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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法十六条自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不是,是指知道有可以解除合同的理由的那天开始。
不是,是指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知道的那天,这是从法律上来说的,具体操作就比较复杂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保险法十六条自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2,保险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解释问题求助知友

保险公司必须对合同生效两年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不对以未如实告知为由不履行赔偿责任。
你好!是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到今天的日期。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是合同生效日之后2周年,

保险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解释问题求助知友

3,新保险法十六条的问题

肯定拒赔。不可抗辩条款规定的2年是以合同生效到事故发生2年以后,不是你理解的以索赔时间为依据。
不能理赔
这个问题也不难搞定,从你的提问中来看,保险人可以拒绝赔款,但应当退还保险费!因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并不知道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而这种健康状况足以影响到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因为投保人不是标准体);也可以说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违反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人有权拒赔,但是,根据情况的严重性,保险人应该退还保险费!附:如果投保人当初主动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通过提高保险费率,保险人同意承保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保险人将严格依法进行理赔!
你说的是在带病投保成功的前提下!好 我给你分析!2009年10月1日后实施新保险法!如果是2011年6月死了后才报案 那么是不管的,因为从投保没有超过两年。如果2012年6月死了那么 保险公司就需要赔付了
可以解除合同拒赔,因为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后一年就死了,合同理应终止,不会因为索赔的时间而产生影响。

新保险法十六条的问题

4,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中的最低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这里的缴费十五年,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不是累e69da5e6ba90e799bee5baa631333363373139计缴费满十五年,到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概念是不一样的,缴费十五年,是最低的缴费年限,并不是所有缴费满十五年的,都可以办理退休,如果缴费满十五年,可是不到退休年龄,是不可以退休的,仍然需要继续缴费到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例如某人20岁参加工作,参加的了养老保险,到35岁就缴满十五年了,是不是可以不缴费了,一直等到60周岁就可以退休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必须要缴费到60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某人45岁才参保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刚刚缴满十五年,是可以办理退休的,这个也就是缴费满十五年办理退休的最低要求。如果某人48岁参保缴费,到60周岁只缴费了12年,就不能到年龄办理退休了,需要缴费至十五年才能办理退休。

5,怎样理解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这里的缴费十五年,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不是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到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概念是不一样的,缴费十五年,是最低的缴费年限,并不是所有缴费满十五年的,都可以办理退休,如果缴费满十五年,可是不到退休年龄,是不可以退休的,仍然需要继续缴费到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例如某人20岁参加工作,参加的了养老保险,到35岁就缴满十五年了,是不是可以不缴费了,一直等到60周岁就可以退休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必须要缴费到60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某人45岁才参保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刚刚缴满十五年,是可以办理退休的,这个也就是缴费满十五年办理退休的最低要求。如果某人48岁参保缴费,到60周岁只缴费了12年,就不能到年龄办理退休了,需要缴费至十五年才能办理退休。

6,关于新保险法第十六条的疑问

这就是不可抗辩条款。
简单说就是超过2年保险公司没发现的必须承保故意和过失就是发生在2年内的情况啊 没什么冲突啊 、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不保可以退保费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不保并且不退保费
我个人认为是与民诉法相一致,应从其知道是起才附合立法原意
这条规定了保险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条件.但是这解除权有两种情况不可行使,即知道事由三十日后和合同成立两年后.换句话说,只要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人必须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得以投保人未如实告之而拒赔或是加费.
提醒一点:新保险法2009.10.1起实施,之前买的不适用。 很显然新保险法实施后的情况是: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种情况更加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在之前买的适用的相关条款是;老《保险法》(09.10.1之前购买的保险的情况适用的。)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只要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过了2年,保险公司就得赔以前的如实告知,对于客户确实太严格了,只要有既往病史,保险公司就不赔.现在的话,如果是8,10年前的住院,保险公司还是得赔.你好,你需要明白.1,这个是对客户利益的保护2,保护客户的利益,并不意味着"纵容带病投保"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的客户,就算是过了2年.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偿."故意"很容易理解.关键的分歧在"重大过失"上面.以后关于这个的官司也少不了的.保险公司只要能证明"你应该知道,但没有如实告知".那么根据你隐瞒的病情对事故的影响程度,保险公司可能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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