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拆迁纠纷

看这块地是否被政府征用了,如果是那就没法了,可以重新要求安置赔偿,如果不是你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宅基地拆迁纠纷

2,宅基地买卖后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宅基地买卖后拆迁产生纠纷应该通过如下方式解决: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为了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和生活需要,不能像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成员进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宅基地买卖后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3,宅基地 拆迁 纠纷案例

村里颁发宅基地使用证签的是你的父亲,那么着栋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与奶奶共同居住过的已分家子女,他们除非有明确直接的证据证明房子是你奶奶的,否则,他们无权要求得到部分房屋补偿款。另外,如果你父母负担了对你奶奶的全部赡养义务,房子应属于你父母的。
据你所述,由于原房屋已经灭失,并且你是明知的,所以你不能要回损失。但是你可以与你的弟弟协商解决,给予你适当的补偿。

宅基地 拆迁 纠纷案例

4,宅基地买卖后拆迁纠纷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5,农村宅基地转让纠纷

你还是知道协议无效,但是买卖宅基地是是违法行为,有相关处罚措施,其中包括取消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然后重新安排发放,可以确定多个审批对象,如果不考虑无家可归的原则,取消后肯定不再审批给原来的使用者。因此关键是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使用规定可以取消使用权,因此想想你们当中谁失去了哪一块的使用权
宅基地不允许对本村以外的人转让的,转让也无效。本村村民之间转让宅基地是允许的。但是,为了怕将来麻烦,最好把原来他名下划的宅基地手续,双方共同到村委会、乡政府办理一下变更登记手续,为好。

6,农村宅基地没过户拆迁时赔偿会有纠纷吗

宅基地是依法使用,政府通过审批决定当事家庭符合使用规定还是收回规定,过户意味着政府就是批准,显然是错误的想法,根本不存在过户。政府可以在任何时候对宅基地进行重新审批,重新做出决定以及处理处罚决定,你没有忽视宅基地的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吧,不按照政府批准的情况使用宅基地就是违法的
协议签了,但是还没办理宅基证是么?只要这个买卖村里是同意的,也是经过审批的就没有问题。虽然说拆迁补偿以登记为准,但是你在还没来得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时候遇到拆迁,可以及时与拆迁部门沟通,将你被登记为被拆迁人。最好再让之前的户主签一个说明给你。这样的话,拿补偿是没有问题的。

7,宅基地拆迁房产纠纷

法院的判决是违法的,他们违背事实,你们是一家子,就不要弄两家子的事,你们需要赡养他们,他们不可能自食其力,严重违反实事求是原则
继承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二年,最长不超过20年,你父亲把老房子拆了又重盖,并且权证都在你父亲名下,其他兄弟姐妹如果明知的,适用两年继承时效.超过2年,法律不予保护.分房要求不合法.法律上不会支持他们的.你想,如果你父亲当时不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你父亲可以自己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宅基地是不能直接继承的,它是通过继承房产而随之继承的,但也因此把自己本来可以自然享受的宅基地权利放弃了,即意味着继承的宅基地转为自己享受的宅基地,实际上宅基地对你父亲没有什么利益.房产问题,你父亲也把老房子拆了又盖了新房,老房子拆了,也就不值钱了,新房是你父亲自己出钱建的,当然是你父亲自己的产权了,和继承的财产不搭界了.

8,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

你上大学户口已迁出,已不具备在农村集体宅基地上建房资格,以你老爸的名字建房是对的。现在的关键是建房的钱是你出,到时成了你父母的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弟弟的话,也无大碍,所以你把问题想在前面是正确的。就你的问题是不是事前做些如下的家庭协商。房子还是要建的,名字还是用你老爸的(当然你母亲也有财产权,是共有人),因建房的钱是你出的,那么让你父母立下字据,此房以后的继承权归你,这样就可以把你弟的继承此房的风险排除了,当然这首先要通过公证部门公证,不然父母可以改遣嘱的。此于其他两处宅基地,是否可以作为你父母的财产,属于你和你弟共同继承,如果拆迁赔偿款,属于你父母的份额,归你父母分配,属于你弟弟的份额,你也应该让给弟弟的。 这是我个的想法,因为我本人也有过同你一样相似的经历。是否能行得通,还得需要通过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才可行。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
如果靠法律的话,估计你们能要回旧宅子。如果靠道德,当初既然卖了(肯定你们是知道谁是最终买家的),现在为什么又要反悔呢?电视上曾经说过类似的案例(北京通州某村,画家买的,一段时间后房屋增值,卖主又反悔。),外人又会怎么看你们呢?

9,农村宅基地房买卖遇拆迁如何补偿

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遇征地拆迁的补偿归谁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房产在本村村民中可以买卖,一旦房产过户,买卖合同有效,拆迁时,补偿属于房产所有人的了。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应当属于你。合同虽然无效,但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夹层部分的赔偿款应该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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