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是什么意思

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
共有六条 基本的是五条。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是什么意思

2,什么是合同的终止

是指已经合法成立的合同,因法定原因终止其法律效力,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合同的终止有三种情况:即履行终止、强行终止(裁决、判决终止)和协议终止。 履行终止:是指合同已按约定条件得到全面履行。 强行终止:是由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协议终止:是由合同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由于合同的终止以致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免责的情况外,造成损失的一方负有赔偿责任。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结算和清理条款,也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

什么是合同的终止

3,请问什么是合同终止条款

终止合同是指员工与企业的雇佣关系非自愿性终止,即解雇员工。它是一个组织可以给予员工的最严厉的惩罚,应该是经过了最周密考虑后才执行的处分。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知道的不多,在记忆里面想出来一点,仅供参考: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

请问什么是合同终止条款

4,合同效力终止的定义及其种类有哪些

一、合同效力终止的定义 合同终止:即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终止是保险合同发展的最终结果。 对于投保人来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发现投保方有违法或违约行为。但是对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都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二、合同效力终止的种类 1、自然终止 自然终止是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5、因解除而终止解除终止 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5,什么叫离职 什么叫合同终止

辞职又称为离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什么叫离职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退休、退职费发放问题的解答意见》([78]侨内字第512号)和《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的规定。离职是指归侨、侨眷职工,台、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获批准出国、出境定居者,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允许办离职手续的一种特殊的、与退休有关的制度。对这种离职人员,由其原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离职补助费,其标准是:(一)连续工龄满一至十年的,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二)连续工龄在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发给一个半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三)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四)离职费的总额,最高以本人二十四个月的标准工资为限。(五)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六)计算离职费时,应该包括副食品价格补贴。应当注意的是,这种离职费属于养老费用的范畴。什么叫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意味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已经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
1、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未及时续约的,视为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继续履行。但此时,由于原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不再是劳动合同关系,其中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则上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2、不论哪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予劳动者,并协助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社保转移等手续,履行附随义务; 3、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二是用人单位迫使劳动者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主动离职(熟称劳动者炒老板鱿鱼,呵呵)。 4、劳动者若想主动离职,最好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书》给用人单位,同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协助办理相关解约手续,最重要的手续是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这涉及到你能否享受到失业保险、与新用人单位签约时是否可以避开缔约过失风险、社保关系转移等多方面,还是要注意下的。最好不要随时走人。
合同终止是你公司也就是甲方有权利的事 他说终止了 那你就必须要离职了呀离职 是指你个人方面的原因 向公司提出离职的申请就ok啦还有一种就是要签属劳务合同的嘛 都是有期限的 期限到期了你的 你是可以选择续签或者是不续签 那不续签就是终止合同要离职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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