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同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商务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02 17:39:23
1,商务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商务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2,商务法律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做生意时有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商务纠纷什么的,这时学的商务法律就能用得上啦,一帮商务法律都包括在工商企业管理里面的商务法律是指关于商业事务方面的法律,如《工商管理法》、《税法》等。意思大概是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这些会在商务过程中运用到的法律吧。
3,合同性质
从你叙述来看,1、你的东西卖给他是买卖合同关系;2、买卖合同交易完成结算后,他付你货款;3、他无钱立即支付,就立借条向你借款(实质是欠你货款)。由此,因你是及时交易,可以按借款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准备:《起诉状》(附借条复印件)两份,诉讼费。这个工程拟到底是包成了还是没成?要是包成了签合同了么?什么东西被谁用了?谁给你写了个什么借条?你想起诉他什么的?买卖合同。
借款的对象只能是金钱。
不行,法律对法院管辖权有规定。
原告就被告。即是一般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
谢谢,满意请采纳。
4,招标文件中商务合同指什么
主要是对投标人的商务要求,你可以参考: 2.商务部分 2.1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1)至(8)项必须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 ▲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第(4)、(5)、(6)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必须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有效期限);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声明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7)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8)最近一个季度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9)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的有关资格复印件; (10)投标人投标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中小微型企业必须提供,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2.2资信证明文件,以下各项若有请提供,同时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2)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的包含投标产品相同型号的销售业绩成功案例[单份合同金额为贰佰万元以上业绩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截标前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根据以上规定,公示期结束没有对中标人持有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颁发中标通知书,并授予合同(即签订合同的通知)。
5,劳动合同具有哪些特定的法律属性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且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被赋予法律效力。同时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达成,所以,违法达成的协议则不是劳动合同,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约定的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一方的权利是对方应该履行的义务,权利的行使受法律保护,义务的履行同样受到法律的强制,不履行义务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必然是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此处的地位平等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而不是指其他特定方面的平等。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不能因为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在劳动关系中,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即使在行政上有隶属关系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之间,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必须以平等的缔约主体的身份来出现,任何一方都不能凌驾于另外一方之上。需要强调的是,劳动合同作为社会化合同的一种,为了实现合同正义,其平等性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并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除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等;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以劳动行为作为劳动合同标的,要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动,劳动者提供劳动本身便是劳动合同的目的。 (3)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限的规定:我国《劳动法》第2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完成再生产的过程:劳动力有自然老化的过程,劳动力还有本身再生产的特征。劳动者自身老化的需求和劳动力再生产的需求都需要以劳动者的劳动来满足,因而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 (5)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立劳动关系,使劳动过程得以实现。 (6)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从属性和非强制性: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时,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时间安排,必须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其劳动过程,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指示。但需强调的是,劳动者的人身不能强制。 (7)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延续性: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延续性渊源于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的自然属性。这种延续性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劳动者即使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一定条件下对用人单位仍有劳动报酬的请求权,用人单位仍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②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仍对劳动者负有相应的责任。 (8)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定性:合同的基本要义在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这在劳动合同中也是一样的。有所不同的是,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更多的法定性。
6,电子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电子合同的特征 1、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 2、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 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 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3、电子合同具有技术化、标准化的特点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电子签名,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如建立信用制度、签订及履行等。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 了交易成本,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 套措施 电子合同的特征 1,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电子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的一种行为。 4,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变更,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是通过电子化形式实现的。 3,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标准化的特点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将电子化的意思表示称之为“数据电文”,是合同的新形式、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电子认证等、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 2。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具有技术化,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 5,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订立的电子化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如。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 意思表示的电子化1.电子商务合同的主体具有电子化和虚拟性的特点。2.电子商务合同的载体主要表现为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3.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方式采取电子签名(数字签名)方式。电子签名是电子合同得以实施的基础条件之一。
7,什么是商业合同
1、如果不是格式合同,可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双方协商如何确定;对于谁是甲方谁是乙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把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写的清清楚楚,不要搞混淆了。 2、如果是对方提供给你的格式合同,你一定要看清楚、读清楚、理解清楚该未与你协商的合同条款,尽量要求对方给你解释清楚你觉得有疑问的条款的具体含义。 3、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甲乙双方都是平等的合同主体,没有谁是主导之说,法律也没有偏袒谁是主导的规定,法律对待合同都是按照《合同法》执行的。 总之,合同条款是最主要的,最值得注意细节的。希望采纳给你的合同写的很清楚第四款第4条、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你们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里约定了有怎么出资. 如果没有出资就是违反合伙协议,违反约定合伙协议就是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还不清楚啊!你们是注册成立公司呢 还是一般的合伙经营呢先给你样本,自己删减不需要的合伙投资协议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 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 : 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2、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3、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6. 资金增减由 决定,并报请 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2. 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担任,副经理__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受 监督检查。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 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 .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3. .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 合伙投资期届满;② 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③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合伙投资协议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 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 : 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1、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3、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6. 资金增减由 决定,并报请 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 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担任,副经理__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受 监督检查。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 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 .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3. .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 合伙投资期届满;② 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③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商务合同是指有关各方之间在进行某种商务合作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正式依法订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条文。商务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内容由签合同的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按贸易方式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可将合同分类:1) 销售或购货合同2) 技术转让合同3) 合资或合营合同4) 补偿贸易合同5)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6) 代理协议7) 来料加工合同8) 多种贸易方式相结合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1)合同的含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②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合同中,一般用甲方、乙方来指代交易主体,即甲方、乙方是合同中的签约双方。一般订立合同的一方为甲方,签约对象为乙方。(2)合同的形式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有及时履行的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中,只有代耕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其他形式。一般是根据生活惯例或者商业惯例、交易惯例推定出来的双方之间有一种合同关系,可能既无书面的合同,甚至连口头的合同都没有,但是根据交易惯例、商业惯例,双方的行为足以证明双方之间有一种合同关系,这被认为是推定的形式、推定的合同。一、合同的内容由签合同的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具体分析解释如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3.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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