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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个问题关于产假工资

产假期间的工资不是公司发放的,公司只是代发。因为生育保险会出这三个月的钱,打到公司账户上。到时候可以要求公司“多退少补”。即生育保险如果打3000,也就是说公司应该每个月给你补250,如果生育打2000,也就是说你产假结束后的工资会被扣除多发的部分

问个问题关于产假工资

2,产假工资如何计算急

我们婚假和丧假是全额工资,还有给红包和抚恤金,产假是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给的,因为我们这边员工都是外地的居多。享受不了生育险。
1.产假,婚假,丧家我们公司都是走的基本工资,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2.其实公司内部也应该有规定的才对啊

产假工资如何计算急

3,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

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不为劳动者建立生育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就是 你平时的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

4,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发放多少

五项社会保险基数都是一样的,只是各项保险缴纳比例不同,你五项保险的基数应该都是2500元。投保基数按规定应该是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但有的单位会按职工的基本工资来上报社会保险基数,这是不符合规定的。现在每个月你单位都按2500元的基数向保险部门缴纳保险,当然在你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社保部门也只能每月按2500元发你产假工资了。如果你希望拿到5000元,有两个办法:1、到社会保险部门,举报单位投保基数过低,通过稽查以后,单位按每月5000元的投保基数来补缴保险,提高你的社会保险基数,保险部门发给你的产假工资才会提高。这个方法容易激化与单位之间的矛盾,慎用。2、与单位协商解决。
产期拿基本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是基本工资和年功工资,没有绩效工资的。应该是2500

5,员工产假期间应按什么标准发放工资

在休产假时,如员工已参加了生育保险,则可以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其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同时,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超过部分,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部分应由所在单位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支付。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你们公司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话,你只能领取基本工资。

6,劳动法产假工资是多少

般企业的做法是基本工资,加月津贴,加住房补贴。技术津贴没有了。产假劳动法规定是90天,是否有难产假,晚婚晚育假,等只有你当地的劳动部门清楚,你自己的情况应该到劳动局咨询,女工的生育权利当然他们是要维护的。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这意味着,90天的产假不能“一刀切”。此外,“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女双方系初婚,男方在25周岁以上、女方在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增加婚假12天;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丈夫休护理假15天。 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产假期间公司不能扣发基本工资,意味着奖金可以不给。若是产假期间,因没有实际工作,奖金是可以不发的。 4、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担负着生儿育女的伟大职责,绝大多数做母亲的女性都要经过孕期、产期、哺乳期完成繁衍后代的工作。因此法律保护妇女在“三期”期间的劳动权利,任何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侵害妇女的劳动权利。 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浙江省第十九条的规定为:有条件的单位,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给独生子女的母亲一年产假(包括法定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实行计件工资、浮动工资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工资发给),不影响晋升调资。
按正常工资的 如果你是在参加工作3个月内产假的话 那就不符合产假工资 是没有的 如果是在3个月后的话 工资是正常的 了解法律知识 保障自身权利·
工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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