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什么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假设有A和B两个公司,A和B是兄弟单位,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母公司或他们都受控于一家公司,那么A和B就是兄弟单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2,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

无特殊情况,算同一控制下但若涉及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前提条件合并时点前最少1年已在同一控制下B和C若一开始从非同一控制下收购的话,现在B和C即使控股合并,报表也要按当时非同一控制下的基础合并
判断是否为同一控制应重点关注其实质性,上述情况如无特殊的内部规定算为同一控制,但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表决人数上A公同对B公司的生产经营不能实现控制的话,就不是同一控制。简单的说就是A公司对B公司能不能说的算。
实质重于形式,不仅要看持股比例,还需要看实际享有的表决权、在董事会的所占董事比例、对于实际经营等日常事项的控制上。一般都是同一控制。
实质重于形式,不仅要看持股比例,还需要看实际享有的表决权、在董事会的所占董事比例、对于实际经营等日常事项的控制上。一般都是同一控制。

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

3,同一控制下为什么要将资产与负债相互抵消

同一控制下合并报表,对外部使用人要反映整体情况,必须把内部交易抵消,否则就虚增了数据。比如:甲和乙被丙同一控制,甲销售产品给乙作为存货,甲挂应收账款,乙作为库存商品处理,丙对外报表视同该销售是内部行为,对外销售不成立,所以就要把甲的甲应收账款,乙的库存商品抵消。
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这是会计恒等式.也是资产负债表填制的依据。 1、根据这个恒等式,资产的增加可能会引起负债同时增加,比如:借入短期借款增加银行存款,就是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恒等式依然成立. 2、资产的增加可能引起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比如:销售货物增加银行存款同时增加了主营业务收入即增加了所有者权益,恒等式依然成立。 3、资产内部一增一减,恒等式不变,既不会引起负债的增加也不会引起负债的减少。 4、与增加相反,资产的减少,既可能是负债减少引起的,也可能是所有者权益减少引起的。 另外还有一个会计等式:收入-费用=利润,这是利润表的填制依据。

同一控制下为什么要将资产与负债相互抵消

4,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比较大,最大的区别应该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认可的是公允价值,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认可的是账面价值。比如说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通过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买被投资单位80%的股权,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那么合并成本就是1000万元,合并商誉=1000-1200*80%=40万元。而如果上述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是1200万元,投资单位花费银行存款1000万元,那么初始投资成本=1200*80%=960万元,是不会产生新的商誉的,应确认的资本公积=1000-960=40万元。这是二者最大的差别。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a概念: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者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b特征:①按照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通俗解释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区别?

5,请问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如何合并

关振林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的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具体的判断标准包括:1.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或母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2.在企业合并之前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含1年)。判断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综合考虑构成企业合并交易的各方面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账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统一会计政策后)的原账面价值不变;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不影响合并当期利润表,有关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同时在合并日合并方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视同该主体一直存在产生的经营成果等。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应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账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不包括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手续费和佣金)。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是作为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计入利润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是购买行为,所以不涉及购买日的合并利润表,不可以将被合并方期初至购买日的利润纳入利润表。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将对合并后的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首先,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将合并双方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纳入合并后的利润表,这将极大的提升合并方当期的盈利水平,对已经连续亏损的ST类上市公司无疑是雪中送炭;其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原帐面值入账,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的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入账,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一般情况下低于合并时的公允价值即评估确认值,因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使得以后年度的经营成本或费用低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账务处理的结果,从而能够产生较高的报告期收益和收益率指标,因此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将对合并后企业业绩的稳定增长产生积极的作用;再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所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是调整所有者权益的,不会对企业未来的损益情况产生影响,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可能会形成商誉,商誉不摊销,但在年末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商誉形成了大幅度的减值将对当期的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正因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能会被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用来操纵利润,所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的企业合并是否是在同一控制下进行的企业合并的判断标准的掌握极为严格。例如在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合并方是否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判断上,不仅要求合并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同时要求合并方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支配的董事人数要过半等等。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企业合并是否是属于同一控制的判断标准的从严掌握,将会极大的遏制以粉饰报表、操纵利润为目的的假重组,而促进以改善上市公司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为目的的真重组的进行,还原上市公司资产与债务重组的真实面目,这将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及深远的影响。  (作者为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非同一控制下——计入合并成本。 同一控制下——计入管理费用。

6,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资本公积与留存收益

首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按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入账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入“资本公积”。如果是冲减资本公积,当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分别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次,合并资产负债表时,抵销分录已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被合并方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也即截止到合并日的所有留存收益)全部抵销。第三,对于被合并方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应归属于合并方,要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为集团整体的留存收益。必然要增加“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从合并时的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银行存款等来考虑,相当于此时的分录是:借:长期股权投资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银行存款等贷:盈余公积贷:未分配利润即用合并时的对价的账面价值,换回了长期股权投资,并且还有合并前的被合并方实现的部分损益。从以上分录可以看出,应从“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果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则分录就要变为(初始投资时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借:盈余公积借:未分配利润贷:银行存款等贷:盈余公积贷:未分配利润以上分录借贷方都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所以就没有必要将超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部分再调整了。综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以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限,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按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入账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入“资本公积”。  2、如果是冲减资本公积,当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分别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合并资产负债表时,抵销分录已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被合并方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也即截止到合并日的所有留存收益)全部抵销。  4、对于被合并方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应归属于合并方,要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为集团整体的留存收益。必然要增加“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合并时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等  来考虑,相当于此时的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等  贷:盈余公积  贷:未分配利润  即用合并时的对价的账面价值,换回了长期股权投资,并且还有合并前的被合并方实现的部分损益。  从以上分录可以看出,应从“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如果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则分录就要变为(初始投资时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借:盈余公积  借: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等  贷:盈余公积  贷:未分配利润  以上分录借贷方都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所以就没有必要将超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部分再调整了。  所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以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限,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这个问题我也琢磨了好久。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我认为是这样的:假设b公司和c公司同属于母公司a公司。b公司通过发行1500w股票,取得c公司的子公司d的100%的股权(账目价值5000w)。b公司个别报表的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0w贷:股本1500w 资本公积3500w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目前采用权益结合法,这种方法要求不改变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留存收益。那么站在合并报表的角度,既然要留下被合并方的留存收益(假设3000w),b合并时应该是: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0贷:股本1500 资本公积1500 留存收益3000从b个别报表转变成b和d的合并报表,调整的分录:借:资本公积 3000贷:留存收益 3000我认为这个分录不是抵消分录,而是调整分录。这样就能解释这个分录是怎么来的。如果d公司留存收益是4000w呢?资本公积只有3500w,不够调,这时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因合并方资本公积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有500w归属于合并方,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恢复。
产生这个问题,因为你混淆了个别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是站在一个整体的基础上来考虑的,就是合并方没有长期股权投资,被合并方没有所有者权益。所以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先要做一笔抵消分录,把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和被合并方的权益抵消。借: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接着,由于被合并方年初至购买日有留存收益,在上一步被抵消了,要反映到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就要做一笔调整分录,借:资本公积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里的分录都是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做的,和合并方,被合并方的个别资产负债表无关
1、同一控制下合并,是按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入账的,初始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入“资本公积”。2、如果是冲减资本公积,当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分别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3、合并资产负债表时,抵销分录已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被合并方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也即截止到合并日的所有留存收益)全部抵销。4、对于被合并方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应归属于合并方,要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为集团整体的留存收益。必然要增加“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将其看做是两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原因在于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不能作为出售或购买来处理扩展资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文章TAG:同一  控制  什么  是同  同一控制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