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找律师咨询

不是你去理赔,而是对方凭他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办理相关的现赔手续。 你与对方做一个协议。 保险公司根据交通警的责任认定情况及你受害的相关赔偿项目、相关票据再依据保险合同上的具体约定确定理赔给投保人的相应的数额。 你要准备的材料有:责任认定书,医药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椐即可。记着带上你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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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烟台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法律分析:烟台律师事务所有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山东生活帮律师事务所、山东绍元律师事务所、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山东莱兴律师事务所、山东烟台律师事务所等等。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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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手房的交易问题请教律师

到房管局调查房产所有权人,以及是否设立抵押,如果没有抵押,可以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买卖合同,然后过户,最好通过中介,降低风险。
《烟台房产网》www.ytaif.com 烟台地区最权威、信息量最大、人气最旺的房地产网站。 您可以免费发布:房屋买卖、租赁、装修、建材、搬家、家政等信息。同时进行各种经验交流及投诉。 已有很多很多人从本网站受益。请您捷足先登!美好、幸福生活从《烟台房产网》开始! 网址:www.ytai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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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烟台房产纠纷最厉害的律师

法律分析:烟台柳伟律师、李长龙律师都是房产纠纷厉害的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不交物业管理费 诉讼

同意上述判决!这个东西物业法还不太完善!
Good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这么写也行吧,诉状最好找律师代写。我是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李律师 如需委托律师可来电预约。
还可以增加,律师费,车费等,虽然法院不一定支持,但可以给予业主压力。还有,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必要打官司,还有别和穷人和没有社会地位的人打官司,这样的人,要不出钱,也没有效果,最好是以点带面,有影响力的起诉
同意上述判决

6,问公司不给陪产假违法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按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但并没有上限限制,各地会根据情况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晚育女职工会额外增加3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女方晚育的,男方可享受护理假。 2、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如果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保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即视为产假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没有参加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等。 3、女职工产前需要保胎休息或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应医疗机构证明的,该期间视为女职工的病假期间,享受病假期间的相关待遇。来源烟台律师网页链接4、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也应顺延至产假期满后终止。但若职工在产假期间严重违发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触犯刑法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不合理待遇,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7,伤残十级能赔偿那些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即,具体是多少需要看本人的工资和是在的省市。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数额各地有所不同,给你个各省市工伤伤残赔偿标准速查表,你可以自己对照看看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1227/10/5273947_81664831.shtml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赔偿七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误工费,按照实际误工天数计算,要有医院出具的建议休假条;医疗费,按照实际支出,按照发票计算;交通费,为医治伤病支出的交通费用,按照车票计算;营养费,有医嘱可以要求,没有的话很难主张。还可以适当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但是法院支持的数额可能比较少。以上法律意见,供参考,若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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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房产证红本在手怎么贷款

一、商品房按揭贷款按揭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在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将其与房屋出卖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拥有的对商品房的期待权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的出卖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如果房屋买受人未能依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银行即可取得买受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通过按揭贷款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办理按揭贷款的当事人有三方,银行是按揭权人、购房者为按揭人,开发商称为担保人。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按揭购房的优点主要有:1、按揭贷款在分期付款的基础上解决了需要在短时间内筹集大量资金的困难,将大笔资金分解为长期小额资金还贷。2、按揭贷款首付不占用大量金钱,还款期限长,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3、银行替你把关。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提高购房的安全性。(二)按揭购房的缺点包括:1、背负债务,心理压力大。按揭贷款买房属于典型的“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所以按揭付款对于保守型的人不合适。2、贷款买的房不易迅速变现。因为是以房本身抵押贷款,所以如想将房子转手出卖,手续复杂,不利于购房者退市。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对贷款按揭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提醒大家,一旦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未来收入预期,做出理性的判断,不要盲目贷款买房。二、商品房按揭贷款流程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这里提醒大家,购买期房时,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有选择的可能,一般都要向与出卖人有特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申请。(三)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法房按揭贷款;(四)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储蓄卡;(五)办理担保、保证或者保险手续;(六)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出开发商账户。总之,根据上面的注意事项可以看出贷款购房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很多问题涉及比较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您购房时一定要谨慎考虑,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邀请律师陪同,确保购房合同中关于贷款的约定是有利于自己的,这样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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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了怎么补办?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烟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烟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9,烟台劳动仲裁

你的问题有点复杂,你们在学校干保安,第一问题你讲的不详细:首先要理清并明确你和学校的关系。你们和学校有没有签劳动合同,还是没有签合同,如没有劳动合同,你和学校之前也好还是2011年1。1日之后也好,超过一个月的,按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问题,就是把你们转交给一家物业公司,你们和学校如果是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又没有双方协商一致,“转交”不能成立,有两方面一个是委托物业管理你们而你们关系仍在学校,并且还在学校干保安。这种学校是想逃避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是你们和学校用工关系解除了,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提出的,这种情况你可以主张向学校索赔经济补偿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第三,单从物业管理公司角度从,有两问题:1是保险问题,现在各个地方法律法规把劳动法律修改的不成样子,乱的很,我们江苏省高院2010下的文,保险只能走行政途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仲裁不再受理。)而在上海北京其他地方还是受理的,劳动仲裁时虽然不受理社保这块,但你还是得仲裁时提出来,因为当仲裁裁决下来后你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另外保险可以主张要物业补的,需要说明的是医保补不了,养老金可以补。2、你和物业解除劳动关系问题,是单位逼你不干的,你可以立马通过快递方式寄辞职信,理由就是单位为能依法为你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如果因对方原因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同时如果单位有其他违反行为比如欠加班工资等可以一并主张。
工资卡上显示的工资完全能作证的!去申请劳动仲裁吧!你100%赢了!公司有以下几点违法:1.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他们给你发580元,违法!2.劳动合同法规定,发工资前,必须发一个工资明细,俗称工资单,你们没有,违法!3.没完成计划扣120元,违法!赶快仲裁吧,你赢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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