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有金牌律师吗刑事案件就是有把握的案件才接的那种律师

如果经济能力允许,你就去找到大连市律师协会,找他们几个副会长问,谁愿意接,他们基本上是你说的金牌律师,不过前提是准备好足够的律师费。
有的

大连有金牌律师吗刑事案件就是有把握的案件才接的那种律师

2,大连律师

大连律师事务所很多,当然律师也就更多了,你想找一位办事效率高的律师,一定是你的案子很复杂吧,我朋友前一阵子遇到了一个几年前的财产纠纷,很多资料需要重新整理,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案子吧,听说他是找一位叫:王小薇的律师帮忙处理的,结果他非常满意,收费也很合理。你在百度你搜索一下“王小巍”,应该就能找到她。

大连律师

3,时效超过两年还能向律师协会投诉吗

虽然时间超过2年,但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你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算诉讼时效的中断,不算过期。
大连律师协会有有很多位专家都不错,不知道你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当然,急也得找一位专业性高一点的嘛。我建议你去大连法律顾问网看看,权威法律机构,有很多优秀的大连律师,首席王小巍律师在大连更是大名鼎鼎啊,而且他们收费很合理,绝对是你的首选,去问问吧,你去百度找“大连法律顾问”和“王小巍律师”就能找到他们。

时效超过两年还能向律师协会投诉吗

4,大连知名律师

大连知名律师不难找,至于收费的话,得复看一下你遇到的案子的复杂性了。大连律师协会有一位律师,人不错,制办事认真收费还合理。她叫:知“王小巍”,你在百度里面搜到她的名子就能找到她。还有电话 一三九---o九八六---一八八四,可以直接打问一道下。
大连知名律师有几位不错,像我知道的王小巍、宋雯、杨贺东等律师都不错,你可以在网上找找看,或者你可以去网上找一下,他们都在哪里,至于其他的律师我就不太清楚了,你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找一下。
上百度收索“大连十大律师”,就会有答案的

5,大连律师收费标准

大连市律师协会五届六次会长办公会议通过)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司法厅[辽价发(2007)62号] 、[辽价发(2008)83号]、大连市发改委[大发改收费字(2007)490号]、 [大发改收费字(2008)545号]文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6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表一 速算表)诉讼标的额 收费速算公式 备 注10万元以下 (含10万元) 标的额×5% 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10万元--50万元 (含50万元) 标的额×4% + 1000元50万元--100万元 (含100万元) 标的额×3% + 6000元100万元-- 500万元 (含500万元) 标的额×2% + 16000500万元--1000万元 (含1000万元) 标的额×1% + 66000元1000万元以上 (含1000万元) 标的额×0.5% + 116000元二、代理刑事案件收费标准(表二)分 类 收 费 标 准 备 注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00元/次 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标准酌减。代理申诉和控告(不含再审) 6000元/件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侦查阶段 (含申请取保候审) 6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 6000元/件审判阶段 (一审) 8000元/件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6000元/件(不含再审)。五、重大、复杂案件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承办集团性犯罪或其它重大、复杂的刑事诉讼案件,可在不高于基准价5倍的范围内(表二收费标准数额除2的5倍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六、计时收费:根据律师资历、能力等,200—3000元/每小时。七、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八、上述项目和标准以外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按规定备案和公示后实施收费。本标准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1年8月31日

6,购物卡过期为何要用身份证号

过期约定细则处于法律空白 虽然大部分预付卡都有使用期限及续期规定,但记者调查中也发现,在购买时很少有消费者会注意到这一点,而商超方面也不会与消费者签订相关的用卡合约。 记者以客户身份在几家超市办卡时发现,购买程序非常简单,只需填写一张登记表,内容包括购买卡片的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购买面值等,而这些主要是为了开发票使用。即便在记者咨询办卡细则时,工作人员也未提示预付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长短等信息,而办卡服务中心也未见贴有详细的购物卡使用细则规定。 此外,记者还发现,除个别超市的卡片背面印有“过期无效”、到期后“余额不退”等字样外,其余商超预付卡上只印有“有效期至×年×月×日”的字样,并无对有效期满后的约定。 记者了解到,尽管今年5月国家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但对于这类商超预付卡的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具体实施细则和罚则,目前还处于法律空白阶段。据悉,商务部已着手拟定《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具体约定。 说法 卡内余额商家无权占为己有 虽有部分商家在预付卡背后注明 “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效,卡内余额不退”等字样,但法律界及消协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家自行规定预付卡续期时限、余额不退还等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大连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君认为,购物卡中预付资金的所有权属于消费者,商家无权挪用、挤占,更无权占为己有。即使规定出台前预付卡已过期,发卡人也应退还给消费者,否则属于不当得利,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返还。 建议 细则出台以前时限双方协商 而消协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既然有国家规定,商家就有义务激活到期卡片。而在激活时设置各种门槛,肯定是不合理的。目前的问题在于国家相关规定没有细化,让商家钻了空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权,双方之间有邀约,激活后使用期只有一两天肯定是不合理,短期内不一定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产品。不过,时间无限延长也为难商家,具体时限应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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