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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有赔偿吗

被辞退劳务工不具备补偿。 劳务关系期间,单位跟劳务人员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也代表单位对劳务人员辞退是不需要相关补偿。
是辞退吗。如果没超过试用期。就叫辞退。是没有的。如果超过了。就代表双方合同生效。就不叫辞退。叫开除。是要多付一个月工资的

劳务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有赔偿吗

2,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辞了有赔偿吗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辞了有赔偿吗

3,被辞退劳务工有补偿吗

被辞退劳务工不具备补偿。  劳务关系期间,单位跟劳务人员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也代表单位对劳务人员辞退是不需要相关补偿。
和谁签的无关系,劳动合同法里边有规定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没通知就要给您三十天的工资了,还有辞退您按您工作年限给您补偿费一年给您一个月的补偿费,不给就去劳动局投诉就可以,

被辞退劳务工有补偿吗

4,单位辞退劳务合同的员工有哪些补偿

这个要分情况:如果有存在不能解除的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赔偿金。具体可以查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如果合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单位辞退劳务合同的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劳务合同工是由劳务工和派遣公司结算工资,用工单位只需要依法办理工作交接,配合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劳务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关系,不一定和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劳务工和派遣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劳务合同下辞退员工是如何补偿的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6,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要赔偿吗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辞退你,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约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劳动仲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仲裁申请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作为应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申请人参与仲裁,也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的意见。 6、你的仲裁申请和法律依据充分,仲裁程序合法,应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一定能拿到,最后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如果还带劳动合同期间,那肯定应该赔偿。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那也要看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龄,如果工龄时间较长,那肯定应该赔偿,如果工龄较短,赔偿不赔偿就不一定了。
用工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派遣制员工。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7,公司开除劳务派遣工人是否要赔偿

开除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进行,劳务派遣人员应当与派遣单位共同与用人单位交涉。
要,被开除有被开除的原因,只要达到条件就可以开除了,不必支付赔偿金的。 程序是在开除以前十五天内厂里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劳动者被辞退(也可以说是开除),到期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中止。这就是程序。 当然打工仔是没有条件和老板谈条件的,尽量做好自己的工作,洁身自好一点,没有哪个老板不喜欢的。 以下是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你对比一下就知道了,不是法定的不能够解除,当然可以要求单位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1. 不得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可以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通知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条件: 确需裁减人员; 第二、提前30天向工会/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第三、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 目前,北京劳动部门尚没有批准一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现在公司裁员,通常是用与员工协商方式进行的。 特别提醒 1)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从2001年10月1日起,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要。由原公司赔偿。
那得根据什么问题开除派遣工人了,你的问题太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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