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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这个就是公司的决策了 理论上讲 没有区别

劳动合同法

2,劳动合同法

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上的条例履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就拿着劳动合同去申请仲裁吧,对劳动争议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供证据 起诉
同公司协商不成的话,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要求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所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每满 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按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劳动合同法

4,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终止后,单位和个人有权续或不续!合法!
合法,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该合法!!! 因为合同要双方同意之下才能签订!!(不能强迫!)

5,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撒旦深刻石蜡大家撒棵?
10年
10就可以了。
十年

6,劳动法 合同

1、如果因为效益不好的经济性裁员,赔偿是肯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2、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简单来说,就是做满1年要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1年零5个月就是1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1年零6个月或以上不满2年就是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看有没有办失业保险,有的话每工作满一年政府可以补两个月的工资,以此递增.
根据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补偿你相应的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7,劳动法合同

从2008年1月1日起,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自员工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2倍工资,这是一个强行性规定,立法的本意是促使劳动合同的签订成为劳动领域的一个常识性、自觉性的法律行为。 关于你说的“私人公司”问题,劳动合同法对私人公司、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甚至事业单位、个体户,以及行政机关以合同制招用的工人,都是一视同仁的。 关于“赔多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赔偿数额为1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工的,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主动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则除双倍工资之外,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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