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生源地助学贷款

9月20前

生源地助学贷款

2,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就叫做生源地助学贷款。

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3,如何申请生源地贷款啊

生源地助学贷款与现有国家助学贷款一样,都是由国家部委牵头、国家银行负责实施,针对无力支付学费的高校新生及在校生而推出的一种临时资助性借款,主要用于帮助学生支付学费。 与现有的国家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借贷形式上有很大不同,归结起来有“便捷、信用、还款期限长、受惠面广”四个特点。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学生在当地贷款,当地银行比较容易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操作比较方便,成本较低;二是学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在入学前就可获得国家的资助,顺利到校报到入学;三是由于贷款发生在生源所在地,学生还款便于跟踪和管理,比原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更加灵活。

如何申请生源地贷款啊

4,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办理生源地贷款需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加盖资格审查单位的公章。学生准备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将回执单提交给就读学校并录入系统。之后便可以等待贷款资金的发放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借款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注册和申请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或者亲属)一起携带各自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县市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它有关信息;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交学生带回活动中心资助科报到;回执单盖章后交学生,并在回执单上标注日期前寄(送)达县市级学生资助中心。助学贷款资金一般于每年11月底到账。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5,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具体步骤

希望对你有帮助 1.申贷学生前往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也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HTTP//WWW.CDB.COM.CN)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预先办理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审查盖章手续,以减少往返次数。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3.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在省农信社指定网点开立用于资金结算的个人账户。   5.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含回执)到高校报到,办理高校确认手续,通过邮寄或家长传递方式,将合同回执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开发银行省分行确认后,通知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和省农信社将贷款资金汇划至高校指定账户,缴纳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6.借款学生及时将收据或发票复印件邮寄回县(区)学生资助中心。

6,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在当地信用社,资料信用社会告诉你的,主要有身份证、父母身份证信息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何办理? 寒假和暑假为集中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间,贷款金额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什么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贷部门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该怎样办理呢?县农信社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学生向考取的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然后,由申请学生的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学校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借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并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贷款学习证明和借款保证合同,交学生本人回原籍办理贷款手续。学生本人在原居住地信用社填写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资料,经审查、审批后予以发放。具体程序是:信用社信贷人员接到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及时转交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后,签署借款合同,填写借款凭证、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按规定将款项划至学校指定的账户,由学校安排使用,信用社不直接向借款人支付现金。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为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决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生毕业后6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自付。借款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另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有一些其他规定: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信用社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审查后,方可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前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通过学校与经办信用社联系,向经办信用社通报毕业去向、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按照经办信用社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或展期)手续;并将办好手续的回执交学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若借款学生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文章TAG:生源  贷款  生源地  助学  生源贷款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