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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去找工作没有影响处理案件的时间国家有规定1个月内必须出裁决书,最长不超过1个半月。单位是无法影响判决结果的祝你成功
下班后不在劳动时间内,且所造成的损伤无法与贵亲属所在工厂挂上任何联系,谈不上工伤.工伤所定范围在所在工作区域以及工作时间段.因此如果没有其他原因那么贵亲属没有权利跟厂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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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法咨询电话是12333进行投诉举报。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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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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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拨打12333,是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咨询服务热线,全国统一。劳动法基本原则1.基本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1)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2)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3)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扩展资料:劳动法咨询电话为12333,具体各省市劳动部门的电话可拨打12333或者114进行查询。12333为社会公众提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承担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信访等工作,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和诉求,指导管理区、县(市)12333工作。劳动法咨询电话12333服务时间1. 自动语音服务时间:24小时;2.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收费标准  通信费由国家电信部门按规定收取,不发生其他费用。拨打12333免费吗?拨打12333按照正常通讯费收取。12333劳动法咨询、维权指南拨通12333后若要咨询劳动法或者维护相关权益,可按“4”。再按照以下流程操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人民网-12333变为24小时人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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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叫加紧是不对的,至于其他每天法定工作时间为8小时,若加班每月不超过36小时,具体你可以到你本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
请谨慎相信网站宣传广告。
目前劳动合同法不允许单位以任何名义扣押员工的押金,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你可以去我用户名中的网站看一下,里面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驾驶员是特殊工种,工作时间不宜与常规工种相提并论。 如果发放了岗位补贴或者叫外勤补贴,要求加班费就不合理。 如果押金不是为了就业,而是你保管了车辆,也属正常。 法律并未对保管公司财物行为禁止收取押金。
都不合法.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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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七年,合同上面是车工,现在是喷漆工,不想干了,离职有补偿吗?
因为公司内部股东矛盾,开帐不到一个月,用工也不到一个月,放员工回家等通知,等了10多天,公司却说让所有员工领工资辞职。这个问题怎么办?没有签订合同
请问在建筑工地上班,上班时间摔到了手,手的骨头都断了,当时没有签合同,因为也是小包工头叫的去的只是说了多少钱一天,这样的情况可以找小包工头报销一些医药费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说,你和公司之间是又劳动关系的,且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说,公司不发工资,完全可以作为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且公司还应当支付你所有拖欠的工资。
中介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日的要求,只写了一个月30天算满勤。那么我一个月做30天算几个工作日?
我是13年8月份进的厂到15年10月份离职,我是想问一下在到14年12月底是否享有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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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这要看单位已和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个人违纪、造成单位重大损失等情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如果因不能胜任、患病负伤不能继续工作等情形解除,则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后解除,并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没有前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西安劳动律师
我本人在一家国企工作了十多年,现在按单位属于单位外聘员工,至于合同单位也没有发给我,而且合同好像也没有签。现在单位以降薪的形式来让本人自动辞职。单位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将如何面对
1 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的应得工资 前提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 2 每做满1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按双倍工资计算 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工资包括奖金 以及各种补贴
广东胡律师:这要看你是否是因你自己的原因导致单位受到损失而被解雇的,如果是你得不到赔偿;如果是单位非法的与你解除,那么你可以得到1个月工资(做满1年折算成1个月,08年元旦以前的未签定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纠纷按旧劳动法算)的经济补偿及08年元旦至4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未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的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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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 2、单位扣押工资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不光可以退回你的工资还将会受到劳动执法部门的处罚。 3、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报告,我不知道你在辞职报告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一是因为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二是不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的报酬;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数发放扣押的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通知”必须让老板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第三,上述通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需要单位批准,也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你可以立马走人。如果单位不按通知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并办理离职手续,这时候你再申请劳动仲裁,据绝对胜算。 4、通过仲裁解决,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6、再者说,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扣押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应,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这是不合法的,你在那工作一个月后他没有和你签合同,那他每个月要给你双倍的工资。你要拿出你在那里工作的证明。
你好,如果你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了,那你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去投诉或申请仲裁。
辞职是需要提前通知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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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您好您的问题是不属于的。 法律咨询请加我好友
不属于新合同中提到的2次签订合同
属于合同变更,不属于2次签订劳动合同
不属于。变更协议是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对原有合同的修改。所以不属于2次签订合同
。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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