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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源税怎样计算计税依据是什么麻烦详细讲解谢谢

资源税: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税率: 以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数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每立方米05元。

资源税怎样计算计税依据是什么麻烦详细讲解谢谢

2,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是什么

1、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计税依据则是征收对象的具体数额。2、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具体包括: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3、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类。计税依据: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是什么

3,税务如何征收

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税 额 幅 度原油 8-30元/吨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煤炭 0.3-5元/吨或者立方米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黑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有色金属矿原矿 10-60元/吨盐 2-10元/吨固体盐液体盐资源税税目、税额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课税数量:(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矿产资源企业涉及到:资源税(楼上的已经列的很清楚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各地所定的堤围税、河道维护费等、印花税。

税务如何征收

4,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一、原油 8-30元/吨二、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三、煤炭 0.3-5元/吨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七、盐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国家为了发挥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功能,在确定资源税税额时,根据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实施差别税额进行调节。资源条件好的,税额高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额低一些。所以各个地方的资源税税率是不一样的,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资源税按什么计提和缴纳的按收入吗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计税依据是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由此可见,资源税不是按照收入计提和缴纳的。
一般都是按量缴纳的;如果外销,按销售量计提缴纳;如果内部使用,按领用量计提缴纳。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资源税是按照矿产品作为征收对象的,有的是以定额的征收标准按照矿产品的产量收取,以现金缴纳,如煤炭;而大多数国家的资源税是按照矿产品的销售收入征收的。在我国,中外合资合作开采石油,可以以石油原油作为矿区使用费的缴纳对象,而非货币,而矿区使用费的实质与资源税相同。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目前,还不是所有矿种都收取资源税,它是个地方税税种。税 目 税 额 幅 度 一、原油二、天然气三、煤炭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六、有色金属矿原矿七、盐固体盐液体盐 8-30元/吨2-15元/干立方米0.3-5元/吨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2-30元/吨0.4-30元/吨10-60元/吨2-10元/吨 税 目 税 额 幅 度 一、原油二、天然气三、煤炭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六、有色金属矿原矿七、盐固体盐液体盐 8-30元/吨2-15元/干立方米0.3-5元/吨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2-30元/吨0.4-30元/吨10-60元/吨2-10元/吨 一、原油 8-30元/吨 二、天然气 2-15元/干立方米 具体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6,14 现行资源税实行的税率形式为

C. 定额税率
资源税税率表、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三、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减免 (一)资源税计税依据 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幅度表 税目 税 额 幅 度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吨或者立方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黑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矿 10-60元/吨 盐 2-10元/吨 固体盐 液体盐 资源税税目、税额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课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三)资源税的减免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过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损失的,可照顾减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减免税项目 [编辑本段]计税依据 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另外,对一些情况还做了以下具体规定: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行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以原煤入洗为例,洗煤这一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是这样计算的: 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数量÷入洗的原煤数量)×100% 洗煤的课税数量=洗煤的销量、自用量之和÷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块煤、洗末煤等。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2.如何填写《资源税税收申报表》(见申报纳税20) 3.如何填写《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见申报纳税21) 资源税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缴纳资源税在适用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方面的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企业缴纳的资源税,应通过“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核算,具体规定如下: (1)发生销售业务时:企业将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自用业务时:企业将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收购未税矿产品: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团体盐:企业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缴的资源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的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缴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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