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税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为什么总是办不了我应怎么办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4-01-27 07: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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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为什么总是办不了我应怎么办
2,江苏省南通市的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网址是什么
江苏省国税局网址http://www.js-n-tax.gov.cn/,点击综合查询中的发票查询就可以了
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总局在什么地方
纠正一下你的说法,不叫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人家只是叫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你好,我想在自己家的电脑上下载《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我不会下载你可以远程帮忙吗?
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今天怎么进不去
你好,我想在自己家的电脑上下载《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我不会下载你可以远程帮忙吗?可能是由于以下的原因:1,网站服务器关闭;2,网站在维修或升级;3,网站被攻击。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是江苏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营业税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及2002年以后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同时,还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
5,江苏省国税局在哪怎么坐车去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大方巷-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13路上行; 13路下行; 16; 31; 34路上行; 34路下行; 52; 56; 67路上行; 67路下行; 100; 100路上行; 151路上行; 151路下行; 152路上行; 152路下行; 168路上行; 168路下行; 303; 303路; 813; 鼓扬线上行; 鼓扬线下行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线路详情 13路上行 (南湖(西) 13路下行 (南京车站(火车站西广场) 16 (南京西站-新和源装饰城) 16 (新和源装饰城-南京西站) 31 (建康路-中山码头) 31 (中山码头-建康路) 34路上行 (中山码头-石门坎(五洲家居装饰广场) 34路下行 (石门坎(五洲家居装饰广场) 52 (山西路-银城东苑) 56 (南京车站-奥体新城) 56 (奥体新城-南京车站) 67路上行 (白马公园(太平门东) 67路下行 (南堡公园-白马公园(太平门东) 100 (南医二附院-安德门(金陵花卉市场) 100路上行 (安德门-南医二附院总站) 151路上行 (柳州路-鼓楼) 151路下行 (鼓楼-柳州路) 152路上行 (江心洲-鼓楼公园) 152路下行 (鼓楼公园-江心洲) 168路上行 (珍珠泉-鼓楼(鼓楼公园) 168路下行 (鼓楼(鼓楼公园) 303 (玉桥市场-江东软件城) 303路 (江东软件城-玉桥市场) 813 (南京车站-南湖) 813 (南湖-南京车站) 鼓扬线上行 (鼓楼-扬子乙烯) 鼓扬线下行 (扬子乙烯-鼓楼) 湖北路南站-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95路上行; 95路下行; 152路上行; 152路下行
6,江苏省国税局关于融资租赁营改增如何开具发票的规定
融资租赁企业采取的经营方式为:如购入价值不含税100万元租赁标的物,将标的物价格(本金100万元)和租赁费(利息20万元)合计分期收取(一般是2年24期),每月(期)收取5万元。那么在营改增之后,其当期购入标的物的进项税额能够一次性抵扣100*0.17=17万元,但当期的销项税额仅为5*0.17=0.85万元,融资租赁企业将出现大量留抵税额,企业反映对其资金占用影响巨大。据在上海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反映,上海试点后采取本金可在当期一次性开票,利息部分按租赁期开具发票的做法,避免对融资租赁企业产生资金占用的不利影响,因此能否对融资租赁企业采用类似上海的做法,以减少大量留抵对融资租赁企业资金占用的不利影响?江苏省国税局答复:开具发票的时间应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中国财税浪子王骏点评】在直租模式下,为何融资租赁公司执着于上海模式的一次性开票呢?这可能是对客户有利,便于对客户开展业务。有没有退税的利益存在呢?就提问涉及的案例来说,假设标的物一旦购入则马上起租,单项业务前20个月没有增值税可交,后四个月开始缴纳增值税,每月缴纳0.85万元,销售额是5万元,每月税负率是17%,按照超三返还规定,假设逐月即征即退,可以每月退税0.7万元,每月实际负担税款0.15万元。后四个月一共负担税款0.6万元。该单项业务的整个周期的税负率是0.6/120=0.5%.如果一次性就本金开票,假设标的物一旦购入则马上起租,开票次月即收取第一月本金,开票当月进项销项相等,无需缴纳增值税。其后的24个月,每月收取租金5万元,但每月仅需要就其中的20/24=5/6万元开票并缴纳增值税,这个时候的开票金额也是当月的销售额,每月实际负担税款0.03*5/6万元,每月退税=0.14*5/6万元。24个月一共实际负担税款(0.03*5/6)*24万元=0.6万元。该单项业务的整个周期的税负率是0.6/120=0.5%。 如果不考虑税款的时间价值,融资租赁公司的税负差异不大。时间仓促,来不及复核。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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