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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 房产买卖 夫妻纠纷

你是婚内办理的房产证的话,卖房是需要你签字的。不少地方房产局规定卖房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并在现场签字拍照才能办理过户,否则需要公证处出具委托函才能单独一人卖房,也有地方只需要夫妻另一方签字就可以,前几年深圳是签字的,现在的要求是什么,你可以打电话到房产局去问下。
你买房子钱没查档吗??? 你要是还有当时的购房协议打官司应该能赢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老婆的名字,是可以卖掉的。
离婚吧
需要你签字的

深圳 房产买卖 夫妻纠纷

2,深圳房产纠纷中如何防止签订无效合同

1、审查出租人的资格出租人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房屋产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当要求出具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文件;如果出租人是房屋的使用人,应当要求其出具该房屋的产权证、产权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产权人的授权委托手续,或产权人允许其转租的其他证明文件。2、审查出租物业的合法性对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如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等,均属于不能出租的房屋。 深圳立帮律师团专业代理房产纠纷案件,经办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购买违约纠纷、律师陪购等律师业务,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及专业的法律功底,如有需要,请电话咨询或到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909室(距国贸地铁站B出口两百米)面谈
不明白啊 = =!

深圳房产纠纷中如何防止签订无效合同

3,深圳一房二卖法院裁决是根据什么处理原则

深圳立帮律师团代理了很多一房二卖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房屋买家哪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一般遵循以下处理原则:(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优先履行;(2)均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优先履行;(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付款数额的多少以及先后、是否办理网签、合同成立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未得到履行的买房人,如何追究卖房人的违约责任呢?如果卖房者是开发商,买房人可通过向开发商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利息及赔偿损失来追究其违约责任。此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卖房者是二手房主,买房人可主张返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但买房人不能向违约者主张惩罚性赔偿。温馨提示:购置房产时,应掌握如何规避“一房二卖、一房多卖”造成的法律风险。买房时可以请律师陪购,发生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合同违约之诉,要求买房人赔偿损失。深圳立帮律师团专业代理房产纠纷案件。如有需要,请电话咨询或到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909室(距国贸地铁站B出口两百米)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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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房二卖法院裁决是根据什么处理原则

4,赠予的深圳房子想要回的纠纷

深圳立帮律师团律师分析:你爷爷把房子更改成你名字的行为,是一个赠予行为,而赠予行为是不可逆的,从房产证过户那一刻起,该赠予行为已经完成,完成后,你爷爷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与这赠予行为已经没有关系了,不论他有什么理由,都不能把房子拿回去了,因为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房子已经确确定定是你的房子了,你因为你爷爷的赠予而获得房屋的产权,这房子跟你爷爷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他是没有胜算的机会的。他否认赠予,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民事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你们有他同意的证明,他在买卖合同上签了字,而他不可能有他当时否认的证明,因此法律是不会支持他的,深圳立帮律师团主办房产纠纷案件,潜心研究房产纠纷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经验,多年来共办理过各种房产纠纷案件数百起。如你遇到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请与深圳立邦律师团联系,相信深圳立帮律师房产律师团队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深圳立帮律师团率先把法律服务产品化、市场化,针对各项律师服务明码标价,并且价格十分公道
房子已经过户,赠予行为已经完成,所以,想要回房子是比较困难了。想保障老人的权益,可以让你外甥签订《赠予赡养协议》书,约定如果不发行赡养义务,订立房子可以要回的条款。

5,深圳房产纠纷中怎么处理房产认购定金纠纷

处理房产认购定金纠纷按以下方法:  律在这方面尚无明确的规定,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但这里“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究竟是什么范围,法律并无对此界定。当然笔者认为既然认购书中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那么,如果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便最终因部分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也不属于违约,定金不应当收取,应予以返还。但如果双方在签署认购合同时,明确了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产生分歧,定金是否返还的约定可以从其约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显然,房产认购书具有法律效用。现认购书一般均有开发商提供,应注意违约责任,交付条件

6,深圳罗湖房屋出现哪些质量问题能要求赔偿

深圳立帮律师团杨律师解答: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购房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具体来说当出现: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屋面漏雨、墙面脱落,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质量问题时,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修理、退房、换房、赔偿等。温馨提示: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深圳立帮律师团专业代理房产纠纷案件,经办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购买违约纠纷、律师陪购等律师业务,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及专业的法律功底
深圳立帮律师团解答: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能不能索赔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开发商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话,会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深圳离婚后房产分割具体是如何分割合理可以避免纠纷呢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一方的赠与?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应当认定为……赠与”。我们认为,条文中的“应当认定”是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此外,尽管司法解释(二)中的该条规定仅限于购房出资,但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该条规定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答: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深圳立帮律师团主办房产纠纷案件,潜心研究房产纠纷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经验,多年来共办理过各种房产纠纷案件数百起。如你遇到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请与深圳立邦律师团联系,相信深圳立帮律师房产律师团队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深圳立帮律师团率先把法律服务产品化、市场化,针对各项律师服务明码标价,并且价格十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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