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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贷风险的介绍

信贷风险的形成是一个从萌芽、积累直至发生的渐进过程。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财务商务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很有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贷款人除了可以通过约定一般性的违约条款、设定担保等方式来确保债权如期受偿之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的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一般来说,债权人都是以当事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为由,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但交叉违约条款突破了这一限制,它颇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味道,即试图赶在借款人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出现偿还危机之前采取救济措施,以避免自己处于比其他债权人更糟的处境。此种违约形态在中国现行法上虽无明确规定,但它并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法理及法律精神,现行《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可以作为其适用的法理依据。因此,交叉违约条款可以作为约定条款订入合同之中,以使贷款人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

信贷风险的介绍

2,什么是重大交叉违约

应该是一些比较重大的交叉违约事项吧,交叉违约一般是指信贷工作中约定,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
所谓交叉违约(cross-defaulting),是欧美国家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中常见的贷款人保护条款,其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合同的债权人可以对该债务人采取相应的合同救济措施。交叉违约条款设定的基本作法:一是规定违约的最低控制额度,而不是任何违约都视同为交叉违约,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和自由度。二是交叉违约只针对信用等级较差或财务状况相对较弱的借款人,以及风险较高的大型融资项目,对于评级较高的借款人则不作硬性的限制规定。对交叉违约规定的引入,有利于贷款人能够及时全面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保护贷款人的贷款安全,而且考虑到实际操作中,交叉违约的信息获取很困难,操作成本很高,银行使用交叉违约条款应当较为谨慎,所以流贷管理办法未将交叉违约作为硬性规定,而是作为约定事项来处理,体现出立法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什么是重大交叉违约

3,什么是重大交叉违约

所谓交叉违约(Cross-defaulting),是欧美国家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中常见的贷款人保护条款,其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合同的债权人可以对该债务人采取相应的合同救济措施。交叉违约条款设定的基本作法:一是规定违约的最低控制额度,而不是任何违约都视同为交叉违约,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和自由度。二是交叉违约只针对信用等级较差或财务状况相对较弱的借款人,以及风险较高的大型融资项目,对于评级较高的借款人则不作硬性的限制规定。对交叉违约规定的引入,有利于贷款人能够及时全面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保护贷款人的贷款安全,而且考虑到实际操作中,交叉违约的信息获取很困难,操作成本很高,银行使用交叉违约条款应当较为谨慎,所以流贷管理办法未将交叉违约作为硬性规定,而是作为约定事项来处理,体现出立法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交叉违约是信贷合同中的一种条款,交叉违约的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 一般来说,债权人都是以当事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为由,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但交叉违约条款突破了这一限制,它颇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味道,即试图赶在借款人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出现偿还危机之前采取救济措施,以避免自己处于比其他债权人更糟的处境。此种违约形态在我国现行法上虽无明确规定,但它并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法理及法律精神,现行《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可以作为其适用的法理依据。因此,交叉违约条款可以作为约定条款订入合同之中,以使贷款人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

什么是重大交叉违约

4,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交叉违约

工程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没有备案只影响开发商交房后的房产证办理的问题,如果未备案,业主将无法办理产权证。如果发生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应由开发商向业主赔偿。如果是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迟延如工期延误,则施工单位应对开发商进行赔偿。同时施工单位也可以向开发单位主张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各方都有责任,只是责任大小问题
根据合同相对性,开发商对业主赔偿后,开发商可以向承包方主张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是依据《合同法》,以严格责任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论违约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采用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
没有,交付工程资料是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承包方在工程结束后应当将资料交给建设方或开发商,你不交是不对的,发包方有权对你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或承担违约责任.
【坯房】删【坯房】除【坯房】负【坯房】面【坯房】【坯房】电【坯房】Q 【坯房】【坯房】话【坯房】Q 【坯房】【坯房】: 【坯房】: 【坯房】【坯房】①【坯房】贰【坯房】【坯房】③【坯房】捌【坯房】【坯房】①【坯房】叁【坯房】【坯房】④【坯房】壹【坯房】【坯房】⑥【坯房】肆【坯房】【坯房】⑨【坯房】壹【坯房】【坯房】④【坯房】玖【坯房】【坯房】⑧【坯房】肆【坯房】【坯房】⑤【坯房】零【坯房】【坯房】⑤【坯房】007【坯房】【坯房】⑦【坯房】

