没有超出规定。

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日制度是怎么算的

3,2023年春节三薪是哪几天

2023春节三薪是1月22日(春节)、1月23日(大年初二)、1月24日(大年初三)这三天,因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规定,表示春节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是法定节假日,因此在这三天是三倍薪资。 就以往的数据及规定来看2023春节三薪是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除夕和初四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2023年春节三薪是哪几天

4,怎样计算计薪天数和加班工资

由此可见,职工日工作应按8小时为一天计算,在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的情况下,月工作日应是20.83天为全勤,计薪天数是21.75天,月工作超出了此范围都应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加班工资的折算方式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即,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1.5倍(延长工作时间)、2倍(周末加班)、3倍(法定休假日),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李宝宪)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以下简称“月薪”)/21.75。23+9=32天,没有一个月的天数可以达到。因此所说的“实际出勤23天”应当是“应出勤天数23天”,休息9天,则实际出勤天数应当为23-9=14天。则该月工资=月薪/21.75*14。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5,劳动法规定 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

1、加班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我所在的公司二十六天制符合劳动法吗
劳动保障部昨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显示,今年法定节假日增加到11天后,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基数(日平均工资)=月薪÷21.75天,而不是此前所说的20.83天,日平均工资将比20.83天的算法减少约4.2%,比过去20.92天的算法也要减少3.8%。   这是因为节假日虽然不是制度工作日,劳动者也领取工资,依然是计薪日。而在计算日平均工资时,应该用月薪除以计薪日,而不是像过去除以制度工作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季、年的工作日×8小时/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楼主可以看下 http://www.001job.com/info/news.php?id=12771
按时接算

6,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各自的用途是

我个人认为你这个提问好比是,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样!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加班费计算案例: 小王每月工资3000元,春节7天都在加班,那么加班费计算如下: 前3天为法定节假日,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300%; 后4天为双休日调整的,公司可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200%; 以上两项总计:3000÷21.75×300%×3+3000÷21.75×200%×4=2344.83元 本月如无其他加班,工资总计:2344.83+3000=5344.83元 加班费只与“制度计薪日”或日工资有关
晕,你转HR了啊,这不是算工资用的么
看到制度二字,就有点压抑!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超时加班的标准;“制度计薪日”则直接用于日工资、加班工资计算等方面。
制度工作日就是指白天的时间,制度计薪日是指 你全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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