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打一场民事官司最快要多久财产分割的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18 17: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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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一场民事官司最快要多久财产分割的
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重庆离婚律师王镜杰简要回答如上,更建议委托专业律师针对性处理更有利于维护合法权益。你可以到法院去 起诉车主,由法院审理案件,最终结果法院将会告知你,望采纳
2,现在想起诉分割房产我离婚有十年了请问分割房产有时效嘛
只要属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均可起诉分割,司法解释三无诉讼时效的规定。尊重劳动,好评应有!更建议向当地专业律师咨询办理维护合法权益。重庆离婚律师王镜杰诉讼时效1年、2年20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由于事件的不同,建议你询问当地律师。
3,夫妻一方死亡的分割财产有时间规定吗
首先,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是法定的,即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后其中的一半自动成为夫妻中未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法律预定,与什么时间分割无关,所以法律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其次,夫妻一方死亡后,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能够证明的其个人财产)将按照继承法进行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没限制在多长时间内必须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起2年内,最长不超过20年。继承开始的时间,也是确定遗产的范围及其数额的时间界限。
4,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此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此时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肯定了上述内容。即: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内容,谢谢阅读!
5,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对于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6,这种情况诉讼时效是两年还是一年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按照楼主所说的案例来看,甲公司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应当是二年。楼主所说的案例(南翔公司租用甲公司仓库期间,因疏于管理于2005年12月失火烧毁仓库,甲公司提起诉讼。),大致可以判断:则是甲公司起诉南翔公司“疏于管理、烧毁仓库”的财产损失赔偿的纠纷。财产损失纠纷案件,诉讼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是二年的诉讼时效!顺便说一声,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延付或者拖欠租金”的纠纷,诉讼时效的期限是一年。这是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所以,楼主之“有的书中说是一年”,应当是特指租赁合同的租金延付或者拖欠的纠纷(楼主可以自己查看一下),而不是针对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财产赔偿纠纷这类案件的!楼主一定要注意分辨案例条件!所谓的“租赁合同的诉讼期是一年”,表述不准确,以讹传讹!《合同法》没有对租赁合同作出任何诉讼时效的法条规定!而基于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租金拖欠的纠纷(比较多见),也可能产生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纠纷(例如租赁物的品质瑕疵而引起的承租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案例),应当根据纠纷的不同性质来确定诉讼时效的期限,而不是根据合同类型来判断诉讼时效期限的!《合同法》只是规定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这两类含有涉外因素的合同,适用四年的诉讼时效(适应国际惯例的)。其他类型的合同的争议纠纷所应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限,得按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还有,既然是法律专业人士,千万慎言!言而不真、误导他人,还不如不言!建议楼主,自己查看有关法律法规,莫轻信!可查阅《诉讼时效在租赁合同中的适用》一文,有助于楼主理解。http://www.lawtime.cn/info/hetong/htss/20090525/34945.html以上意见,供参考!1、我想二楼的答案已经相当标准了。 2、至于一楼的,只是在进行业务或广告宣传。他不会亦不可能很认真和专心解答。1.要求支付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是特别诉讼时效为一年,中间若有中断情形的可累计计算,对方不以此抗辩的,法院也会支持多年。2.要求赔偿仓库损失为一般诉讼时效两年,从火灾发生之日起算,中间有中断情形的,可重新计算。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http://www.woyaofa.net/NewsView7.asp?ID=474&SortID=24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7,民法问题关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损害的时候起,如果过了普通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的是诉讼上的胜诉权利,但是这个权利只有被起诉方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被起诉人没有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人民法院是不应当援引而不予受理的,所以从理论上来讲,你还是有胜诉的可能的,前提是被告不以超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如果被告提出了以超过诉讼时效,那么法院就会以此判定你败诉。最长诉讼时效指的是无论你知道,或者不知道你的权利被侵害,如果超过了20年,你也就丧失了胜诉权。至于行政救济那也是要有法律依据的,至于仲裁,必须要有仲裁协议,或者你原来的协议中有可以仲裁的条款,否则是不能仲裁的。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1995年11月3日借款,如果没约定还款期限,那么1997年的11月3日后张三就不的通过诉讼要回欠款了,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还款期限到了再过2年就不能通过诉讼要回还款。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也可以中断,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满前6个月,造成中止原因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诉讼时效是继续计算的,就是在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发生是停止结束后继续计算。诉讼失效中断是重新计算,如果在诉讼失效内张三向李四主张过要求还款,那么诉讼失效就重新计算从张三主张权利时再过2年。此题的诉讼时效从约定还款期限到期的第二日起算,即如果张三和李四约定1995年12月31日由张三还钱,但到期张三不还,则李四可以诉至法院。诉讼时效为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 如果无具体还款日期,则由债权人提起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即李四1996年5月1日要求张三还钱,张三拒绝,则李四1996年5月2日至1998年5月1日为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2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普通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除外。 ●特别诉讼时效:?1年: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4年。?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诉讼时效的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适用于当事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情形)●诉讼时效的延长: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愿履行有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李四要钱起计算两年诉讼时效,两年后才过时效。中止后再启动时效计算中止前已经过时间的剩余期间,中断后再启动,时效从零开始重新计算。不同意楼上的观点。民法通则意见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们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解放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民法通则137条也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你说的案子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提起还款请求的时候起计算。当然,实际审判中,法官的认识也不一样。这样的小案子,中间的法律关系还是挺复杂,建议请个律师具体讲。你悬赏个0分,某的激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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