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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单独海损的构成条件

1.在海上受到承保范围内的风险2.标的物部分损失,且该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

简述单独海损的构成条件

2,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海损为什么

单独海损是由某种风险直接导致的损失,由受损方单独承担。而共同海损是当船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解除这种危险船方有意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所引起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由各获救方共同分摊。所以1和3是单独海损,245为共同海损。
你好!单独海损是由某种风险直接导致的损失,由受损方单独承担。而共同海损是当船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解除这种危险船方有意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所引起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由各获救方共同分摊。所以1和3是单独海损,245为共同海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1,3属于单独海损,非共同的利益2,4,6属于共同海损 ,有牺牲且为了共同利益的花费

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海损为什么

3,单独海损 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要规定单独海损不赔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第二个问题,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主要特点是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海损,可把责任放在出口商身上,是为了让进口商承担的风险下降。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要规定“单独海损不赔"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相对应,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单独海损并非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而作出的牺牲,而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 单独海损 - 单独海损的特点   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单独海损由收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上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单独海损 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要规定单独海损不赔

4,什么情况下需要共同承担海损

构成共同海损需要以下条件:1,存在真实性的危险,且此危险是船及货物同时面对的风险2 为了防止发生危险而采取的措施所造成的的损失必须在此措施对避免风险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归为共同海损3 ,共同海损发生的必须是在货方及船方均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前提下,比如在船不适航 且船方未说明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不算共同海损
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第一,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第二,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第三,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第四,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2)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 (4)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5)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

5,什么是单独海损共同海损保险加减率

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  部分损失按其性质,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 共同海损。根据 1974 年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的《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规定: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共同安全,以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被称为共同海损。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  ( 1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的,而非主观臆测的。因为不是所有的海上灾难,事故都会引起共同海损的。  ( 2 )必须是自愿地和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  ( 3 )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采取的谨慎行为或措施时所作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  ( 4 )必须是属于非常性质的牺牲或发生的费用,并且是以脱险为目的。  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在分摊共同海损费用时,不仅要包括未受损失的利害关系人,而且还需包括受到损失的利害关系人。  2. 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 1 ) 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 2 ) 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 3 ) 单独海损由收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上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6,国际贸易中海损包括哪些

全部海损和部分海损。希望有用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 1 ) 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 2 ) 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 3 ) 单独海损由收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上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它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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