5,交叉违约的交叉违约条款的适用条件

交叉违约条款的适用是由起算金额、所针对的债务性质、违约性质、违约主体等方面决定的,每一个环节上所设定规则的不同将决定实际交叉违约条款被启动的难易程度。违约事件起算金额是交叉违约条款中最著名的变化因素,也称作最低起算额。达到或超过这一限额即构成违约,启动交叉违约条款。随着衍生交易的广泛开展,当事人从事衍生交易的情况越来越多,可是因为衍生交易是表外业务,如果当事人对债务的约定过分借助于传统资产负债表中项目的表述,则可能不能将衍生交易项下的义务包括在内。因此,在ISDA主协议中,可以在“债务性质”的概念中明确包括衍生交易;将衍生交易项下应付未付的金额作为交叉违约条款项下的债务。至于什么样的违约会导致交叉条款的启动,理论界普遍认为包括任何未履约、未支付以及任何可以导致加速到期的未履约。其中在实务中最常见的是任何可以导致加速到期的未履约情况。一般来讲,行使加速到期必须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发生了未履约,而且不履约状态在宽限期后仍在继续。如果在其它交易项下的债务被加速到期,通常说明该债务的违约是实质性的,而不是技术性的疏忽等可以补救的原因,这样该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债务的能力就大有疑问。其它交易项下出现一些未履行,债权人可能立即要求加速到期,也有可能给予宽限期,与对方进行谈判,或者甚至放弃行使该权利。在后两种情况下,协议的当事人如要保护自己利益就要争取约定在“可以(May)”或者“适合(Capable Of)”的情况下进行加速到期时就可以构成本协议的交叉违约事件。交叉违约条款的违约主体已经不局限于债务人本身,而是扩展到了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或者信用支持者等。这种约定比较特别,因为从法律上讲,当事人的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或者担保提供者已经是完全独立的第三者,不管经济上是否有“血缘”联系,但在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法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各自的义务,所以因其它法人的违约而担忧本交易项下当事人履约能力下降,这似乎有些牵强。但是这种主体扩展的做法在金融交易中比较常见,已不仅仅限于交叉违约条款。以ISDA主协议为例,其在提及当事人一方违约时,经常使用如下的描述:“该方、该方的任何信用支持提供者、该方的任何适用的特定机构”。这反映了金融交易实践中的惯例以及当事人对任何可能影响对方履约能力事件的担忧与警惕。在有些金融交易协议中违约主体还可以是以缔约一方名义行事的受托人、接管人、清算人、托管人等等。在ISDA主协议中对于违约主体的具体界定,要由当事人在附件中对“特定机构”进行明确。这种违约主体上的扩展,初一看会担心是否存在有关的法律问题,比如是否与英美法上的“合同相对性”理论有所冲突。但稍作分析便知,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普通法上合约相对性主要指,除了订约方,第三者不能要求合约的权利;合同的当事人也不能强加合约的责任于第三方。即一份合同不能将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施加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它人。而在交叉违约条款中,所谓违约主体的扩展只是将合同约定的某些主体的违约发生之事实作为触发本协议违约事件的标志或信号,仅此而已。而实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设定、调整仍然是在当事人之间,没有超出合同。当事人愿意将其合同的终止问题与某些事件的发生联系起来,这是他们之间的事,完全可以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进行约定。最后,交叉违约条款的适用还要依赖于一个与法律无关的事实,即当事人是否有能力,有信息来源获知对方的违约。因为违约当事方自己是不会将自己的违约信息推到大庭广众之下公开暴露的,交易的私密性质很强烈,外界通常是很难获知对方的交易信息的。信息的不足限制了交叉违约条款作用的充分发挥。

