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如何承担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18 07: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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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如何承担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争议,那就是“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问题,很多人因为不了解“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这方面的知识,导致自身的许多权益受到损害。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仅意味着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不能履行,并不表明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保证人有过错,仍应承担相应的无效保证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见担保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承担的并非担保责任,而是缔约过错责任。而担保合同无效,可能因为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也可能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无效。
2,什么情况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担保合同无效: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二)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三)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3,担保合同无效法律责任
(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情况下,由于担保人的过错责任是建立在为债务人作担保的前提下,保证合同对于主合同关系具有附从性,其自身的命运直接系于主合同的命运,因此,担保人有过错的,仅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分担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主合同无效的责任。即首先依法确定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过错及其承担的相应责任,然后再确定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过错,根据其过错大小再分担主合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中的一定比例的责任(一般为一半以下的责任较为适宜)。(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根据《担保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时担保人如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无过错,就不应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如有过错,则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这时保证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即对贷款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的赔偿责任范围不应超出损失的三分之一;如果担保人和债权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应超过损失的二分之一;如果造成担保合同无效的过错全部在于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什么情况下保证合同是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一、什么情况下保证合同是无效的(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1、《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是以担保主合同债权为目的的,如果主合同债权因主合同无效而不存在,则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担保的对象,因而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无效而无效。2、主合同的无效,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予以确认,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我们还应当明确,主合同的部分无效,不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主合同的债权不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则不受影响。(二)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民事行为或合同无效原因而不生法律效力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担保合同。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1、保证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2)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保证合同无效。(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5)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6)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7)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8)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保证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保证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保证合同无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3、主合同债权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4、主合同债务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合同无效。二、保证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一)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二)根据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三)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五)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什么情况下保证合同是无效的”以及“保证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保证人因无效保证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总之有关保证合同的问题处理起来相当棘手,您最好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物权法172条,和担保法第五条第1款都有注明,另有法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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