6,中国企业怎样境外贷款

  师至洁  境外贷款是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重要形式。利用境外贷款,不仅可以拓展企业融资的渠道,使企业有更多的机会货比三家、币比三种,降低经营成本,而且可以通过与国外银行的合作,借助其严格的管理系统提高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选择适当的律师。 境外贷款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法律文件的准备、审核、修改等均要求企业有好的律师为企业把握风险。企业如果有法律部门,法律事项可由其安排;否则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安排。除选择具有良好声誉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本企业的长期律师顾问外,为确保其服务质量,企业还可以将一部分法律事项委托给其他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使企业获得服务和成本上的好处。   二、明确贷款审批程序。 由于境外贷款环节与境内贷款有一些不同,需要明确企业境外贷款的审批程序。境外贷款的贷款协议中,有许多涉及股权变动、企业经营及重大的法律责任的约定,常常需要企业业务经营部门、法律部门的共同审核,而非企业财务部门单独作出决定。在贷款审批程序中,企业需要明确贷款申请、批准贷款、审核贷款文件、确定贷款签字人等事项的部门和人员,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通过制度约束来保障企业贷款的顺利进行,保证企业贷款工作中涉及的责任不会影响企业改组、经营和内部管理。   三、注意外汇风险和外汇管制问题。 我国企业在境外贷款,只能安排外币贷款。在境外贷款时,我国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企业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境外国家若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对外汇的买卖、款项的结算等均会有所约束,企业有必要研究外汇管制问题,为企业境外贷款选择最好的途径。   四、保证问题。 保证是银行和企业都非常关心的条款,主要的方式有抵押、担保、收入转让、保险利益转让及其他承诺等。在境外贷款中,抵押贷款一般要求贷款额为抵押资产市场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当资产市场价值低于要求的比例时,需要提前还款或增按(增加抵押品)。所以,企业在安排贷款时要考虑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确保有能力承受贷款额度负担,尽量避免出现增按情况,同时还要避免高估资产价值,浪费企业资源。此外,境外银行有时会要求企业提供All Money抵押,即抵押品除了为一笔贷款作保证外,还为企业其他债务作保证。企业对于这样的要求,可以尽量争取单独的抵押条件,或者将Al1 Money的范围减少,将实际或预计可能出现问题的贷款或担保等债务剔除出此范围。   此外,境外银行为了保证其贷款的安全,通常在贷款条件中要求贷款企业的总公司对贷款提供书面的保证,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境外银行加强了对我国企业保证条款的约束,由于国内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境外贷款可能不需要有国内企业提供担保,但需要提供书面形式的确认。形式上主要是安慰函(Letter of Comfort)、知会函(Letter of Awareness)、保证函(Letter of Undertaking)等。在这些函件中,主要列明三项内容,即国内企业知道并同意安排此贷款;国内企业对贷款人的业务经营予以支持,不做影响贷款人持续经营的决定,国内企业不做使贷款人财务状况转弱的决策;国内企业不改变对贷款企业的股权结构等。   五、违约条款及交叉违约问题。 违约条款因不同性质的贷款而有不同的约定。企业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与银行商洽,使违约条款尽可能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降低违约风险。此外,在签订贷款文件后,企业发生具体的与贷款文件不符的事项,只要经过银行书面同意,均可以认为是没有违约的。因此,企业要注意日常文件的管理工作,以便明确责任。关于惩罚性费用条款,银行有时会提出若企业违约,则需从违约之日起支付罚息。企业对此可从两方面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一是争取降低罚息;二是向银行提出给企业一段时间(如一周)来履行有关义务。   企业在安排境外贷款时,通常都会面对交叉违约问题,简单地讲,交叉违约就是企业一项贷款违约,同时构成企业其他贷款或所有贷款均违约。对于集团性企业或贷款较多的企业而言,交叉违约条款是贷款工作中最重要的条款。企业可能与一家银行有多笔贷款,亦可能与不同银行有不同的几笔贷款,从法律上讲,由于有交叉违约的责任,当企业对任何一笔贷款违约时,同时对其他不同银行的贷款亦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此,企业应尽可能地降低交叉违约条款约束的范围和事项,最佳途径是保持企业较高的偿债能力,稳健经营,提高企业在贷款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在操作中,可以通过贷款商务谈判,保护核心业务的正常经营,将企业核心业务的贷款剔除出交叉违约范围;可以在交叉违约条款中加入金额下限,即当企业发生一定金额以上的违约事项时,才属于交叉违约约定的范围;可以通过利用不同银行对贷款的竞争取得对企业有利的条件,或将贷款分散在不同的银行,在不同的银行之间争取免除不同银行贷款的交叉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企业讨价还价能力不足,急需资金,承诺银行的要求交叉违约责任,缓解资金困难也是可取的,重要的是看企业是否有偿债的能力。   六、利率掉期保值问题。 在安排境外贷款的工作中,有时对金额大、贷款时间长的贷款,会遇到是否安排利率掉期保值的问题。虽然利率掉期保值和贷款是两件事情,但有些较为积极的银行,会在贷款的同时,安排掉期保值的文件,称为ISDA(内容可以应企业的需要,包括外汇工具的安排),为今后进行掉期保值提供便利的条件。企业应在安排贷款协议的同时拟出利率掉期保值的文件,以便在需要时,即可通知银行本企业的期望固定利率水平。在进行利率掉期保值安排中需要结合企业的需求,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利率的未来走势,主要应考虑:企业为固定成本,便于安排资金,保证可以接受的收益,而选择的固定利率;合理预测利率趋势,选择可能降低财务费用的时机将利率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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